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航道重点部位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09-12-02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受广州港通讯调度指挥中心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GZIT2009-ZB0418。

  2.项目名称:广州港通讯调度指挥中心广州港航道重点部位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B11。

  4.招标内容:

  项目拟在整个航道中段的重要航段设置三个视频监控点,分别在虎门大桥(2个监控点)和沙田镇坭州大虎水道(1个监控点)安装自动追踪、远距离昼夜监控摄像机,以视频服务器对视频信号进行第一步的视频处理后通过无线传输系统,一路发送至南沙,以南沙经济开发区万顷沙龙穴岛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作为信号接收站(可以实时看到3个视频点的图象),对前端3路信号集中汇集,再通过南沙港务公司到调度指挥中心的光纤专线,把信号上传回调度指挥中心;一路发送至沙田镇的东莞市港口调度中心(可以实时看到3个视频点的图象);虎门大桥的两个监控点的信号还要通过现有的有线局域网络发送至虎门大桥管委会的监控中心。主要包括前端监控部分和网络传输部分和现场图象存储。白天清晰看清8公里船只及船名(天气晴朗);夜间(能见度好的情况下)看清2公里船名;白天具有透雾性能,可在能见度达2公里的情况下最远看到8公里的船只;视频图像清晰度达D1;包括项目设备采购调试。相关售后服务及技术培训。

  5.项目实施地点:广州港通讯调度指挥中心指定地点。

  6.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

  7.投标人资格及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达到下列全部要求):

  7.1 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7.2 投标人必须具备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格证或备案证。

  8.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50元人民币。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填写《领取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和移动电话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

  9.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09年12月1日到2009年12月22日(公休节假日除外);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1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

  10.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1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09年12月23日上午9:30时,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12.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2楼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第一会议室。

  13.本项目采购人:广州港通讯调度指挥中心;地址:广州市沿江东路406号;电话:83050365。

  14.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电话咨询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

  传真: 020-38825650

  Email:gztender@gz.gov.cn

  联系人:车进 电话: 020-38825596

  查询领取招标文件事宜: 020-38825517 周先生

  查询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020-38825015 陈小姐

  查询招标结果:020-38825610 叶小姐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30时

  购买招标文件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15时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