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受广州市公安局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GZIT2009-ZB0471。
2.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网上督察室大屏幕显示系统项目。
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B10 。
4.招标内容:采购一套具有先进、高速图像处理技术,能够实现多路高速视频信号的处理,以高清晰度、高亮度与高色域的液晶显示技术、嵌入式硬件拼接技术、多屏图像处理技术、信号切换技术等合为一体,形成一个拥有高亮度、高清晰度、低功耗、高寿命、先进的液晶拼接墙显示系统和设备。通过控制软件控制,完成对所有显示信号源、显示模式、显示单元参数等进行各种灵活控制。实现信号源单屏显示、跨屏显示、分区显示和整屏显示,支持多用户操作和管理的显示系统。
5.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6.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和验收。
7.投标人资格及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达到下列全部要求):
7.1 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8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7.2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
8.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50元人民币。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填写《领取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和移动电话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
9.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09年11月26日至2009年12月16日(公休节假日除外);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1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
10.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1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09年12月17日上午9:30时。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12.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2楼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第三会议室。
13.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地址:广州市起义路200号;电话:83113312。
14.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电话咨询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
传真: 020-38825650
Email:gztender@gz.gov.cn
联系人:郭熹 电话: 38825232
查询领取招标文件事宜: 020-38825517 周先生
查询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020-38825015 陈小姐
查询招标结果:020-38825610 叶小姐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30时
购买招标文件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15时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