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品条码应用从零售结算迈向信息化管理
来源:搜狐 更新时间:2012-04-14

 

 国家质检总局召开新修订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该《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商品条码的应用已从零售结算向批发、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整个供应链信息化管理的全过程发展。 2005年5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于以第76号总局令颁布了新《办法》,自 2005年10月1起施行。

  商品条码是商品的全球统一标识,是商品在国内国际市场流通的“身份证”。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号令《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自1998年12月1日实施以来,对规范我国商品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的应用质量,加快商品条码在我国国民经济各领域的应用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条码技术已渗透到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和领域。目前,我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已逾十二万家,发展速度居世界之首。条码技术推广应用工作作为我国信息化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已被国家列入“十五”计划纲要。国家质检总局从2003年开始实施“中国条码推进工程”,为我国条码技术产业的发展描绘了一幅宏伟蓝图。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为满足我国现代物流、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和对外贸易发展对我国条码工作提出的新需求,国家质检总局在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原《办法》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 2005年5月16日,新修订的《办法》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

  新《办法》包括总则,注册,编码、设计及印刷,应用和管理,续展、变更和注销,法律责任,附则等七部分,共四十五条。修订后的《办法》不仅将商品条码的管理范围由原来单一的对零售商品条码的管理,扩展为包括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代码和条码标识在内的全球统一标识系统的管理,同时增加了对商业企业应用商品条码的管理以及对商品编码信息的通报要求等方面内容。

  质检总局表示,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进一步繁荣,我国商品条码的推广应用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办法》的修订和完善,对于进一步规范我国的商品条码管理工作,加快商品条码在我国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应用,促进我国信息化建设和对外贸易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简介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于1988年经国务院同意成立,是统一组织、协调、管理全国条码及物品编码工作的专门机构,隶属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1991年4月,代表我国加入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即EAN International,现更名为GS1),成为其授权的我国大陆地区唯一的成员组织,负责推广实施国际多行业供应链管理标——EAN•UCC系统,在全国设有46个分支机构。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推进我国标识系统和商务运作的信息化、标准化、国际化为己任,集标准化、系统服务及研发为一体的,向社会提供标准化解决方案和公共服务平台。截止到2004年12月,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已达十二万家,发展速度居世界之首;上百万种产品包装上使用了商品条码标识;使用条码技术进行自动零售结算的超市已超万家。条码自动识别技术已广泛应用于零售业、制造业、物流、贸易、军工、医疗药品、政府机关、学校、邮政、税务、海关、金融等诸多领域,极大地推动了我国信息化、标准化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