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统筹抓好各项检察工作 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今天(12月18日)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2010年各级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统筹抓好各项检察工作,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曹建明说,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对做好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充分体现了抓源头、抓根本、抓基础的战略思维,对检察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曹建明说,2009年全国检察机关在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总的看,一年来各项检察工作保持了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在应对重大挑战、完成重大任务中经受了考验,在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深化了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在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实践中探索、积累了新的经验。
曹建明强调,2010年检察机关要切实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努力把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一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化解社会矛盾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治本之策,既是长远的基础工作,也是当前的紧迫任务。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促进形成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社会环境。要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要下大力气化解涉检信访积案;要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二要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要深刻认识社会管理创新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切实保障社会安定有序。要积极参与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要积极参与对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要积极参与对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管理。
三要大力加强公正廉洁执法,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做到公正廉洁执法,是提高执法公信力的关键。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着力解决制约公正廉洁执法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开张、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公信力。要坚持以党的建设推进队伍建设;要扎实推进大规模检察教育培训;要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要加快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要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
四要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全面做好各项检察工作。要把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与统筹抓好其他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要切实抓好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工作;要切实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切实抓好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要切实抓好深化检察改革的工作;要切实抓好基层基础工作。
曹建明表示,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检察机关要增强党的观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向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改革措施、重要工作事项,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政法委的决定和要求。要进一步强化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积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紧紧依靠人大的监督、支持,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记者肖玮)
周永康同志的重要讲话,对做好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强调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紧紧抓住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充分体现了抓源头、抓根本、抓基础的战略思维,对检察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周永康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2009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全国检察机关在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坚持主动服务第一要务,制定实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等专项工作,着力保障政府投资安全,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企业生存发展。二是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依法妥善处理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积极参与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扎实开展化解涉检信访积案专项活动,努力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三是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法律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和全国监狱清查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监管专项活动,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四是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和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为重点,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出台了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健全抗诉工作与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检察建议等改革措施。五是坚持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战略任务,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部署开展大规模检察教育培训,制定实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开展扣押冻结款物等专项检查,集中整治队伍中、执法中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总的看,一年来各项检察工作保持了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在应对重大挑战、完成重大任务中经受了考验,在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深化了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在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实践中探索、积累了新的经验。
2010年,各级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按照中央的要求,切实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努力把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提高到新水平,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化解社会矛盾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治本之策,既是长远的基础工作,也是当前的紧迫任务。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促进形成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社会环境。
一要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执法办案从根本上说,就是解决矛盾冲突、协调利益关系的工作。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中,不仅要保证案件依法正确处理,而且要主动向化解矛盾延伸,加强源头治理,健全工作机制,使执法办案过程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过程。要建立健全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机制,结合办案定期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及时掌握突出的社会矛盾,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针对执法环节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加强风险评估,科学制定处置预案,妥善采取应对措施;
建立健全检调对接机制,对民事申诉等案件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基础上,从“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出发,加强释法说理、心理疏导等工作,并依托社会“大调解”机制尽可能化解矛盾。
二要下大力气化解涉检信访积案。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大涉检信访工作力度。坚持把解决问题放在首位,健全落实首办责任制和领导接访、下访、巡访、督查专员等制度,综合采取依法处理、教育疏导、救助救济等措施,努力在化解积案上取得明显进展。
三要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着眼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积极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理等工作,继续探索和规范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等新的办案方式,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犯罪以及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轻伤害等案件落实依法从宽处理的政策,做到既依法惩治犯罪,又减少社会对抗。
二、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要深刻认识社会管理创新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切实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一要积极参与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所检察工作,促进监管场所依法、文明、科学管理,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认真贯彻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适应社区矫正特点的检察方式,加强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即将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若干意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安置政策,帮助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生活、家庭等方面的困难;与共青团、学校、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密切配合,加强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共同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二要积极参与对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黑恶势力、“两抢一盗”等犯罪案件,适时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及时、准确、有力地打击。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预防犯罪的建议,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结合办案加强法制宣传,广泛开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活动,增强公民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三要积极参与对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管理。坚决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诈骗、盗窃和“黄赌毒”等犯罪活动,维护网上秩序,净化网络环境。进一步加强检察门户网站、网络阵地和网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与新闻宣传部门沟通、网上舆情监测研判、重大案件事件快速反应、网上舆论引导等机制。把网络舆情作为听民声、察民意的重要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网上舆论,营造有利于社会稳定的舆论环境。
三、大力加强公正廉洁执法,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做到公正廉洁执法,是提高执法公信力的关键。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着力解决制约公正廉洁执法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公信力。
一要坚持以党的建设推进队伍建设。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推动检察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按照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落实政治轮训制度,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纪律作风等教育,确保检察人员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四个在心中”;落实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提升执法公信力”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核心的检察职业道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廉政档案、领导干部问责、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推进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针对队伍执法行为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检务督察、专项检查和集中治理的力度,严格规范检察官与律师、当事人和中介的关系,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坚决防止和纠正检察环节不公正、不廉洁问题,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
二要扎实推进大规模检察教育培训。全面落实全国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完善检察教育培训组织体系、内容体系、教材体系、保障体系,扎实抓好各级各类检察人员的全员培训。以领导干部和执法一线检察官为重点,加强正规化岗位培训,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群众工作、舆论引导等能力。高检院在对基层检察长普遍轮训的基础上,明年开始对省级院业务部门负责人普遍轮训,省市两级院要抓好对下级院领导班子成员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的轮训。坚持把重点放在基层,建立市级院集中轮训、省级院重点直训基层检察人员的培训机制。加快建设中国检察官教育培训网,广泛采取检察官教检察官和案例教学、远程教育、在线学习等模式,增强教育培训实效。
三要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针对容易发生执法偏差的案件和不批捕、不起诉等重点环节,探索建立案例指导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全面整合、细化检察业务工作流程,制定统一、明确、具体、操作性强的执法工作规范;建立完善检察人员执法业绩档案制度,把执法档案作为检察人员绩效考评、调整岗位、晋职晋级和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重要依据;完善和统一执法考评机制,高检院即将下发《考核评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业务工作实施意见》,各地要修改完善本地区检察业务工作考评办法,进一步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执法导向;加大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纠正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确保制度规范得到严格落实。
四要加快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认真贯彻全国检察技术信息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检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的原则,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检察信息交换与资源共享平台,推进与其他政法机关信息网络互联互通;更加注重信息化在执法办案中的应用,通过网上执法信息交换、网上执法流程控制、网上执法质量考评,实现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和实时监督;完善和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坚决防止违法违规办案。
五要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大力推行“阳光检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除法律规定保密的以外,能够公开的一律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依托检察门户网站加强网上公开,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专门的检务公开大厅;进一步完善公开方式,在主动公开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依当事人申请予以公开的制度;进一步落实检务公开定期检查制度和投诉、督查、查究、反馈机制,切实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赢公信。
四、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全面做好各项检察工作。要把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与统筹抓好其他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
一要切实抓好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在今年工作的基础上,既认真总结经验,抓好已有措施的落实、调整和完善,又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谋划新思路、新举措。要按照中央“五个更加注重”的要求,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自主创新、加强“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国家区域发展重大战略实施,紧紧围绕加强和改进投资管理等重点领域工作落实,认真研究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的措施,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在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新成效。
二要切实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积极参与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司法等领域专项治理;正确处理办案力度、质量、效率和效果的关系,坚持在保证办案质量、遵守法定程序、注重办案效果的前提下加大办案力度,确保办案工作平稳健康发展;全面加强和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认真研究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今年高检院专项工作报告的意见,推动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上一个新台阶;重视和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完善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深化预防宣传、警示教育、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工作,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三要切实抓好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突出重点,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裁判不公等违法问题的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超期羁押、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等侵权行为的监督;在做好经常性监督工作的同时,抓住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法律监督;正确处理协调配合与监督制约的关系,既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监督纠正执法司法中的问题,又注意方式方法,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
四要切实抓好深化检察改革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08〕19号文件精神,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和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一方面,要切实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组织实施。把中央确定由高检院牵头的改革任务作为重中之重,在今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加强协调,保证各项改革任务如期完成。另一方面,切实抓好既定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对已经出台的改革措施,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五要切实抓好基层基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周永康同志在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研究制定基层检察院建设考核办法,完善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基层等制度。以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为重点,提高检务保障水平,确保经费向基层倾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方面支持,进一步解决经费不足、人才短缺、检察官断档等实际困难。着力提高基层检察工作能力和水平,探索法律监督职能向基层延伸的形式和措施,努力实现检察工作重心下移,切实发挥基层检察院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一线平台作用。
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检察机关要增强党的观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向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改革措施、重要工作事项,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政法委的决定和要求。要进一步强化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积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紧紧依靠人大的监督、支持,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全国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这次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