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3年天津市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
来源:天津市档案局 更新时间:2012-04-14

索 引 号: AAB20A-0224-2009-00042 
主题分类: 人事 档案  附 加 码: 000125356/2009-00034
发布机构: 天津市档案局  发文日期: 2009-05-25
名    称: 关于印发《2009—2013年天津市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等两个专项规划的通知
文    号: 津档〔2009〕13号 主 题 词:  
 
 内 容 概 述

为推动我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解决障碍天津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市档案局制定了《2009—2013年天津市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2009—2013年天津市档案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等两个规划,并印发给各级档案部门。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落实。

内 容 全 文

   天津市档案局文件

津档〔2009〕13号

 关于印发《2009—2013年天津市档案信息化建设

规划》等两个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区县档案局(馆),专业(部门)档案馆,各有关机关、

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为推动我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市档案局围绕障碍天津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针对全市档案工作,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科学论证,制定了《2009—2013年天津市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2009—2013年天津市档案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等两个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2009-2013年天津市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天津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尽快实现“两个转变”建立“两个体系”,加快提升我市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推进我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结合我市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天津市档案信息化建设现状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飞速发展,信息技术在档案工作领域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已基本实现目录电子化和计算机检索利用。截至2008年底,市和区县档案馆累计完成机读目录1701.9万条,其中案卷级目录226.85万条,文件级目录1475万条,市档案馆完成纸质档案数字化扫描400多万页,缩微胶片数字化30多万页。部分区县档案馆着手进行纸质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档案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已向全文信息的深度扩展。市和区县档案馆相继建立了网站,公布档案信息和与公众交流。档案信息化促进了档案整理、编目、鉴定、保管、保护和利用等基础工作的改善和提高。档案信息化标准化工作逐步加强,研究制定了一批有关档案信息化的规定和办法,对开展档案信息化工作起到了指导作用。加强人才培养和培训工作,档案信息化人才队伍不断扩大,档案干部信息化知识水平不断提高。我市档案信息化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基础设施普及率、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专门档案数据库建设、国际标准跟踪、档案信息安全、档案人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方面仍然存在着薄弱环节。

二、发展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档案信息化带动战略,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到2013年,研究制定若干必要的工作规范,全市电子文件中心系统架构初步建立,基本实现能够支撑我市涉及民生档案等相关专题信息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利用,基本达到基于政务网的用户在电子文件中心平台上实现档案数据传输、信息检索等要求。市和区县两级档案馆档案信息基础设施进一步得到改善,专业和部门档案馆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各级各类档案馆(室)的档案目录实现全部计算机检索,馆室藏档案数字化程度得到进一步提高,天津档案网站实现全部开放档案目录自由查询。天津档案网站的功能得到更大提升,保持在全国省级档案馆和我市政府部门网站的先进水平。全市档案管理基本实现网络化运行,档案数据集中统一。进一步提高档案信息管理网络普及水平、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信息安全保障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 全市档案信息化研究与标准化工作

电子文件管理要不断跟踪国家最新的研究成果和经验,加强对电子文件管理研究,遵循电子文件保真、保密、保存的原则,坚持电子政务活动中产生的有价值的电子文件必须归档和归档的电子文件必须规范的原则,确保电子文件在各级档案机构的安全和管理。

要建立专门工作小组,统筹规划,科学分析,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档案信息化标准工作。要分析和研究全市档案信息化面对的主要问题,初步建立健全档案信息化标准框架,确保档案信息化的各项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有序推进,确保数字档案资源格式统一、数据规范、长期可读、便于共享。做好国家相关档案信息化标准、规范的宣传、检查和指导工作,积极组织推广已有规范、办法的培训工作。

(二) 馆室藏档案信息资源建设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以市和区县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数据库建设为重点,按照科学、系统、持续的发展原则,建设有利于管理利用的档案目录数据库、档案内容数据库和多媒体档案数据库等各级各类分布式档案基础数据库群。各专业(部门)档案馆、各级机关(单位)档案室也要本着“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尽快开展重要、珍贵、易损、利用率高的档案数字化工作,逐步形成以天津市档案信息数据库为中心,各区县档案信息数据库分中心、各专业(部门)档案馆、各级机关(单位)档案室信息数据库为基础的天津市档案基础数据库群,扎实推进数字档案建设与服务工程。

各级各类档案馆全部建成馆藏档案案卷级目录数据库和重要全宗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建立珍贵、易损、利用率高的重要全宗档案全文数据库和馆藏照片、声像档案数据库,形成便于利用的专题档案资源数据库。市档案馆完成1000万页纸质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任务,各区县档案馆完成100万页纸质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任务。

(三) 天津档案网站建设

加强档案网站建设,全力打造天津档案网门户网站,建设依托天津市档案网的信息发布平台和查询利用系统,最大限度地实现档案信息的社会共享。天津档案网将建设成为地方综合历史与档案文献、现行文件的最大集成者,树立权威品牌,同时要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目录和全文,主动提供公益性服务信息,拓展服务渠道,将馆藏信息、社会信息有机结合起来,发挥档案馆历史信息资源和人才优势,瞄准世界一流档案网站建设的模式和标准,保持天津档案网在全国档案网站和地方政府部门网站的先进水平。

(四) 天津市电子文件中心建设

在我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上,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和硬件设备,分别对市直属单位及各区县机关、团体及事业单位政务活动中产生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电子公文等电子信息,实行档案数据集中采集、归档,统一管理,做到数据规范,安全保密,资源共享,为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决策提供利用服务,为民生档案信息共享提供平台,为档案部门提供网络化运行的档案软件。保障电子文件完整、真实、有效,使得在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环境中生成的电子文件像纸质文件一样得到永久保存。基本建成市、区县两级适应党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电子文件管理、政务网利用需要的电子文件中心。

(五) 档案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要注意加强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探索和把握档案信息化与档案信息安全的内在规律,主动应对信息安全挑战,实现档案信息化与档案信息安全协调发展。立足档案保管工作实际,综合平衡安全成本和风险,确保重点,优化档案信息安全资源配置。2013年前,要建立和完善档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设市档案馆涉密资源核心数据中心,重点保护有关档案法规规定的涉密档案信息。

(六) 档案信息人才队伍建设

要努力提高我市档案工作者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做好有针对性的信息化知识培训和信息技术技能培训。以岗位培训为重点,把信息化知识培训纳入干部职工的培训内容,对档案人员进行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的信息技术教育。要培养一批精通档案业务和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

完善人才政策,大力引进人才,创建一个有利于档案信息技术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研究吸引、稳定信息化人才的政策、措施,在职务晋级、职称评审中关注长期在档案信息化一线工作而又肩负重要责任的人员,建立起一支掌握和运用信息技术的骨干技术队伍。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天津市档案信息化工作体系

1.建立天津市档案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

2.建立天津市档案信息化专家委员会

(二) 国家及地方档案信息化应用规范和技术标准

了解和追踪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档案信息化方面标准、规划的研究进程,参加有关专业化工作会议,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制定工作。以本地区应用为引导,依托档案信息化应用工程,以市档案局业务部门为主体,加快工作规范和标准体系建设。

2013年以前,要组织专门人员对档案信息化工作中不能回避的相关规范标准进行适应性研究与应用,逐步形成一批规范性成果,并对应用系统进行不断的完善。

对工作中涉及管理类、行政类、技术类的标准规范缺失过多,尚无标准可遵循的,要待相关标准规范成熟后实施。

(三) 档案信息化工作要纳入档案馆整体发展规划

要积极主动争取将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市区县和各单位整体发展和电子政务发展规划,争取得到政府政策、资金、技术的支持。要重点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推动政府信息资源的开放和利用,努力使档案信息化工作列入财政和单位预算,安排固定的资金投入,使档案工作和本地区、本单位各项事业同步发展。

(四) 要优先落实档案信息化相关资金规划

档案信息化工作需要投入必要的资金,各级档案部门要抓紧制定档案信息化相关规划,包括档案信息化涉及的各类基础性、公益性工作,如制定标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档案网站的建设与完善、档案人员信息技能与知识培训等。

2009年至2013年档案信息化规划所涉及的市级资金初步测算1000万元,各区县档案馆涉及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1、档案信息研究与标准化

每年约需5万元,5年合计25万元。

2、馆室藏档案信息资源建设

市档案馆纸质档案数字化扫描每年约需50万元,5年合计250万元。各区县档案馆数字化扫描每年不少于5万元,5年合计25万元。

3、天津档案网站建设

天津档案网每年运维费用5万元,5年合计25万元;升级改造费用30万元,设备更新费用20万元。共计75万元。

4、全市电子文件中心建设

天津市电子文件中心建设500万元,各区县电子文件中心建设50万元。

5、天津市档案馆数据中心建设

包括电源动力系统、空调系统、监控、机柜服务器、装修、KVM管理、防雷、综合布线等共计200万元。

6、档案信息安全保障

市档案馆设备及软件费用100 万元,各区县档案馆20万元。

(五) 建设一支稳定的档案信息化工作队伍

天津市档案信息化工作内容繁重,需要一批专业和专门的人员才能胜任和完成。要密切关注世界和国家档案信息化发展动向,建立和完善档案信息化人才正常的学习和交流机制,要扩大档案信息化人才的视野,创造条件让一线人员参与项目开发与合作。为了保持档案信息化发展的协调性和连续性,市档案馆需引进和调配计算机人员和档案信息开发与组织人员约10人左右。各区县档案馆档案信息化人员应保证2人以上。

 

 

 


2009—2013年天津市档案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档战略,进一步加强档案人才队伍建设,为天津档案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人才智力保障,结合我市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天津市档案人才队伍现状

几年来,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档案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等多种形式,使档案人才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文化层次进一步优化。截至2007年底,我市共有专职档案人员1066人,其中博士生1人,占0.09%;硕士生25人,占2.35%;本科生558人,占52.34%;专科以下为482人,占45.22%。“185”人才库人员总数为519人,硕士以上人员22人,占4.2%;本科学历328人,占63.2%;专科以下学历169人,占32.6%。自2002年以来,我市共评审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高级239人,中级429人,初级528人。档案人才队伍建设的不断加强,为档案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但是,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随着档案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手段的不断拓展和变化,现有的档案人才队伍仍然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需要,存在着人员结构不合理、档案干部队伍不稳定、档案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不高的情况,缺乏创新型、复合型、领军型、服务型、应用型的档案人才,档案队伍整体素质亟需进一步提高。

二、发展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档案人才队伍建设,经过努力,到2013年全市档案队伍学历层次应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力争实现博士生5人,硕士生50人,本科生1000人。档案队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达到正高20人,副高300人,中级500人。“185”人才库第一层次人员50%应达到硕士毕业,第二层次、第三层次人员80%均应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岗位培训率应达到95%以上,持证上岗人员达7500人。档案专业各业务领域都有授衔专家和学术带头人。档案专业人才队伍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应得到大力加强,对档案岗位人员以培养创新能力、专业知识更新为重点的继续教育培训人数达2000余人。

三、主要任务

(一)档案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档案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以培养政治过硬、懂业务、善管理的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领导干部的能力建设。围绕思想政治建设和领导能力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和实践锻炼,提高领导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能力。通过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两个环节,努力造就一批具有全局眼光和战略思维能力,能够带领群众不断开创新局面的高素质领导人才。

2、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按照廉洁、勤政、务实、实效的要求,强化服务意识、增加服务本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建设高素质的档案事业公务员队伍。

(二)档案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1、实行学科带头人授衔制度。对档案专业各项业务带头人授予专家称号,吸纳他们参加国家和市级档案科研活动,对档案业务难题进行攻关,对青年业务骨干实行传帮带,使之成为在全国有影响力的专家。对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市档案局将给予奖励。

2、加快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以“185”人才为基础,建设一支档案专业管理和档案专业学术研究的领军队伍。对档案人才队伍实施动态管理,鼓励各类档案人才钻研业务,不断创新。

3、加强对档案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考核。对近些年评定职称人员进行登记摸底,今后每年进行一次登记,掌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专业技术工作开展、学术科研活动等情况,以便整合档案专业人才力量,进一步实施“人才兴档”战略。

4、全面提高档案干部队伍学历层次。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开展以培养创新能力为重点的继续教育活动,优化档案人员知识结构,增强创新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档案专业队伍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科学素养。

(三)档案工作人员全员岗位培训

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专、兼职档案人员都要进行档案专业培训,取得档案管理岗位培训证书。

四、具体措施

(一)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人才的能力建设

1、在实践中培养造就人才。实践锻炼的主要方式有:岗位锻炼、岗位轮换、挂职锻炼、交流任职。结合岗位工作实际,采取岗位锻炼的方式,明确目标,严格要求,加强岗位能力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对于工作经历单一的,要有计划地进行岗位轮换,增加多岗位工作的经验;对于需要到基层岗位锻炼的,要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到艰苦岗位和一线挂职锻炼,使他们在完成急、难、重任务中,经受考验,丰富工作经验,提高在不同环境下开展工作、开拓局面的本领和能力。还可通过选派干部协助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参加重大专项活动、参与重点工作等方式,探索人才实践锻炼的新途径。

2、组织多种形式交流与培训。举办高级研修班,组织档案局馆长、档案处(科)长研修班,采取预告题目、事先准备、国内外先进地区考察、专家讲学等形式,为领导干部尽快成为档案管理专家、提高领导决策水平提供条件。组织“185”人才研修班,邀请专家讲学,组织参加学术研讨会,选派优秀人才出国学习,加强与国外同行的交流与协作。组织专题讲座,邀请有一定知名度、在档案专业某一研究领域资深的专家学者讲学,拓宽专业人员的视野。定期举办档案专业高级论坛,档案专业授衔专家、“185”人才,每年应展示一定的科研成果,鼓励档案专业高级职称人员、管理人员和中青年业务骨干积极参与其中。实行档案授衔专家与年轻业务骨干联系制度,有针对性地进行传帮带,培养专业尖子人才。创新培训形式,利用网络技术开展网上课堂,为档案人员进行自学提供便捷条件。

3、加大继续教育力度。继续抓好硕士研究生课程班,纳入“185”人才库第三层次、35岁以下的业务骨干,应积极参加硕士研究生课程班的学习,并取得硕士学位,使研究生课程班成为培养档案专业学术带头人的摇篮。强化岗位培训,以能力建设为重点,注重拓展知识面,学习新技能,培养档案人员的学习、实践、创新、综合协调等能力。

4、加强培训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选聘档案及相关领域学术造诣深、有丰富理论和实践经验的专家作为培训师资,注重培养本系统的中青年师资骨干,建立一支以兼职为主,专兼职结合的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档案师资队伍。科学设定档案培训内容,结合档案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培训大纲,完善课程设置体系,优化培训过程。完善培训教材编写工作,根据档案事业发展和工作实际需要,科学地编写出具有实用性和前瞻性、对档案工作有指导作用的教材。

(二)创新人才培养管理机制,促进人才全面发展

1、建立“185”人才库人员补充调整机制。对“185”人才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根据变化情况,由所在单位提出建议,经“185”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进行个别调整。每5年进行一次全面核定和调整,保持人才库人员数量充实、素质较高、结构合理。

2、健全人才评价机制。根据档案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不同特点,完善人才评价方法。档案管理人才考核评价标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德才兼备,群众公认,重在群众认可。专业技术人才的考核评价标准:以学术、技术成果及业绩为主要依据,考察理论水平、研究水平、创新能力和工作能力,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

3、建立人才激励机制。每年或两年评选一次天津市档案系统十大最具影响的专家学者。加大对档案专家名人的宣传力度,利用媒体介绍其研究领域、专长、成果著作等。优先选派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出国学习,市档案局定期进行评议表彰。

4、建立高层次人才、专家联系机制。档案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和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档案系列高层次人才定期取得联系,了解他们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

5、创新人才引进机制。突破部门、身份及地域界限,不拘一格选人才。采用调动、聘用、借调、兼职、讲学、培训、科研等多种形式,引进人才、引进智力、引进研究成果。同高校建立联系,吸引优秀毕业生到档案领域工作。尝试实行“合同专家”或“特聘专家”制度。

6、依法推进档案教育。档案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法制部门要把档案人员参加专业学习培训情况列入执法检查和考核项目,为档案人员参加教育培训提供法制保障。

(三)建立统一、协调的人才领导体制,切实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

1、建立人才建设责任制。按地区、部门、系统抓好档案人才队伍建设。各区县档案局,各行业、系统档案部门要肩负起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档案人才队伍建设的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不断研究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招法,制定人才培养发展规划,组织落实好人才培养工作,不断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投入,形成多渠道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建立人才工作协调制度。市档案局人事、教育等部门,要定期对人才培养和管理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局党组定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提出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的意见,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总结成绩,交流经验,促进人才培养工作的不断深化。

3、建立人才培养奖励基金机制。市档案局每年集中一部分培训、科研、学术活动、考察调研等经费,设立档案人才培养奖励基金,资助人才科研活动和对有突出贡献人员的表彰奖励。

主题词:档案工作  2009-2013年  规划  通知

天津市档案局办公室                  2009年5月25日印

(共印4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