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110接处警评议系统正式开通
来源:中国广播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沈阳1月11日消息(记者郭威)辽宁省公安机关全省统一模式的“110接处警评议系统”在全省63个一级接警110报警服务台正式开通运行。今后,凡在辽宁省内用手机拨打110报警、求助的群众都会接到这样的短信:请您对刚才的110服务进行短信评价,对接警员满意的回复“1”,不满意的回复“2”;对现场民警满意的回复“3”,不满意的回复“4”。这是辽宁省公安机关在以公安信息化建设为载体的“三项建设”中,倾力推出“阳光警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的一项新举措。

  长期以来,由于部分警务工作不够公开透明,外部监督特别是群众监督不足,以致出现群众对民警的不理解、不信任,进而导致对公安工作的不支持、不配合。如何保证公安机关始终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真正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提高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满意度,全力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这是辽宁省公安厅党委着力思考的问题。省政协副主席、公安厅长李文喜带领一班人在认真学习讨论后,形成了一个重要的共识:公安机关工作好坏、执法水平高低,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

  辽宁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闫庆文在开通仪式上坦承地说:“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满意才是公安工作的唯一标准。我们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110接处警评议,其目的,就是要把对110接处警工作的评判权交给群众,就是要使公安工作更直接、更深入地接触群众,就是要听取群众对110工作及公安工作最真实、最诚恳的反馈,从中汲取有利于接处警工作改进创新的建议,更有效更全面地改进110接处警工作,提高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满意度!”

  据统计,辽宁省日接警量在2.5万左右,其中手机报警量占80%,也就是说,全省每天使用手机报警求助的群众有2万人左右。这2万人涉及面广、成分复杂,具有不同的职业、年龄及层次、级别,他们的评议结果对公安机关而言具有一定的准确性和说服力。

  辽宁省公安厅指挥中心主任张振铎向记者介绍:全省公安机关110评议系统的开通运行,率先在全国开创了全省统一的“阳光警务”模式,打破了以往110接处警工作相对被动接受群众监督评议的模式,将评议主体、监督对象、问责情形、评议结果通过信息化手段固化为流程和规则,增加了公安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拉近了警民距离,达到了评议主体确定、接受监督主动、问责改进及时、评议结果可信的效果。可以说,创新了群众工作方法,加强了警民和谐互动,促进了外部监督机制建设,是辽宁公安信息化建设又一惠民成果,是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又一重要载体,是执法规范化建设又一创新举措,为辅助领导决策提供了新依据,为提高执法质量提供了新手段,为密切警民关系提供了新平台。

  110接处警评议,就是通过向用手机报警、求助的群众收发短信的方式,全方位、即时性接受群众的评判和反映的各类问题、意见,并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辽宁省公安厅指挥中心主任张振铎说:“各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可准确、即时掌握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恰似警民关系的晴雨表、温度计,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现在民警不管干什么,总感觉身边始终都有一双监督自己的眼睛,感觉压力大了。只有提高工作效率,加紧干好工作,才能得到群众认可”。

  对那些不满意的群众,各级110报警服务台派专人每天逐人进行各种方式的回访。通过回访,加深同群众的感情、扭转个别群众对公安的不满意看法、转变民警的执法理念、改进工作方式方法。

  辽宁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闫庆文对记者说:“全省110接处警动态评议系统让警察‘跑’起来了,让群众乐起来了。我们既要向群众多做解释、宣传工作,也要在系统的内部使用、维护上多下功夫、狠下功夫;既要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上出新意、出成果,也要在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上倾力回访、真情回访;既要在警风警纪、监督检查上加大力度,更要在现场处警、解危救难、便民惠等环节上加强配合、协同作战。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不断取得人民群众更大的支持和信任!真正以人民满意作为公安工作的唯一标准,积极回应省委、省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