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来源:光明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11月9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政府参事工作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和加强政府参事工作的行政法规,是政府参事工作经历60年后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的重要标志。

  《条例》颁布之际,国务院参事室主任、党组书记陈进玉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专访。陈进玉表示,《条例》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政府参事工作的重视,必将开启政府参事工作的新阶段,对政府参事工作的长远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共和国的同龄人”

  在首都车水马龙的大前门,一座红色的欧式小院幽静地掩映在绿树之间。这里是荷兰使馆旧址,现在是国务院参事室所在地。

  “国务院参事室是‘共和国的同龄人’。11月11日,参事室即将迎来自己60岁的生日。”陈进玉介绍,1949年4月,毛泽东主席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总体构想出发,汲取中国传统文化治国理政的政治智慧,提出在政府内设立具有统战性和咨询性的参事工作机构。10月28日,周恩来总理亲自主持遴选任命了32位政务院参事。11月11日,政务院正式设立了参事室。

  60年来,广大政府参事与共和国风雨同行。“我们党和国家的历届领导人一脉相承,始终高度重视政府参事工作。党的十七大以来,政府参事工作作为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党的爱国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方面,进一步得到发展。”陈进玉表示。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政府参事工作,在不同历史时期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指导和推动了政府参事工作的健康发展。进入新时期新阶段,政府参事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对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应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对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的规定,应作必要的调整;对政府赋予参事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也应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条例》在全面总结政府参事工作60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作出了20条规定,充分体现了政府参事工作的特点和时代要求,在继承的基础上有所创新。

  “小院连着中南海”

  当前,我国正处于重要的战略发展机遇期,政府决策面临着更加复杂的环境和更加繁重的任务,迫切需要及时全面地掌握真实情况,了解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政府的科学民主决策越来越需要广开言路,越来越需要咨询机构提供智力支持。

  60年来,先后有近200位参事竭诚尽力,为中央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共和国各项事业的发展进步贡献智慧。

  “政府参事都是知识渊博、阅历丰富、联系广泛的党外高级知识分子和党内专家。他们身份超凡,敢于直言,有充裕的时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参事们通过‘直通车’的渠道,向党和政府提出了大量很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已成为科学民主决策的一支重要支持力量。”

  早在上世纪50年代,政务院参事陈修和就提出建设三峡工程和南水北调工程;农村改革前夜,安徽省政府参事郭崇毅冒着巨大政治风险,率先向中央上书,反映安徽肥西县农村“包产到户”喜获丰收的真实情况,为党中央作出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重大决策提供了依据。

  近年来,国务院参事关于建立城乡统筹发展改革实验区、发展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建立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建立我国基本住房制度、加快小城镇建设、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以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对策建议等,都受到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视,对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据截至今年初的统计,近5年来,国务院参事对《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共计500多条,对《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案(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稿)》等多部法律法规提出修改意见800多条,有不少被起草单位采纳。

  “参事工作里程碑”

  随着全球化、信息化的不断推进,人类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复杂,机遇与挑战前所未有。发展智库,服务国家战略已成为普遍现象。在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国务院出台《条例》,是我国政府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举措,彰显了我们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坚定信念。

  《条例》对政府参事的选聘范围、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参事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相关单位支持和保障参事工作的责任等,分别以法规形式作出了明确规定。这对政府参事工作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陈进玉表示,《条例》全文充满了政府对参事的信任与期待,也为参事履行职责创造了良好条件。

  “例如,《条例》开宗明义指出,在发挥参事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咨询国是、统战联谊作用的同时,强调要发挥参事民主监督的作用。这是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新形势下,赋予政府参事的一项新使命。”陈进玉说。

  他指出,参事顺利开展工作,需要得到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的支持。为此,《条例》规定:设立参事工作机构的人民政府应当为本级政府参事工作提供经费保障,为参事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根据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需要,安排本级政府参事参政咨询的重点任务,定期向参事通报政府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采取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直接听取参事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参事对政府工作的民主监督。

  “《条例》的颁布,为政府参事工作开辟了广阔的空间,展现了光明的前景。”陈进玉表示。

  他认为,首先政府参事工作系统要带头认真学习和掌握《条例》精神实质,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其次,要坚持《条例》规定的标准,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参事队伍。第三要改进调查研究作风,弘扬敢于直言的精神。

  60年来,政府参事工作薪火相传,政府参事身上弥足珍贵的品质,就是心忧国是、情系百姓、直言敢谏。要倡导政府参事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且据实向政府领导反映,提出可操作的对策建议。政府参事室要努力营造鼓励讲真话、保护讲真话的环境和氛围。

  “展望未来,政府参事工作任重道远。做好政府参事工作,增强参事工作实效,历来离不开党和政府的领导,也需要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决心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政府参事工作条例》的颁布为契机,开拓进取,将政府参事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陈进玉说。
   作者:余晓洁 赵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