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诉求表达机制推进幸福铜陵建设
来源:铜陵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魏新京
 
  
  健全完善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幸福铜陵建设的重要条件。构建诉求表达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从解决少诉求,可诉求,有诉必应三个方面着手,结合我市实际建立起一个行之有效的人民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体系。

  一、健全完善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源头预防机制,解决少诉求。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以及办事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铜陵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网、行风热线网、铜陵新闻网“民生在线”、“114阳光政务热线”、“881数字电视《政府信息》频道”以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着力推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二是建立健全有效的决策咨询机构,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确保决策符合实际和民意。保持政策的严肃性、连续性、稳定性,在做出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时,认真进行评估,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集中群众智慧,接受群众监督,防止因决策不当损害群众利益,而引发各类形式的矛盾和冲突。

  二、健全完善群众利益诉求表达多维立体机制,解决可诉求。在进一步完善原有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群体需求,拓宽舆情民意的表达渠道,创造更加广泛的诉求表达机会,建立更加合理平等、体系完备、制度健全的利益诉求表达平台,实现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的畅通无阻。一是要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信访主渠道作用,把信访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执行和完善信访制度,不断改善信访形式,推行信访受理责任制和失职责任追究制。注意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和苗头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改进工作的建议,推动涉及群众利益信访问题的有效解决。二是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定期接访工作制度、在线访谈制度,对重大来信来访和投诉,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阅批、接待、督办;三是继续落实“一线工作法”,坚持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制度,广泛开展基层调研,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四是充分利用媒体收集信息、引导舆论和社会监督的职能,进一步办好“行风热线”、“12345政务热线”、“市民论坛”等载体,构建广播、电视、网络、通讯、报刊、信息等多层次、多样化的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五是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各群团组织和各民主党派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完善领导干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的制度,在相关法律法规框架内,建立健全以其相关的诉求表达体系,畅通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及时掌握并努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六是建立和完善群众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制度、市委市纪委委员询问、重大决策听证、公示、对话制度,搭建公民参政议政的平台;七是充分发挥政府各级组织和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向社会公布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能、工作程序、办事制度、群众诉求电话,以及其他诉求形式,为群众反映问题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三、健全完善群众利益诉求表达办理保障机制,解决有诉必应。一是建立健全有效投诉查处、党政机关问责等制度,促进群众诉求问题的解决。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能,认真受理群众的诉求。建立完善群众诉求收集、处置、反馈的工作链条,提高解决群众诉求的效率和水平。二是建立健全监督激励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的职能作用,依托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平台,建立和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形成有效的督查激励机制,加强对群众诉求受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群众诉求表达行为不受干扰,愿望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三是建立完善齐抓共管制度。整合力量,着力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综合运用行政、司法、经济等手段,广泛开展调解工作,依法、及时处理群众合理诉求。四是法律服务部门、法律援助机构、司法部门要充分发挥法律法规解疑释惑和纠纷排查调处作用,积极引导群众走依法维权的路子,通过司法调解、行政仲裁、开庭审理等途径解决合理诉求。同时,注意调动社团、协会、学会和社会中介组织在反映诉求、公开监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五是建立完善领导责任制度。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解决群众诉求表达工作作为建设幸福铜陵的基础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去谋划、实施。认真落实解决群众诉求工作领导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解决群众诉求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奖优罚劣。六是建立严格的群众诉求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违法行政,以及慢作为、乱作为、不作为,侵害群众合法权益,致使群众投诉居高不下的,或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认真解决的,或重复投诉、激化矛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问责,实行责任追究。从而把群众诉求表达纳入到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作者单位: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