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筑牢反腐倡廉制度防线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记者 李亮科 通讯员 刘 颖
 
   近年来,山东省着眼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在完善制度、创新制度、执行制度上狠下工夫,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山东省委把2010年作为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
   整体推进  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成立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30个省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预防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制定《实施办法》,印发《分工方案》,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规定的任务细化分解为31大项125小项,落实到省直71个部门和单位。近年来,由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起草制定和由党委政府印发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共9000余件。
   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制度建设的实际成效服务和保证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省政府出台《关于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行政处分规定(试行)》,对违反新农合法规制度应当给予的处分作了明确规定,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顺利实施。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经济调控政策、加强对抗震救灾物资监管以及确保奥运顺利举行等要求,出台了相关的纪律规定。全省各市普遍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出台了相关制度,更好地促进了本地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围绕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建章立制,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讲党课制度,定期召开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等。省纪委制定《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地对规范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基地建设等也都进行了积极探索,纷纷出台《关于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廉政教育和监督工作的意见》等制度规定。
   围绕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加强监督制度建设。省委从自身做起,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省委常委自身建设的意见》等规定。为完善党内民主监督制度,省委出台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党内询问和质询等规定的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出台《关于建立市、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述职述廉制度的意见(试行)》。为进一步健全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省纪委制定了《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机构干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各地也都制定了推进市级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监督职能,确保工作成效。
   围绕纪检监察中心工作,完善相关规定,推进惩治工作法制化。为拓宽监督渠道,省纪委印发了关于信访听证、办理实名举报、网上举报工作管理等规定;为加大案件督办力度,制定了自办案件回访暂行规定、办理上级要结果件暂行办法等;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调查处理,下发了《关于监察机关参与重特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加强查办案件协作配合,有些地方还印发《查办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增强了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
   改革创新  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制度科学化水平
   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不断加大改革力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省委下发了《关于健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考核监督体系的意见(试行)》,建立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全省建立了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制度,进行规范提名、差额选拔任用干部试点以及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省直部门全部实行部门预算,省级预算单位统一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积极推进行政机关“提速增效”,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政府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规章制度。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积极落实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加强对党员干部从政从业行为的监督,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省纪委、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对全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进行申报登记的通知》。各地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建立新提拔任职县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在禁止大操大办婚丧、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方面积极出台了相应制度。积极探索对党政正职的监督,设定和规范集体决策事项,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党务公开制度,规范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完善民意调查制度,建立健全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注重抓平台和载体建设,为制度建设提供物质保障。建立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平台,全面推行“收支两条线”、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管,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把政府部门中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企业发展的审批事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审批。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以电子政务为载体,电子监察系统为平台,打造阳光政务。去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腐败的意见》,对全省科技防腐工作作出整体规划和部署,要求经过3年左右的努力,全面建成省、市、县三级科技防腐网络系统,实现对行政审批、征收、处罚、检查等行政事项效能情况和公共资源市场交易执法监察情况的电子监察,为深入反腐倡廉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围绕依法监督执法,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利用全省纪检监察计算机信息网络,由省、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远程视频接待基层群众来访的系统开通后,省纪委有关部门出台《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远程视频接访工作规程(试行)》,对规范系统的运行和应用作出了明确规定。各地还积极探索完善审理助辩、整合办案力量、规范执法监察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多措并举  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
   加强组织领导。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山东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省直单位任务分工推进时间表》,将省直机关负责承担的223项工作任务列出时间分配表,使每个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都能对照时间表安排工作,完成任务,也为统一开展检查抓落实提供了执行依据。
   完善工作机制。在省纪委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组成专门工作机构,收集、分析和研究全省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各市、省直部门和单位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健全了有关制度和工作机制。制定下发了《关于省直部门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牵头和协办责任暂行规定》,对落实牵头和协办工作职责的基本原则、牵头与协办单位的职责和有关工作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形成了党委(党组)统一安排部署、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牵头部门主动负责、协办单位密切配合的一整套各司其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加强监督检查。把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与惩防体系建设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检查、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及巡视工作相结合,建立健全三项工作机制:督查机制,自2008年起,省委每年都组成检查考核组,由省级领导带队,对全省反腐倡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省纪委下发了《关于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省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工作作出具体安排。省委巡视组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开展巡视。测评机制,结合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健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考核监督体系的意见(试行)》,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情况列入考核内容,对工作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进行科学评估。奖惩机制,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情况列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去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大案要案1987件,涉及市厅级干部18件,县处级干部126件。
   开展宣传教育。近年来,山东省采取多种方式,增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宣传实效。将反腐倡廉制度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教学计划。采取发放学习教材、举办培训班、开展知识竞赛等各种方式,加大制度宣传力度,并在报刊、电台等媒体开辟专栏,深化学习效果。近年来,全省共发放法规材料25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