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绩效应如何评估?
来源:人民邮电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从政府管理的角度看,“不可衡量,则无法管理”的理念决定了绩效管理的必然性。而欧盟从传统的“效率管理”走向“绩效管理”,其根本原因则在于信息通信技术(ICT)所引起的政府管理方式的变革,要求政府必须顺势而为。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由此产生。

欧盟关于政府绩效评估的原则很值得借鉴:在项目设立的所有阶段都以效果为中心;将立项、指标、监控、评价与效果紧密结合;有简明的效果报告、有成本效益分析并能方便使用;为了达到成果目标而安排资源,以效果为目的进行管理,但又不受限于原定目标;无论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绩效评估结果,都成为经验总结并用于学习和决策。

目前,欧盟各国的政府门户网站已经成为政府为公众提供服务最主要的窗口和最重要的交流平台。欧盟对各国电子政务工作的绩效评估主要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为企业和公众提供服务的外部效果和市民满意度来衡量的。而欧盟各国政府对政府网站的认识已经达成共识:“政府网站不是政府办给自己看的,而是办给公众用的。”

欧盟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有如下特点:

1.外部评估与内部评估结合。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不仅仅评估面向公民的前台网站,也评估电子政务利益相关者的协作与互动,评估跨政府部门业务流程的整合程度。

2.达到三个满意:一是外部用户满意——从服务质量的角度评估普通市民的使用意愿和满意度;二是内部用户满意度——包括以公务员为服务对象;内部服务功能完善——包括通信、后勤、人力资源、安全保密等;三是基于部门管理的绩效评估所达到的满意程度。

3.引入代表性用户调查;注意跳出网站来评估网站。

4.不以点击率和专家测评作为政府门户网站服务质量的标准;不以简单的排行榜方式来评价网站的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