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法院加强执行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来源:中国法院网 更新时间:2009-12-07

  今年以来,辽宁省建平县人民法院围绕破解“执行难”,不断加强执行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形成了“6十1”工作模式,即“6个规范”加“1个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取得了良好效果。
    该院将“六个规范”作为破解“执行难”的突破口,不断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促进了执行工作的有序开展。“六个规范”即:一是规范执行机构设置。该院在全市率先进行执行机构改革,在执行局分设执行一庭、二庭和执行综合办公室,分别负责执行监督裁决、实施和综合管理工作。三个机构工作职责明晰、工作任务明确,呈现了相互协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二是规范执行案件流程。该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了执行流程管理规定,切实解决了超期限执行、消极履行职权等问题;三是规范执行案件监督。在执行工作中,要求对一些重大、有影响的执行案件须经院长审批,杜绝了执行人员超越权限行使裁决权;同时还加大了对个别执行员执行不力、拖案不办等问题的查处力度;为确保执行监督权落到实处,该院还设专人处理执行信访案件,从登记、办理、督办、回复各个环节建立制度,畅通了信访工作渠道;四是规范执行委托评估、拍卖。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对涉案财产进行价值评估、拍卖的,统一交由执行综合办公室按照执行合议、审批和文书送达的有关要求负责办理。该做法大大加快了评估、拍卖速度,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得到了上级法院的好评;五是规范执行期限。针对执行案件的特点,通过制订明确的各阶段执行期限,增强了执行干警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六是规范执行卷宗和报结。该院在执行一、二庭安排专人负责卷宗装订工作,每月报结的卷宗通过庭长督查、局长审查、综合信息录入审查、审判监督庭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层层把关后方可归档。规范执行卷宗和报结后,执行案件质量明显提高。

    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是该院加强执行工作的重要载体。2007年初,该院开通了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覆盖了执行工作的方方面面,极大地缩短了执行案件执行周期,有效地发挥了执行联动机制和执行威慑机制。

    该院的“六加一”工作模式,有力地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开展,执行工作发展态势良好,呈现出“无久拖不执、无超期执行、无错误执行”的“三无”局面,执行工作各项任务指标均创历史最高水平。截止到11月末,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586件,实际执结率为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