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鹏霖
中国社会科学院日前发布了《中国地方政府透明度年度报告(2009年):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为视角》。研究人员对中国43个省会城市和较大市的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进行调研、测评和分析。调查显示,43个城市中半数以上不及格,部分网站只重形式不重内容,栏目为空置。有的网站提供的信息陈旧错误,如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有误。(2月22日《中国青年报》)
无独有偶。2月21日凌晨,因为地震谣言,山西多地民众涌上街头。而其中有个细节,事发时记者多次紧急登录山西省地震局和太原市地震局网站,想了解相关信息,却始终打不开网页。可以想见,当时还有多少当地居民怀着比记者更焦急的心情却只能失望——这样的时候,政府网站怎么能用不上呢?
通观社科院的报告,目前各类政府网站存在的问题大致有二,一是形式大于内容。空有个架子,真正有意义的内容并不太多。二是,许多政府网站要么没有设立让公众申请公开有关信息的功能,要么对公众的申请特意设置过高门槛,不仅要登记身份证、工作单位、详细住址,而且还要写明申请公开的目的和用途。事实上,这已经超出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申请人应提交材料的范围。
要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当然需要加大人员和物力的投入,但更关键的是责任心的加强。责任心需要通过责任落实来培养。尽管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有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义务,但这毕竟只是一部行政法规,与法律的权威性相差甚多。另外条例中对不公开信息的界定、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关系、依申请公开的资格与程序等的规定都有不完善之处,这也直接导致了信息公开中的责任落实往往成空。因此,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需要从立法层面加以推进已是当务之急。
在中国网民数量近4亿的今天,政务信息通过网络充分公开,毫无疑问是大势所趋,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这种重要性不仅体现在紧急事件中,权威信息及时发布对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更体现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通过网络了解于己有关的政务信息所带来的便利,会无形中增加身为公民的幸福感和认同感。而由政务公开所推动的社会整体进步更是众所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