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建立一个婚姻登记信息联网系统,实现婚姻登记信息化管理
●建议人:政协委员李晓虎和续红
●案由:三部门信息不畅,给重婚类犯罪行为提供可乘这机
现状婚姻信息不互通造成重婚
目前,公民的婚姻登记信息分布在三个部门,即:民政部门掌握了结婚登记和协议离婚的信息,法院保管了判决和调解离婚的信息,公安部门则拥有公民办理户口登记、变更等资料。
这当中,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姻后,或民政部门在办理结婚、离婚登记后,还有是丧偶情形的,公民须往返于婚姻登记机关、法院、公安等几个部门办理,手续烦琐。若当事人不主动去相关部门办理手续,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一栏就不能及时更改。
尤其是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后,当事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就可以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工作人员只能以当事人所持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为准,无法确切地了解当事人的婚姻状况,给重婚类犯罪行为提供可乘之机。因上述各种原因都造成了三部门信息不畅,相互独立。
委员建议彻底避免婚姻信息不实
惠州市政协委员李晓虎和续红提出,建立一个婚姻登记信息联网系统,实现婚姻登记信息化管理,在区域范围内实现民政、公安、法院三大系统婚姻登记信息全面共享,该系统实施后,首先提高了主管机构的办事效率,其次减少了因手工办理造成的误差和失误,将公民婚姻状况录入系统,并通过信息共享实现三部门同步更新,将可以彻底避免重婚、婚姻信息不实等问题,如果办理时显示办理人的婚姻状况是已婚则系统自动停止,不能继续办理,而以前因为各部门信息不畅,办理人员并不能清楚掌握。
如果遇到使用假身份证、假户口登记结婚,通过身份证号从共享数据中获得的信息可以查出其假身份,拒绝办理,而在此之前由于民政系统没有此项权利而无法查出。
部门回应
信息互通需省里协调
惠州市民政局工作人员昨日表示,民政部门婚姻状况的信息登记在省民政厅的网站,而公安部门这方面信息管理也是在省里,公安部门经常会到民政部门查询这方面的信息是,他们也感到不便,最好能够通过省级部门进行协调,才能早日实现信息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