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
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政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中共中山市委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2008-2020年)》的决定

中委〔2009〕6号

          (2009年8月7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动员和组织全市人民切实把握当前的重要战略机遇,先行先试,真抓实干,推动中山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突破和跨越,现结合实际作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规划纲要》确立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立足先行先试,围绕增强城市竞争力和增进市民福祉,着力研究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积极探索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在建设适宜创业、适宜创新、适宜居住新型城市的进程上迈出更大的步伐,力争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牢牢把握“科学发展、先行先试”这一主题,抢抓机遇,积极探索,勇闯新路,用好用足中央和省赋予的先行先试权利,充分挖掘潜在的政策空间,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从解决当前最紧迫、最突出、最重大的问题入手,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又要科学制定发展规划,通过深化改革解决深层次问题,建立健全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强化协作,彰显特色。以珠三角区域紧密合作为切入点,创新合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行政区经济向经济区经济转变;充分利用自身的区位优势和产业优势实现错位发展,彰显中山的发展特色,全面提高区域发展水平和整体竞争力。
    二、战略定位与目标任务
    (一)战略定位。
    立足珠三角未来的发展大局,整合全市资源着力于打造“一个枢纽,两个基地,三个试点”。
    ———珠三角三大经济圈重要交通枢纽。《规划纲要》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凸显了中山地处珠三角地区地理几何中心的潜在优势,特别是中山至深圳跨珠江口通道等重点项目的启动和建设,将使中山占据“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大经济圈交汇点的战略要塞。要充分发掘利用好这一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以加快与珠三角其他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衔接为突破口,构建珠三角三大经济圈之间以及珠江口东西两岸的黄金通道,进一步扩大辖区的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推动中山立足“珠中江”经济圈区域合作,主动承接“广佛肇”、“深莞惠”两大经济圈的辐射,使中山成为珠三角三大经济圈的重要交通枢纽。
    ———沿海产业带先进制造业基地。按照《规划纲要》重点发展“中山临港装备制造、精细化工和健康产业基地”的要求,以临港装备工业园区、国家健康基地等现代产业园区为平台,大力发展船舶制造、风电设备等重型装备制造业,优先发展包装印刷、汽车配件等精密装备制造业,积极发展电子信息、健康医药、精细化工等高新技术产业,成为全国重要的沿海产业带先进制造业基地。
    ———珠江口西岸重要的服务业基地。重点发展金融、会展、物流、商务、旅游、科技服务、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加快推进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在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利用“三旧”资源发展服务业、引导制造业服务环节分离发展服务业、建设“广深港澳”重要服务后台、理顺服务业要素价格政策、推进服务业品牌和标准化建设等领域先行先试,争取成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
    ———全国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点。以《规划纲要》支持中山开展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全力推进城乡规划建设、产业布局、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五个一体化,力争到2012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5万元。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明显缩小,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万元,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
    ———全国创新审批方式改革试点。以《规划纲要》支持中山开展创新审批方式改革试点为重要切入点,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促进政府行政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转变。创新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健全审批业务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完善政务综合电子监察系统,开展基于无线网络技术的新型移动办公模式试点,力争成为全省乃至全国行政审批办事环节最少、服务效率最高、企业成本最低的城市。
    ———广东省产业集群升级创新试点。以省确定我市为产业集群升级创新示范市为载体,加大自主创新力度,推动产业集群向高新技术、高端环节集聚,力争到2011年建成省级产业集群增效示范、省级产业创新带动示范、省级加工贸易转型示范、省级新兴产业培育示范、省级传统产业改造示范和省级服务业集约发展示范等6类省级示范样板,到2012年建成年产值超千亿元的新兴产业集群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2家,研究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2%。
    (二)目标任务。
    按照《规划纲要》的发展目标要求,结合中山建设“三个适宜”新型城市的战略任务,确保中山“一年开好局,四年大发展,十年大跨越”。
    ———一年开好局。建立和健全落实《规划纲要》的体制机制,率先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2009年,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3461元(按2008年平均汇率1:6.95计算约折合9130美元,下同),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8%,城镇化水平达到86.5%。
    ———四年大发展。到2012年,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初步形成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产业结构明显升级,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环境明显优化,城乡差距逐步缩小,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一体化格局初步形成。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0000元(约折合11510美元),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3%,城镇化水平达到88%以上。
    ———十年大跨越。到2020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基本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以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实现全社会更高水平的社会保障。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35000元(约折合19424美元),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进一步提高,城镇化水平达到90%以上,实现从上中等收入水平向高收入国家和地区水平迈进的目标。
    三、狠抓重点工作落实
    紧紧围绕《规划纲要》提出的九大任务,进一步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取得突破。着力抓好以下五方面重点工作。
    (一)保持经济持续增长,夯实科学发展基础。把扩大内需与稳定外需作为保增长的主攻方向,积极想办法,找对策,谋出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贯彻实施《规划纲要》奠定坚实基础。按照“三促进一保持”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扩内需、调结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政策,加大投资力度和优化投资结构。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增加投资,重点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资金密度大、产业链条长的大项目。积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稳定和扩大家电、住房、汽车等消费需求,发掘和激发旅游、文化、体育和健康等消费活力。积极开拓内需市场,强化本市与各地的经贸往来,大力推动“广货北上”。积极鼓励扩大出口,引导加工贸易企业更新设备、引进技术、研发创新、延伸产业链和创立内销品牌,优化企业出口结构,力保出口稳定增长。
    (二)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建设以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双轮驱动的主体产业群,形成产业结构高级化、产业发展聚集化、产业竞争力高端化的现代产业体系。积极实施重点产业规划,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强化服务业发展支撑体系,全方位开展金融、会展、物流、商务、旅游、科技服务、文化创意等服务业深度合作。推动主导产业集聚发展,围绕船舶制造、风电能源等重大项目发展上下游产业,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完善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全力实施十大科技工程,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传统优势产业科技水平优化升级。积极运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公知公用专利技术和现代管理技术,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公共服务与技术支撑。加强国家、省和市创新联动,深化产学研合作,推动产业集群价值链向研发设计、品牌营销等高端环节延伸。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完善企业自主创新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抢占市场竞争的制高点。积极鼓励发展循环经济,实施节能清洁生产。
    (三)务实推进区域合作,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建立高效务实的合作机制,加强城市之间的经济联系、互补融合。以珠三角经济一体化发展为契机,率先在交通、能源、水利和信息领域开展合作,推动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化,提高经济发展保障水平。加强与珠三角区域内交通基础设施的对接,打造快速转乘接驳的立体交通体系。全力推进中山至深圳跨珠江口通道的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动工建设。积极推进“珠中江”经济圈建设,主动接受“广佛肇”、“深莞惠”两大经济圈辐射,加强珠三角城市群在城市规划、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事务等方面的统筹协调,促进资金、技术、人才、信息、资源等要素便捷流动。深化与港澳经济合作,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四)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争创城市发展优势。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力加大在城乡规划建设、产业布局、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五个方面的改革创新力度,率先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引导工业项目向产业园区集中,农业用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村人口向新型社区集中,加快城乡新社区建设,打造具有岭南特色的宜居城乡。优化配置城乡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公共资源,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重视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和强化公共安全保障,实现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进步。
    (五)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供持续发展动力。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突破口,以推进改革试点建设为重要载体,全面推进行政审批、社会管理、统筹城乡发展等领域改革,加强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建设,推进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不断完善科学发展的制度环境和法治环境。进一步清理和减少行政审批,健全审批业务共享和业务协调机制,加快建设重大项目协同办公系统,建设和完善政务综合电子监察系统、行政服务系统和无线网络办公模式。大力推进城乡规划建设、农村集体土地、农村集体产权、城乡财政与投融资等管理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引导和鼓励发展社会组织和中介组织,提高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效率。
    四、健全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规划纲要》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组织实施《规划纲要》工作。重点协调解决实施《规划纲要》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跨部门、跨地区的复杂问题。积极争取国家、省的指导和支持,加强与珠三角各城市的工作衔接。市直有关部门和镇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负责统筹组织本部门本地区实施《规划纲要》的各项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将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和镇区,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各有关部门和镇区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具体措施和工作时间表,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结合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规划纲要》贯彻落实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组织构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促检查。市委、市政府对各有关部门和镇区实施《规划纲要》的情况进行综合督查或专项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将《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纳入部门和镇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全市实施《规划纲要》的进展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及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