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安全感连续四年领先靠什么江苏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张新民详解平安创建六大经验
平安访谈
本报记者 丁国锋
2003年8月,江苏省委、省政府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着眼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障和服务“两个率先”,作出了“平安江苏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6年来,江苏经过两轮平安建设,全省13个省辖市全部达到平安建设标准,县(市、区)创建达标率达98.2%,基本实现了平安江苏建设阶段性目标。江苏也成为了中央充分肯定、群众广泛认可的全国最安全省份之一,平安江苏也成为了江苏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品牌、招商引资的竞争优势和率先发展的重要保障,在“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近日,记者就平安江苏建设的实践与经验等话题,专访了江苏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张新民。
谈到平安江苏建设取得的成效,张新民说,6年来,江苏各地、各部门坚持发展与稳定并重,扎实推进“大调解”、“大防控”和基层基础“三大建设”,强势推进平安建设活动,实现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水平、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基层基础工作水平、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政法综治工作满意率的四大提升,其中,刑事案件破案率、八类主要刑事案件破案率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现行命案破案率连续5年保持全国第一。同时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安置帮教工作整体绩效、打黑除恶工作绩效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公众安全感已连续四年保持全国领先位次,社会治安综合绩效考核2005年起连续四年位居全国第一。
江苏的平安建设之所以取得这些成绩,张新民着重介绍了六方面主要做法。
首先,江苏各级党委、政府真抓实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势推进平安江苏建设。在第一轮平安江苏建设中,高标准提出了“八个位居全国前列”、“七个最低水平”和“六个不发生”的奋斗目标。在第二轮平安江苏建设中,着眼于科学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又提出了“九个位居全国前列”、“八个最低水平”、“七个不发生”的新的目标定位,在全省营造出争先进位,勇当全国排头兵的工作氛围。在具体部署中,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把平安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列为党委重点督查事项和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强势推进。为此切实加大了经费保障力度,积极探索建立了公共财政下的综合治理经费保障机制。
其次,探索创建“大调解”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通过不断健全完善“大调解”组织网络,江苏探索建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牵头协调、调处中心具体运作、司法部门业务指导、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在省、市建立了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市、区)、乡镇(街道)均建立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还在村(社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了调解组织,还探索建立了劳资、医患、环保等专业化调处机构,不断发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新平台。近年来,还重点加强了“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等机制规范化建设,大大提高了“大调解”机制运行质效。6年来,全省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0万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6.6%,目前,全省绝大多数地方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
第三,全面构筑“大防控”体系,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通过着力提升破案攻坚水平,努力做到“命案必破”、“挂牌必破”,并通过综治部门不间断地开展专项整治和专项打击行动,使江苏成为犯罪分子的高风险区,同时也成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区。通过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为打击和防范刑事犯罪提供信息支撑。近年来,仅通过对重点人员、物品和违法犯罪轨迹在线动态跟踪管控的“天网计划”平台每年抓获逃犯人数占抓获总数的30%,通过信息化直接破案、协助破案分别占破案总数22%和27%以上。
第四,大力实施“强基工程”,主动预防和有效减少不稳定隐患,切实夯实平安建设根基。通过大力加强基层综治办、人民法庭、派出所和司法所等政法综治组织建设,确保平安建设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还在乡镇(街道)推广设立专职党委政法委员,推广建立集综治、维稳、平安建设为一体的政法综治工作中心,在村(社区)推广建立了集治保、调解、重点人群教育管理等多项职能于一体的村级综治办,有效提高了基层维护社会稳定的水平。全省各地还通过开展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社区)、平安校园、平安市场等基层系列创安活动,推动创安工作向各行业系统、各种经济组织以及家庭全面延伸,在全省有效形成了“积小安为大安、以基层平安保全省平安”的良好局面。
第五,坚持齐创共建,全面调动和充分发挥全社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增强平安建设整体合力。全省各地把平安建设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着力形成强势推进平安建设的整体合力,公检法等各级政法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各级综治委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纪检、组织、人事、监察等部门加大对平安创建领导责任制的检查落实力度,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对平安江苏创建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与此同时,省、市、县级综治委成员单位积极参与联系点共建工程,有力地促进了平安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
第六,严格考核奖惩,敢于动真碰硬,确保建设一个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不含水分的平安江苏。各级综治委(办)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末位警示制、一票否决制和领导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严格落实领导、部门和单位责任制,层层签订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责任书,真正把创建活动的责任落实到每个基层组织、基层单位和责任人。六年来,省委、省政府还对工作出现滑坡的16个县(市、区)取消了“社会治安安全县(市、区)”称号。全省各级综治委共对760个地区、部门和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有542名单位领导被追究了责任,确保了平安建设推进的力度。
“这些具体工作中,也蕴含着丰富的工作经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坚持了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指导思想,把平安建设真正放在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整体谋划推进。”张新民说,开展平安江苏建设以来,江苏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综治部门自觉把平安建设置于“两个率先”的大局中来研究谋划,着力解决影响稳定、影响发展、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使平安建设在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中,得到扎实有效地深入推进。
张新民认为,平安建设还必须坚持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平安作为第一考虑、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对发现的问题该通报的坚决通报、该警示的坚决警示,该一票否决的坚决一票否决,使平安江苏建设过程成为解决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得实惠的过程,有效防止了平安建设中的形成主义和走过场的现象。实践证明,只有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才能有效解决平安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才能确保平安江苏建设水平始终走在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