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各自为政、信息渠道不通畅的现象一直是诟病,昨天下午,我市21个行政机关和刑事司法机关的相关负责人齐聚一堂,商讨衔接对策,并着手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共享平台”)。
这21个联网单位为: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监察局、法制办、地税局、国税局、国土局、工商局、交通局、质量技监局、安全生产监管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环保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文广新局、烟草局、人行、综合行政执法局。
根据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都应依照相关细则,在规定时间内将案件信息录入平台,比如行政机关依照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在月底前将当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录入平台,其查处的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在作出移送决定后24小时内将案件信息录入平台;公安机关受理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或者在其接到行政执法机关提请复议书后,也应将信息录入平台。
“信息共享平台各联网单位对于有关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工作部署等,应当在文件印发或获得信息之日起3日内录入平台。”市政府法制办的徐兴说。
此外,行政执法机关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执法过程中如遇到案情复杂、疑难,性质难以认定的案件,可以通过平台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咨询,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应当及时就相关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并予以回复。联网单位还可以将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工作中收集的新、奇、特和复杂、疑难的典型案件及时录入平台。
徐兴介绍,信息共享平台的建立,有望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框架下,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依托政府电子政务网,有效整合执法信息资源,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实现涉嫌犯罪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办理、执法动态交流和业务研讨、案件信息流程跟踪和监控,确保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及时进入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