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安厅19项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来源:人民公安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本报记者赵家新
  核心提示:

  去年11月24日,江苏省公安厅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正式启用。13项须由江苏省公安厅做出的部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事项纳入该系统。今年1月6日,又有6项行政许可等事项上网运行。据介绍,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审核确认,全省公安机关共有629项行政权力将实行网上流转。省公安厅先行一步,41项计划上网流转的行政权力已实现近半。此举既方便了群众,又确保了行政行为的依法、透明、高效运行。

  遏制职务违纪违法高发现象———

  有统计显示,职务违法违纪占到了全省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总数的50%%至60%%,而对其成因分析,70%%左右是因为对行政权力行使缺乏有效监督

  【声音】“通过推行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实现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化、流程标准化、办公网络化、信息公开化,并以此为基础建立权责进一步清晰、程序更加严密、监督制约更为有效的机制,以此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江苏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孙兴家

  从2008年6月起,在江苏省政府部署试点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上,江苏省公安厅党委就对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极为重视。

  “站在纪检监察和权力监督角度,对预防和减少因权力运行不公开、不透明导致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意义显得尤为突出。通过明确相关权力行使的依据、程序,通过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就可以直接减少各种不规范、暗箱操作行为的发生。”省公安厅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韩依群说。据他介绍,有统计显示,职务违法违纪占到了全省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总数的50%%至60%%,而对其成因分析,70%%左右是因为对行政权力行使缺乏有效监督;而在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中,也有70%%左右是因为对公安行政权力行使缺乏了解。

  “建立这一系统,可以从加强公安机关内控机制上,做到不仅‘管住人’、而且‘管好事’,还可以树立民警法治意识,摒弃不按程序也能办成事、不合法律法规也能办成事的错误意识。”韩依群说。

  编制流程图好似打一场战役———

  在法制处的牵头和审核把关下,各部门、警种按要求对本部门、警种审定的行政权力事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行政权力运行特点,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行了全面的优化、简化、固化,逐项制定了具体运行的环节、步骤和程序

  【声音】“这项工作实际上全面‘变革’了公安工作原有的工作模式,不仅需要集思广益,涉及到每一个事项,都要多部门共同研究把关,工作量可想而知,俨然是一场战役。”

  ———江苏省公安厅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韩依群

  江苏省公安厅专门成立了由厅办公室、指挥中心、政治部、纪委、法制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按照“主体清晰、程序规范、运行高效、方便办事”的要求,具体负责厅机关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组织、协调。

  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厅指挥中心负责电子政务建设的规划指导及网络整合工作;厅法制处负责各警种、各部门权力清理核定及动态管理工作;厅监察室负责电子监控监察工作。

  2008年8月,作为该系统建设第一步骤的“行政权力清理审核工作”,在江苏省公安厅纪委牵头、法制处负责组织实施下,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方面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后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审核确认的共629项。

  在此基础上,江苏省公安厅指挥中心负责信息系统软件开发研制工作。由于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建设难度比较大,尤其是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及适用规则的工作十分复杂。为此,在法制处的牵头和审核把关下,交管、治安、经文保、禁毒、出入境管理、网监、科技、边防、消防等部门按要求对本警种、部门审定的行政权力事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行政权力运行特点,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行了全面的优化、简化、固化,逐项制定了具体运行的环节、步骤和程序。

  一个平台实现三大功能———

  以外网办事大厅、行政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和数据上报系统为一体,实现政务公开、协同办公、监察监控三大功能

  【声音】“通过发挥该平台作用,督促公安民警依法履职,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真正把公安行政权力用到服务群众上、用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真正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江苏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孙兴家

  江苏省公安厅确定了实现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通部门、进处室、到桌面的目标,为此建成了“一个网站、三个系统”,即以外网办事大厅、行政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和数据上报系统为一体,实现了政务公开、协同办公、监察监控三大功能。

  “基本可满足社会公众知情办事、行政机关高效办公、各级领导科学决策和相关部门有效监督的建设要求。”省公安厅指挥中心技术负责人介绍说,其中的办事大厅包括新闻公告展示发布、行政权力网上受理、受理结果公示和查询等8个功能模块;电子监察系统包括信息提示、流程监控、预警纠错等9个功能模块。所有的模块中,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项目,都以红色标注,不能按要求填写和办理,系统将无法进入下一个办理环节。整个流程运行完毕,系统将自动生成8张表格信息,分别上报省政府监察厅、公安厅监察系统,还将把办结结果在公安厅官方网站上公示。

  据悉,到2010年底,江苏将在全省公安机关推广建设这一信息系统,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逐步成为一项基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