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60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林业工作,始终将加快林业发展、加强生态建设放在重要战略位置。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林业在可持续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具有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具有基础地位,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地位,社会对林业的需求不断增加,林业的内涵日益显现,林业的地位和作用空前突出。
森林资源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是林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现代林业建设的核心任务。随着国家对林业的投入不断加大,重点林业工程建设稳步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持续加强,森林资源总量快速增长。根据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0.36%,森林面积1.95亿公顷,森林蓄积137.21亿立方米;人工林面积0.62亿公顷,继续保持世界首位。清查结果表明,我国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呈现出良好态势,主要表现在:
一是森林面积蓄积持续增长,全国森林覆盖率稳步提高。森林面积净增2054.3万公顷,全国森林覆盖率由18.21%提高到20.36%,上升了2.15个百分点。活立木总蓄积净增11.28亿立方米,其中森林蓄积净增11.23亿立方米,年均净增2.25亿立方米。
二是天然林面积蓄积继续增长,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增幅明显。天然林面积净增393.05万公顷,天然林蓄积净增6.76亿立方米。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天然林面积净增211.3万公顷,比第六次清查多26.37%;天然林蓄积净增3.66亿立方米,是第六次清查的2.23倍。
三是人工林面积蓄积快速增长,后备森林资源呈增加趋势。人工林面积净增843.11万公顷,比第六次清查净增量多31.21%;人工林蓄积净增4.47亿立方米。未成林造林地1046.18万公顷,其中乔木树种637.01万公顷,比第六次清查增加30.17%。
四是林木蓄积生长量增幅较大,森林采伐逐步向人工林转移。林木蓄积年净生长量5.72亿立方米,年采伐消耗量3.79亿立方米,生长量继续大于消耗量,森林资源长消盈余进一步扩大。天然林采伐量1.89亿立方米,比上次清查减少0.25亿立方米;人工林采伐量1.23亿立方米,比上次清查增加0.43亿立方米。人工林采伐量占全国森林采伐量的39.44%,比上次清查上升12.27个百分点。
五是森林质量有所提高,森林生态功能不断增强。乔木林每公顷蓄积量增加1.15立方米,每公顷年均生长量增加0.30立方米,混交林比例上升9.17个百分点。有林地中公益林面积比例上升15.64个百分点,达到52.41%。随着森林总量的增加、结构的改善和质量的提高,森林生态功能进一步增强。中国林科院依据第七次清查结果和森林生态定位监测结果评估,全国森林植被总碳储量78.11亿吨,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年价值量超过10万亿元。
六是个体林所占比重明显上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显现。有林地中个体经营的面积比例上升11.39个百分点,达到32.08%。个体经营的人工林、未成林造林地分别占全国的59.21%和68.51%。广大农民已经成为我国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骨干力量。
上世纪90年代初以来,我国森林面积、蓄积持续双增长,林业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这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确立的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采取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实施的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取得了巨大成效。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依然面临一些突出问题:森林资源总量不足,生态脆弱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森林资源质量不高,木材供需矛盾继续加剧;林地转为非林地数量仍然较大,林地保护管理压力不断增加;现有宜林地质量较差,营造林难度将越来越大。生态产品、林产品和生态文化产品短缺的问题,仍然是制约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因此,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以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为统领,以兴林富民为宗旨,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科技创新为支撑,着力增加森林总量,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功能,提高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能力,推动现代林业科学发展。
(一)攻坚克难加快造林绿化进程,确保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长。我国森林覆盖率低,林地利用率不高,现有宜林地立地条件差,造林难度大。为确保胡锦涛主席提出的“争取到2020年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目标,必须坚持把加快发展作为林业工作的第一要务,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增加投入,攻坚克难,加快推进造林绿化进程,不断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良种壮苗使用率,注重营造乡土树种和强抗逆性树种,切实加大实用性、关键性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确保造林成效。加大重点区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力度,大力营造防风固沙林带和海岸基干林带,加快构筑北方防沙治沙和沿海防风消浪两大绿色生态屏障。加强重点区域生态修复,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和矿区植被恢复。抓好全民义务植树。大力推进“身边增绿”,加快平原绿化、通道绿化、村镇绿化和森林城市建设,充分挖掘森林资源的增长潜力。
(二)全面推进森林经营,着力提高森林质量和效益。森林经营是现代林业建设的永恒主题。长期以来,由于忽视森林经营,我国森林单位面积蓄积量低,中幼龄林比例高,林分过疏、过密比较普遍,林木枯损量年均近1亿立方米,提高森林质量、提升森林生产力和增强森林多种功能的潜力巨大。为此,必须把森林经营作为推动林业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建立健全造林、抚育、保护、管理投入补贴制度,全面加强森林经营工作,以有效解决经营管理粗放、质量效益低下的问题。建立森林经营技术体系,确定公益林和商品林的最优林分结构和培育经营模式,推动森林分类经营向纵深发展,以科技支撑森林经营。改革和完善采伐管理,科学编制并严格执行森林经营方案,建立森林可持续经营新机制,以改革推动森林经营。
(三)增强木材供给能力,维护国家木材安全。木材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基础性战略资源。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木材的刚性需求不断增加,木材供需矛盾突出。立足国内解决我国木材需求,是维护国家木材安全、保障林产品供给的根本途径。必须科学制定林业发展规划,优化发展布局,强化森林资源培育,有效提高木材供给能力。在南方集体林区,充分利用自然条件优势,大力推进速生丰产林、工业原料林以及珍贵大径材基地建设,形成我国商品林发展和木材生产的重点区域。在东北内蒙古林区,要按照森林可持续经营和林区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尽快将木材产量调减到合理定产水平,加大森林抚育经营和保护管理的力度,建成大径材和珍贵用材的战略储备基地。在平原地区,积极发展生态经济型防护林和四旁植树,适度发展速生丰产林,通过合理利用,建成补充木材供给的新兴产业基地。
(四)实行严格的林地保护制度,保障林业发展空间。林地是林业发展的根基。保护林地是保障林业发展空间、维护国土生态安全的长远大计。必须坚持把林地放在与耕地同等重要的位置严加保护,建立基本林地保护制度,严格实施用途管制,强化确权发证,确保林地总量不减少。要尽快颁布《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08-2020年)》,编制并落实省、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建立分级管理、差别管理、定额管理、用途管制等林地保护利用制度,将林地保有量作为地方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继续落实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尽快出台《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办法》,对涉及征占用林地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提前介入,加强监管。
(五)增强森林的增汇减排功能,提高林业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森林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独特地位和双重作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建立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增强森林固碳功能,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措施之一。加大森林培育和经营管理力度,增强森林生态系统整体固碳能力。大力培育生物质能源林,推广“林油一体化”、“林电一体化”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森林资源可再生、绿色环保的巨大潜力,促进节能减排。坚持不懈地抓好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林业行政执法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灾害造成森林资源损失,打击非法征占林地和乱砍滥伐行为,减少毁林、防止森林退化,减少森林的碳排放。尽快建立森林碳汇计量标准和监测体系,提高森林固碳监测能力。促进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鼓励企业、公民积极参与多种形式的森林增汇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良好氛围与合力。
(六)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基础建设,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森林资源管理是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的基础保障。要强化各级森林资源管理队伍建设,加大森林资源管理系统的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全面提高森林资源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建立国家森林资源监测的专门机构,加强林业信息化建设,形成全国监测信息处理和监测技术支撑的核心,增强综合监测能力。加快林业数表修编进程,构建实物度量、效益评估和经营评价标准化体系。强化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管理,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师制度和评估制度。加强国有林区、国营林场的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要加大对偏远山区、沙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林业基础设施的投入,着力改善林区民生。加快推进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森林资源行政管理与企业经营分离,政企分开、企社分离,产权明晰、责权统一的国有森林资源管理体制。
我们必须认清形势,抓住机遇,肩负重托,不辱使命,按照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的要求,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森林资源的基本方针,继续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着力构建林业三大体系,将现代林业建设全面推向科学发展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