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检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实现六大飞跃
来源:检察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郑州市两级检察院视频和音频接访实施后,极大方便了群众来访。

  近年来,随着各种高新技术手段的运用,信息化建设已成为“科技强检”的核心和基础,对检察工作的推动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经过近10年的不断建设和推进,河南省郑州市检察院及下辖的13个基层检察院已经形成了上下一体、功能全面的“数字检察”体系,全面提升了当地检察机关的整体实力。“数字检察”在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内部执法、提高办案效率、提升检察形象等各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记忆:

  回顾近几年来检察信息化走过的路,郑州市两级院信息化建设经历了启蒙探索、特色实践和统一建设三个阶段。现在,随着一大批专业人才的成长,以及各项设施的建成,信息化建设也步入了成熟发展期。

  此前,两级院各自都在信息化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这方面,全市各基层院成绩更加突出,通过大胆实践、深入探索,前些年形成了很多全省领先的信息化项目和应用模式,为全市乃至全省的信息化建设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尤其是二七区检察院率先形成实践和规范运行的队伍、业务、信息化“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广。

  但是,随着信息化的深入,尤其是随着应用的深入,基层院、市院各自为政、没有统一规划和统一实施、资金浪费、导向不清、合力不强的问题逐渐显现。经过深入分析研究,郑州市两级院从思想上和行动上自觉主动地走到了“四统一”道路上来,并不断地向上级院反映这种呼声。自2004年开始,围绕以“案件管理中心”为核心的特色工作机制,开始统一开发使用办公办案软件,统一建设视频会议系统、统一规定同步录音录像核心软件硬件、统一办案工作区标准。目前,已经统一建设成了一体化内网网站,一体化外部网站和新版办公办案软件系统正在统一规划中。

  今年,郑州市检察机关依据高检院关于信息化“四统一”的要求和全国检察信息化发展规划,借鉴“数字郑州”发展规划内容,制定郑州市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发展三年规划。

  该规划对2009年至2011年郑州市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总体定位和目标是:建设郑州“数字检察”,即通过信息集成、应用与共享系统建设,将“现实检察”中全市检察机关各单位、各部门、各系统的工作内容,通过网络传输和计算机处理,转化为标准化数字信息,为检察机关队伍、业务、事务提供强大的推动力。

  这个规划,明确了今后三年全市检察机关以“数字检察”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理念,包括五部分内容:基本形势、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14项建设内容、推进措施和要求。市院党组已经通过并发全市检察机关统一实施。这标志着郑州市检察机关已经从思路上、措施上真正转变到了“四统一”阶段,正式开始了新的更高层次、更广视野的统一实践。

  跨越之一:推动网上“数字化办案”提升办案效率和执法监督

  2005年,郑州市两级检察院统一设立了案件管理中心,实行了案件管理新机制。这一新机制,其核心是在检察专网上使用网上数字化办案系统软件,以此推进检察工作的快捷高效。而且,强化对执法程序的全程监督。

  “数字化办案”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实现了所有检察业务网上办案流程化。现在,该市两级检察院利用信息网络,批捕和起诉案件的受理、阅卷、审批、打印都已在网上流转,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为强化对办案过程的监督,该院结合其独具特色的案件管理机制,专门定制开发了网上办案软件系统,由“案件管理中心”这个专门机构负责网上案件的程序性管理,纪检组(监察处)可以在网上查询案件程序性内容,对所有办案行为实行全程监督。

  现在,该院“案件管理中心”以数字化技术实现了办案规范化,使办案督察自动运行,所有自侦案件从初查开始、一般刑事案件从受理开始,对案件的各个诉讼环节统一实行网上管理,对各种强制性法律文书由案管中心集中管理。

  更为重要的是,该系统实现了动态管理案件运行,对办案环节实现了全程控制。对控申部门受理的线索,通过局域网将受理和分流情况在案管中心备案;侦查部门决定初查的案件,在初查、立案、侦结等各个阶段通过局域网在案管中心登记。

  据了解,该院案件业务管理系统包含了侦监、公诉、反贪、渎检、监所、控申、民行、技术等各业务部门。在案件管理中心,通过案件管理系统的流程色块显示,各部门所承办案件的具体情况,从受案、初查、立案、审查逮捕、移送起诉、提起公诉、对法院判决裁定监督等各环节均能一目了然。

  该市检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对于提高办案效率、强化执法行为监督起到了重要作用,实现了办案活动的公正与透明。

  据统计,现在全院自侦部门立案数和案件侦结率都有明显提高,批捕案件办案周期明显缩短,审查起诉案件无一超期,有罪判决率保持在98%以上。反贪、反渎、控申等业务实现流程化模式在网上办理后,工作效率得到明显提升。

跨越之二:数字化技术侦查设备提升办案效率和效果

  几年来,郑州市两级检察院大力投入建设先进的数字化检验鉴定设备,强化司法鉴定手段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在,已经具备了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文字检验、痕迹检验、司法会计、心理测试等多项国家权威鉴定资质,配备了心理测试仪、电子证据取证仪等先进的数字化技术侦查设备,在查办案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从2004年开始,该市两级检察院便在心理测试技术方面展开探索实践。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有11名具有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心理测试鉴定资格的心理测试鉴定人,4台先进的心理测试仪,是省检察系统鉴定人员最多、设备最多的单位,在查办各类职务犯罪中,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2007年,在办理一起受贿案时,案件陷入了僵局,一时无法突破。初查了解到,嫌疑人姚某任某粮油食品公司书记时,负责公司基建工作。某建材经销商翟某找到姚某,提出让某建筑工程公司承接该工程,姚某提出要支付总工程款5%的好处费。后来,翟某推荐的公司以520万元中标后,要支付给姚某25万元的好处费。根据姚某的安排,公司汇到了其指定的账户上15万元。另外10万元,汇到了翟某账户上,由翟某将10万元提现交给了姚某。

  但是,姚某对收到10万元一事拒不承认。此时,办案人员想到利用心理测试技术也许可能有所突破,随即请求技术部门进行测谎。

  测试结果显示,姚某回答“你公司在搞基建过程中,你收到翟某给你送的钱了吗?”时,其“没有”的回答,说谎概率达98.63%。综合分析,测试人员认为姚某很可能是在银行门口,收到了翟某用黑色塑料袋装的10万元现金。在以上测试结论的指导下,测试人员首先和嫌疑人姚某进行了测试谈话,并向其充分讲述了心理测试方法的科学性。之后,就如何进一步讯问向承办人员提出了建议。姚某很快如实交代了受贿10万元的事实,使此案得到了及时告破。

  自2004年至今,郑州市检察院接受反贪、反渎及其他司法机关的委托,已办理了心理测试案件197起,配合两级检察院反贪、反渎部门突破了大量复杂案件。

  跨越之三:建立一体化网站群形成数字化应用平台

  “10月25日,全市检察院组织学习活动,参加人员……”10月22日,郑州市检察院网站上,一则通知发出后,13个基层检察院网站上都同时显示出了这份通知。过去,安排工作要通过书面传真通知,现在直接在内网上发布,两级院实现了同步及时查看相关信息。

  确保两级检察网站间信息同步共享,是提升办公效率的技术症结所在。前几年,市检察院制作了格式统一、栏目规范、资源和信息完全同步共享的网站。市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及文件、信息,可以同时同步在13个基层检察院内网上自动显示更新。各基层院网站上的内容,也都同步在市院网站相关栏目中显示。

  在各基层院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市院按照“市级院数据和设备大集中”的新型理念,通过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的做法,建设了全市14个检察院为一体的网站群。这样,各基层院一律不必重复进行网站硬件投资,仅此一项就节约资金240余万元。

  虽然在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方面各基层院间资金、技术、人员素质差异很大,但通过这种新型技术理念和统一实施的做法,将全市各基层院带到了同一个起跑线上,同步达到了全市最好的水平和平台,步调一致地开展了同样的应用,市院的各项工作也得到了统一规范的网络部署和实施。

  充分利用建成资源,他们确定了“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工作思路,技术部门均在两级院网站上设置了相应栏目,并将绩效考评、工作动态、市院本级文件、检察信息等设置为醒目栏目。市院检察长基本上每天都在网上检查两级院及市院各部门各项工作的进展和落实情况。

  网站已经成了展示工作的平台、工作竞争的舞台。各部门和各基层院上网的积极性非常高,网上各类工作信息的更新和发布也非常及时,每天开网用网看网已经成为从领导到干警的基本工作程序。

  此外,他们在网站群上设置了网上视频库、电子书库、论坛等52项栏目,灵活应用各项技术功能。并以此为平台,挂接了视频会议、控申远程视频接访、举报大厅案件查询、网上案件查询、法律法规查询等多项应用软硬件系统。通过先进的平台和各项应用,在全市检察机关网上办公办案、网上教育培训、规范内部执法行为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助推器”作用。

跨越之四: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进一步规范办案活动

  2006年,法院在审理巩义市铝厂姜志兵贪污39万元、受贿10万元案时,被告人当庭翻供。然而,公诉人没有显示出一丝慌乱,当庭播放了讯问时的同步录音录像。面对铁证,被告人最终不得不低头认罪。最终,法庭判处姜志兵有期徒刑二十年。办案人员坦言,此案的成功办理得益于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的应用。

  早在2006年初,该市两级院党组便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点,纳入“一把手”工程。

  当年,该院提前10个月在全省检察系统率先完成了数字化同步录音录像建设,不仅在全市检察机关建立办案工作区、建设讯(询)问室29间,还在9个看守所建立了检察机关专用的同步录音录像讯问室11间。

  去年,该院将市第一、第二两个最大的看守所的监区录像,从前端接入驻所检察室进行全程录像,并远程接入到市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监控中心,通过内网传输到监所处进行远程监控检查。

  今年,经过统一规划和实施,两级检察院新建了上下统一的数字化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在市检察院和13个基层检察院之间,实现了同步录音录像声音和图像的远程同步传输。而且,还可以同步上传到省检察院,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尤其是今年10月1日,全国检察机关实施“职务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上提一级”后,这种远程同步传输的数字化录音录像系统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该院专门制定了有关制度,要求办案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诉讼权利告知等程序,依法进行讯问工作。坚决杜绝对犯罪嫌疑人指供、诱供、骗供,严禁采取暴力手段刑讯逼供。而且,注意办案人员的检容风纪,保持讯问场所的良好秩序,规范讯问的言行举止。注意严格遵守时间规定,严格执行12小时的规定。

  为了坚持客观真实原则,对为掩盖违法办案行为而不对讯问职务嫌疑人工作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或者对同步录音录像资料进行剪辑删改的,作为严重违反办案纪律行为,严肃处理。同时,要求每次实施同步录音录像时,都必须由侦查部门依法提出,并办理相关手续,由技术部门派员实施,并实行讯录分离。

  强化运用效果,他们在自侦、技术等主要业务部门定期举办同步录音录像技能培训和操作讲评,不断强化对办案人员的执法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现在,全市一批技术人员和业务干警成了行家里手,已熟练运用各种设备。

  近年来,该院积极利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及时固定证据,在庭审中适时示证,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跨越之五:数字化贯彻全过程监所监督实现飞跃

  “办案无法取证、盲点监督缺位、事故调处无力”一直是困扰监所检察的三大难题。自2006年以来,郑州市检察院广泛运用数字化技术建设驻监狱、看守所检察信息化系统,一举解决了这三个长期困扰监所检察的难题,使监所工作实现了飞跃。

  近几年,全市两级检察院共投入400万元,在12个监狱、看守所建成了12套监控系统,对监管场所进行全方位录像,实现了21个驻狱(所)检察室全部与监管场所微机联网、并机。而且,市第一、第二看守所检察室实现了全部350个监控画面,远程传输到郑州市院监控中心,达到了“市院—派驻检察室—监管单位”三级网络远程动态监控。

  监督管理存在盲点部位,一直是监督的一大难题。近年来,郑州市院不仅对监管场所“三大现场”实行全天候监控、录像、存储,还对监管单位干警办公区域等监控盲点设置监控录像进行监控,极大地拓宽了监督区域。

  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超过3000人,派驻干警只有3人。过去巡视一次耗时40分钟,行程3公里。现在,可以对监管场所全方位、全时段巡视,市院监所处还安排专人实行远程机动巡视,时间缩短、范围扩大、效率大幅度提高。

  2007年以来,借助监控录像资料,先后依法纠正了多起执法人员违法提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管干警在非正常工作时间违法安排接见、在押人员违法体罚他人,以及监管干警利用工作之便为在押人员捎、买、带物品等违法情况,使监管单位执法活动得到进一步规范。

  以前,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查办难,主要原因在于无法取得客观证据。检察专用录像为办案提供了视听证据,在侦查和诉讼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高国强、李峰等人在郑州市第一看守所羁押期间故意伤害致死他人一案,由于涉案人员多,嫌疑人互相推卸责任,公安机关侦查后仅提请报捕了高国强等5名嫌疑人。检察官在认真审查言词证据的基础上,通过录像资料进行全面分析,不仅确定了相关人员的责任,而且依法追捕了6名漏犯,终使11名被告人获刑。

  据统计,全市监所部门通过监控系统打击牢头狱霸23人次,直接发现职务犯罪和监管场所重新犯罪线索7件,立案查办5件。

  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监控设备的应用还解决了一些重大事故调处和息诉罢访难题。数字化监控资料再现真实过程,对化解矛盾、解决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

  今年初,彭某在看守所关押期间,同监室人员抬脚向其肚子踢了一脚,致使其膀胱破裂。彭某家属四处上访。办案人员在查明事实、依法公正处理的同时,将当日的录像完整展现在彭某家属面前,使其全面客观地了解了彭某在看守所被监管的情况。最终,其家属同意将性质界定为突发事件。

跨越之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将权力置于“阳光”下

  走进该市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令人耳目一新。基地以多媒体为载体,充分利用声、光、电、影等高科技手段,使来此参观的受教育者迅速进入角色,将自己置身其中。从基地的主题立意,到设计施工的每一个环节,力图用形象直观的形式,通过与参观者的共鸣,达到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

  今年以来,市检察院创新思路,将预防工作的重心放在筹备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和开发郑州开发区重大工程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平台上。尤其是新建办公大楼的高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中原区检察院等基层院,打破了过去警示教育基地仅仅依靠展板的模式,蕴含了多种高科技手段,形式多样,在视觉和听觉上都容易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更能使参观者受到心灵的洗礼和精神上的震撼。

  增强教育效果的同时,他们注重行政审批与检察监督相衔接机制创新,研发了《重大工程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平台》。该系统软件运用现代化的信息科技手段,在重大工程建设过程中实现审批、执法、司法和预防信息共享的网络平台,以重大工程建设流程监督为主线,涵盖重大工程监督管理、小组办公事务管理、个案预防统计管理、公共信息资源应用等四大系统。

  工作人员介绍,系统强大的功能不但为招商、土地、规划、建设、质监等各行政审批部门与检察、纪检监察机关之间架起了一座信息互通和工作交流的桥梁,还对规避招投标法,简化、绕行程序和肢解工程行为进行有效的防治,以及对有不良记录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适时限制。

  为加强与外界的沟通,他们还推进了控申举报“数字化”管理。全市两级院都在互联网门户网站上建立了职务犯罪举报栏目,并建立了线索数据库,专门为反贪局开发了举报线索管理系统,由线索管理员操作管理所有线索的办理和处置情况,直接对反贪局长和主管检察长负责。

  同时,他们开发了《控告申诉线索管理系统》,使大量重复访登记量大、查询难、重复处理任务重的问题得到解决,使重复访人员、事件、接待处理情况等各类信息自动检索汇总,极大地提高了控申接访事件处理的工作效率。

  继“12309”统一举报电话开通之后,两级院统一建设了网上视频接访系统。该系统投入运行以来,受理了大量群众来访,并全部予以办结息诉,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建设了网上“阳光检务”平台,开阔服务民生途径。除了在内网和外网门户网站上开设案件信息查询、检务公开专栏外,还在控申举报大厅设立一块超大显示屏和两个手动查询的触控屏,动态公布所有案件的程序性内容,凡是能够公开的一律公开。

  与此同时,他们建设了数字化控申接待音视频系统,为依法规范接访秩序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在检察长接待室设立了专用录音录像系统,对接访人员的工作规范化、人性化形成了有效的督查和促进。

(李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