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行政审批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察局参与政务中心建设、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纪实
2008年以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察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源头治腐,优化环境,创新政务服务,建设服务型政府”,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市政服务中心、政府法制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以“政务公开、集中审批、电子监察”为主要措施,以建立行为规范、运行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为目标,大力削减行政审批项目,强力推动集中办理,加快建立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三级公共服务体系,在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廉洁政府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受到中央领导的肯定和赞扬。
一、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建立三级公共服务平台。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察局为解决过去一些政府部门“重权力轻服务、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以建立行为规范、运行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为目标,在市、旗(县、区)及社区(乡、镇)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对政府的管理职能和服务方式进行彻底改革。一是对政府部门承担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清理,使审批事项由708项减少到235项。二是将保留的审批管理职能从行政管理职能中剥离出来,使政府部门逐步把主要精力放到加强业务指导、市场监管、政策研究、协调服务上来。三是除涉密和因客观条件不能集中受理的事项外,将审批事项中的202项和目前可以提供的70项行政服务事项,统一集中到市政服务中心,实行“一厅式”审批和“一站式”办理。四是按照“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科室审核、一个领导审批、一个公章办结”的运行模式,在政府部门内部统一设立“审批办”,将不同领导分管、不同科室承担的审批职能统一调整到“审批办”,统一使用“审批专用章”(部门公章和其他印章不再行使审批职能)。五是各部门派驻的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单独设定评优名额,由市政务中心统一考核,考核结果进入个人档案。
二、按照“依法、公开、便民、高效”原则,提供为人民解难、让人民满意的政务服务。为解决过去老百姓办事经常遇到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市政服务中心把以人为本、真诚服务的要求贯穿于工作的各个环节,并制定制度加以规范。一是加强文化建设,提高服务理念,确保“让政务服务更高效、让群众办事更方便”。二是依法公开办事。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提供服务的事项名称、设立依据、办理要件、办事程序、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部门、咨询电话等内容,一律通过政府网站、公示牌、显示屏、触摸查询机和在“审批办”窗口放置服务指南等形式予以公开。三是固化办公流程。按照最大限度减少办理要件、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结时限的原则,绘制了每一事项的办理流程图。四是实行首问负责制。第一个被问到的工作人员必须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地回答,帮助申办人员准确知晓办事程序和办理要求。五是实行一次告知制。通过政务公开或现场解答等方式,将办理审批和提供服务的前置条件、审批要件一次性告知办理人员。六是实行限时办结制。不仅明确规定所有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间,而且规定可以通过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和延时下班等方式,确保随到随办、急事急办、办完为止。
三、运用统筹兼顾的方法,协调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层级管理工作特点,在市一级建立1个大厅、6个分厅的市政服务中心,在4个城区分别建立市民服务中心,在193个社区分别建立公共服务站。市政服务中心主要在项目核准审批、工商税务登记、施工作业批准、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为各类企业和社会法人提供发展服务;区市服务中心主要为市民提供婚姻登记、劳动就业、养老保险、证件办理等管理服务;社区公共服务站主要为辖区群众提供计划生育、居家养老、健身娱乐、治安防范、卫生管理等便民服务。各级政务场所都由政府出资建设。目前,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场所达2000平方米,78%的社区设立了“一站式”服务大厅,63%的社区服务(活动)用房达到300平方米以上,分别有28个社区和47个社区被全国及自治区评为不同类型的先进社区。
四、综合运用信息技术管理手段,保证高效服务、廉洁办事。大力推进公共服务机构的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和完善电子政务业务应用系统、信息反馈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完善网上申报、网上流转、远程审批功能,逐步实现三级公共服务机构信息网络平台对接和信息共享。目前,基本做到了任何组织和任何个人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服务终端,随时了解投资政务信息,掌握行政审批程序,查询事项办理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可通过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和效能视频监控系统,对审批进度和办理情况实施全程监督。同时,通过加强“一网”(“和谐呼和浩特网站”)“两库”(人口数据库、业务管理数据库)、“两中心”(便民利民服务呼叫中心、数据存储交换中心)建设,实现了对社区情况的数字化管理,提高了对社区情况掌握的准确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