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助推沈阳“阳光低保”
来源:辽宁日报 更新时间:2009-11-30
 记者/侯永锋
    只需轻点鼠标,全区1.4万户低保家庭的详细信息就会清晰呈现;借助网络,就可以完成低保审批审核工作;什么样的人能享受低保、什么样的人不能享受,一目了然……11月27日,记者在沈阳市大东区采访时,切身感受到了城市低保信息系统带来的方便与快捷。
    2008年底,大东区作为沈阳市的试点区先行启动了城市低保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随后,这一系统又在和平区、东陵区、沈北新区、新民市和辽中县试运行。据介绍,系统依托沈阳市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实现了区、县(市)民政局、街道(乡、镇)、社区和市民政局的互相连通,横向与财政、劳动、银行、卫生、房产、教育等部门网络互联,具备与民政部、省民政厅联网的条件。
    对于这一系统的好处,不同层面的人都提到一个词:高效。那么,这一系统是怎么发挥效用的呢?东塔街道的低保专干冯延庆解释道:“通过这一系统,对于新申请的困难群众,街道工作人员只要录入申请基本信息、扫描资料并提交后就可等待社区入户调查。社区低保专干进入系统后,会收到新申请低保的提示,在入户核实后,将核实的家庭及人员信息录入到系统,同时扫描相关资料,确认后,系统会自动计算低保金。街道工作人员再一次进入系统,对社区办理的公文通过社区扫描的档案和录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后,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进入系统对街道上报的公文进行审批、确认。之后把审批结果下发街道,街道打印低保证,然后到区民政局盖章、发证。 ”
    “由以往的手工报表发展为系统自动生成,全部低保审核、审批工作均在网上进行,可以实现‘最快、最省、最好’。 ”沈阳市民政局低保和社会化管理处处长关赞梅说。
    高效之后,更显公平公正。有关人士总结:“使用低保信息化系统,业务监管智能化、资金管理规范化,有助于‘阳光低保’目标的实现。 ”
    关赞梅解释道:“社会各界人士只要登录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即可查询低保人员部分信息。低保对象凭借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可以查询自己享受低保的具体情况。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可以借助系统,实施身份证号码自动检查,避免重保、假保。 ”在先行试点的东陵区,截至目前,借助信息系统,全区累计清退不符合条件低保户1951户、4181人,节约救助资金900余万元,必退即退率达100%。
    “通过网络化管理,还可以实时进行层层监督,确保审批的各个环节联系更加紧密、审批程序更加规范透明。 ”有关人士告诉记者。
    在11月27日召开的沈阳市城市低保信息化建设推广会上,记者了解到,目前这一系统已经具备了在沈阳市全面推广的技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