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来源:法制日报 更新时间:2009-12-29

进一步加强党委和政府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四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本报评论员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特别强调指出:“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社情的新变化,以及给政法工作带来的新挑战,我们必须深入研究、着力解决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这既是政法工作面临的问题,更关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需要组织各方面力量共同努力解决好的问题。”

  今年的政法工作会议经中央批准,请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这一方面说明了中央对政法工作的高度重视,同时也说明做好政法工作必须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

  政法工作维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但要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的问题,却不是政法机关一家的工作,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特别是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从思想认识上解决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与维护稳定这个第一责任之间的关系,解决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这个大问题。

  今年的政法工作会议把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作为政法工作的三项重点内容,而要完成这三项重点工作,首先就要解决好执政理念的问题。新形势下,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越来越多,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环境污染、劳资纠纷、食品安全、医患矛盾、移民补偿等等,这些问题之间的敏感性、关联性、对抗性越来越强,触点增多、燃点降低。但究其根本,这些都是在改革发展过程中,由于发展不协调、不平衡,引发各种利益冲突而产生的人民内部矛盾。要解决这些问题,单靠政法机关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为此,各地各级党政领导必须从执政理念上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从根本上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的成果。

  其次,要加强领导,做好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很多,产生社会矛盾的原因也很复杂。所以,要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就需要各部门、各单位、各组织之间的协调配合,共同努力来完成。事实上,无论是清理各种久拖不决的信访积案,建立“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机制,还是社会管理创新,解决社会治安重点难点地区问题,形成综合治理大平台,或是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要想收到事半功倍、从源头上根治的良好效果,都不能单靠政法机关一家。要尽快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新的大维稳格局,聚集各方面的力量,形成社会稳定综合治理机制。

  同时,各级党政领导还要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政法机关只有依法办案才能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核心力量,党政领导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依法行政,爱护政法队伍,依法合理使用政法队伍,维护政法机关的社会公信力,为政法工作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最后,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政法机关强有力的扶持。政法机关维稳责任重大,要解决的难题多,面临的各种问题复杂,尤其需要党政领导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特别的扶助。一方面要选择素质高、能力强、清正廉洁的人员充实政法工作队伍,强化政法队伍的战斗力;另一方面加强信息化建设是政法机关强化自身能力建设的关键,各级各地党政领导要给予高度重视,在资金和设备以及各种条件上要给予全力支持。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需要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对政法队伍的监督,从而保障政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不断推进政法工作科学发展,确保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