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晓琴
进入新世纪第二个十年开端,省委、省政府召开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工作现场会,对于进一步加快全省城镇化进程、提高城镇发展水平、实现进位赶超和跨越发展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考察抚州、九江、吉安等地城镇建设后,让人十分震撼于一路城市建设的大手笔、大框架和快速推进,十分感动于广大干群“五加二”、“白加黑”苦干实干巧干的干事创业精神;同时也从这些全省城市发生巨大变化的缩影中,切实感受到近两年来省委、省政府应对严峻经济形势、强力推进城镇化作出“江西答卷”的精彩。
目前,我省正处于从农村文明向城市文明转变的关键阶段。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强调把推进城镇化作为扩大国内需求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抓手,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已上升为国家战略,这是我省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崛起进程的重大历史机遇,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要更加注重城市规划的品位和刚性。针对规划赶不上变化、滞后于建设的问题,必须规划先行。规划不仅需要大气魄和长远眼光,更要体现本地特点、形成本地特色,珍重城市的人文气息、历史内涵、宜人环境、生态文明等,不能盲目克隆造成城市之间越来越像。同时,规划是城市发展的“宪法”,确定后必须“铁板钉钉”。要更加注重城市功能的完善和提升。针对近年来城市规模迅速扩大过程中反映出城市功能“短腿”日显突出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配套,着力完善城市发展功能、服务功能和人居功能等。要更加注重城市产业的培育和支撑。一个城市的生命力在于有主导产业作支撑,必须把城镇化和工业化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双轮驱动、良性互动,以产业的集聚为城镇化发展提供持久的后续力量,增强城市经济实力、城市竞争力、城市辐射力和带动力。要更加注重城市建设的承接和可持续。城市建设是一个历史延续的过程,既要本着对历史负责的精神,着眼于城市长期发展,预留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又要与中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立足于实现城市近期建设目标,保持城市发展的连续性。
建设城市难,管理好城市更难。中央把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作为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三项重点工作”之一。全面提升城市科学管理水平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任务,必须坚持城市建设和管理“两手抓、两手硬”。近年来,我省城镇化的迅速发展给城市管理带来巨大压力,实际管理中遇到的问题日趋复杂。为此,应当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一是推进城市管理信息化。在社会信息化时代,信息化手段已经越来越广泛地运用到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的各个方面,实现管理信息化、数字化已经成为城市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但是,由于各部门、系统的信息还没有实现有机整合和共享,难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数据的综合应用效应。要通过建立统一的社会公共信息数据平台,实现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各个领域的信息整合利用、共享服务,全面提高城市管理的信息化、现代化水平。二是完善城市公共安全设施。随着我省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社会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已经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完善的公共安全防范系统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群众的安全感直接关系到城市的幸福指数。要把建设平安城市置于建设平安江西的突出位置,把城市视频监控、消防、报警、技防等公共安全防范设施切实纳入城市总体基础设施,做到与其他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三是破解城市交通难题。随着机动车大量增加,城市交通拥堵已成为城市管理的一个突出问题。要科学规划城市交通,优化道路交通结构,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建立完善的、方便群众出行的公交网络和体系,从根本上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充分利用现有停车位资源,加快地下停车场建设,新建建筑必须建有足够的停车位,解决车辆保有量大幅增长下的停车问题。同时,要提高城市交通文明程度,不仅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来强化自律,而且要实施严格管理来强化约束,以市民交通文明行为养成保障交通安全畅通。四是改革城市户籍管理。要适应城镇化和城市建设的需要,逐步变户籍二元化管理为统一户口登记制度,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既要通过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形成与做大做强中心城市相适应的人口规模,增强中心大城市的综合实力;又要提高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人口吸纳能力,推动城市群的发展,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同时,要积极创新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建立居住证代替暂住证的管理办法,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提高非户籍人员的融入感,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并有效防范、打击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活动。五是强化城市社区功能。社区是城市的基本构成单元,社区安则城市安、社区稳则城市稳。由于过去的“单位人”变成现在的“社会人”,社会管理更多的要通过增强社会自治功能来实现。要加强城市基层组织建设,整合社区管理资源,完善社区功能,使之能够切实担负起相应的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责,从而把城市的每个居民都归属到各自所在社区的有序管理之中,真正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六是高度重视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稳定问题。城镇化的过程涉及多方利益的调整,应当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高度重视群众的感受和需求,并将工作重心放在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上,努力使每个新政策、新举措都有利于社会和谐,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切实让群众共享城市化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