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备军不仅是全国环保反腐风暴中接受审判的最高级别环保官员,亦是浙江省首位以滥用职权罪被判刑的正厅级官员
记者 孙继斌
2010年1月29日,不服一审判决的戴备军上诉了。
一年以前,戴备军还是浙江省政协常委、浙江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然而,时年59岁的他在退休前夕被“双规”了。
13年受贿400余万元
今年1月22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戴备军案作出一审判决:检察机关指控的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成立,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年2月1日,《法治周末》记者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拿到了一审判决书。
翻开戴备军的履历,其仕途曾颇为顺利。1995年11月,时年46岁的戴备军就成为厅级干部,其后出任浙江省计划与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2000年4月,戴备军出任新组建的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2004年11月任浙江省环保局局长。
据后来检察机关侦查,早在1996年,戴备军就开始了受贿。当时,浙江某电器公司老总因有求于他,送上美元1000元。
有意思的是,就在戴备军被“双规”前,他还在浙江横店收受了3张内存人民币6万元的银行卡。
其受贿时间跨度长达13年。
据检察机关统计,戴备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27笔受贿,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355万余元,银行卡、消费卡价值人民币32万元,美金18500元,合计402万余元。
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戴备军的落马,就不能不提到张琰,不能不提到浙江弘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申公司)。
行政滥权为“红颜”
弘申公司创立于2004年4月,是专业从事电子政务系统集成、环保行业整体解决方案和信息安全服务的高科技企业。彼时,戴备军结束了4年的浙江省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刚刚到浙江省环保局任局长一职。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至2007年,戴备军任职浙江省环保局局长期间,在实施全省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项目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滥用行政权力。
戴备军先后以省环境保护局的名义下发文件,向全省污染源单位推荐设备,强行要求全省污染源单位必须使用弘申公司以及其控股的浙江环茂自控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环茂公司)的产品。
其结果是,致使二公司生产或代理的仪器设备垄断了浙江省污染源项目建设市场,从而把其他厂家的仪器设备排除在浙江省污染源项目建设市场之外,损害了其他厂商的公平竞争。
同时,戴备军还通过召开会议的方式,向有关主管部门打招呼和控制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发放等方法,帮助环茂公司垄断了全省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项目的建设与运行维护市场,为两公司获取巨额利益。
戴备军何以如此不遗余力地帮助这两家公司呢?
因为这两公司均为戴备军的“红颜知已”张琰操控:张琰身兼“弘申”董事长、“环茂”总经理二职。“弘申”是张琰的私营企业,而“环茂”名义上为浙江省环保局下属的省环科院直属控股企业,事实上张琰本人及以其母亲的名义,占有“环茂”49%股份。
张琰为感谢戴备军的帮助,于2006年10月以虚构业务等形式通过戴备军的女婿裘俊华送上人民币30万元;2007年,又分多次通过裘俊华送给戴备军人民币共计49万元。
利用“环保一票否决”
根据检方的公诉书,戴备军的所有受贿,都依靠自己审批环保资质、申报环保称号、发放环保补贴和对招投标的影响力获得。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长长的行贿名单中,除了由张琰控制的浙江弘申公司和浙江环茂公司之外,另有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横店集团、红蜻蜓集团、吉利集团等一长串浙江知名企业。
戴备军利用职务便利,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上市、产品评选“中国名牌”、“免检产品”称号等事项上牟取利益。
2004年2月,该公司决定将四套住房按市场价转手,获取的104万元差价送给戴备军用于购房。
戴备军还利用职务便利,为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申报无字号国家级企业集团、设立横店质量技术监督分所等方面牟取利益。
2003年年初至2008年年初,戴备军先后接受横店控股集团原董事长送的银行卡6张,内存人民币共计19万元。
后因戴备军被浙江省纪委调查,其妻刘志芬将该3张银行卡通过横店集团下属浙江东磁股份公司董事长退还。
此外,戴备军还为吉利集团浙江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某项目,浙江新安化工集团某有机硅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中,牟取利益,共计收受上述企业贿赂16万元,银行卡消费卡等7万元。
而这些企业所以送上的贿赂,是因为“环保一票否决”和“环评准入”等制度成为刚性条件后,环保系统的“关卡”效应开始显现,这既造就了长长的行贿队伍,也击倒了戴备军这样的一批环保干部。
“59岁现象”再次显现
2008年,戴备军卸任浙江省环保局局长,“退居二线”,担任浙江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省政协委员。
当年12月,戴备军被“双规”,没有最终退休。
2009年1月,浙江省政协正式宣布对戴备军作出“免去职务”的决定。不久,戴备军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10月30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对戴备军提起公诉。而次日,就是戴备军的60周岁生日。
11月1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戴备军案。当日出庭支持公诉的是杭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诚民。
庭审从上午10时持续到下午4时,戴备军的女婿裘某被列为共同被告人。
庭审最大的争议焦点发生在对“滥用职权罪”的认定。
检方认为,戴备军先后通过以“浙江省环保局”的名义下发文件,要求浙江全省的污染源单位必须使用由其推荐的“浙江弘申”和“浙江环茂”生产或者代理的仪器设备。
“致使这些设备垄断了浙江该项目市场,并把其他厂家的仪器设备排除在该市场之外,损害了其他厂商的公平竞争。”公诉书中说。
据了解,截至2008年5月,在浙江1452家重点污染企业中,有1352家企业与浙江环茂公司签订了合同。
检方据此认为,戴备军涉嫌滥用职权罪。
戴备军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基本没有异议,表示认罪,在最后陈述时还泪洒法庭,请求从轻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定:戴备军在担任浙江省环保局局长期间,在实施全省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项目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的有关规定,滥用行政权力,给浙江省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机关的声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今年1月22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戴备军案作出上述判决。
为了解戴备军上诉的更多细节,《法治周末》记者数次联系戴备军的辩护律师,但对方未给任何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