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商局实施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
来源:中国工商报 更新时间:2009-11-25

 
七十二小时内回复网民的问题 

  本报讯 为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社会矛盾,扩大政务公开范围,维护工商部门的良好形象,自11月10日起,天津市工商局开始实施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

  天津市工商局实施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旨在通过互联网发布平台,采取工商部门与网民直接接触交流的方式,就涉及工商职能范围内的新闻事件、网民质疑和诉求,以及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后果的网络言论,统一以天津市工商局网络新闻发言人的名义,进行权威信息发布,澄清虚假信息和不完整信息,及时消除误解,化解矛盾,正确引导网络言论和社会舆论。该局网络新闻发言人的工作职责为:负责搜集、整理、研判社情和网络舆情,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回复网民提出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授权通报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问题、突发事件真相及后续处置情况。

  为保障网络新闻发言人顺利开展工作,天津市工商局依托该局政务网站,专门开设了具有新闻发布、舆论监督回复、网民评论等功能的新闻发布平台。网络新闻发言人将通过该平台,采取视频、文字、图片等形式,就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新闻事件、网民质疑和诉求,进行信息发布、留言回复等。对其他政府网站和商业网站上需要回复的帖子,除在市工商局政务网站新闻发布平台发布相关内容外,还将同时在相关网站予以回复。

  天津市工商局网络新闻发言人采取24小时随机发布、限时回复的方式。发布事项经审批后,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问题和应急事件,24小时内发布;涉及网民的问题,72小时内回复;其他事项,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发布。每项信息发布后,该局都将组织人员及时跟踪、收集网民的后续反应,并进行发布效果评估。对于没有收到应有效果的,将组织人员继续适当回复,确保网民关心的事项和问题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处理、项项有结果。□吴立峰 李 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