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中院“五庭”打造“阳光审判”
来源:中国法院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作者: 孙丽杰  

    日前,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宋景春在部署新一年法院工作中提出开“五庭”,确保司法公开、公正、透明,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五庭”即 :开“直播庭”,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成果,通过互联网直播庭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每个审判业务庭每月至少对一起案件进行互联网视频庭审直播。开“观摩庭”,选取典型案例,举行庭审观摩活动,组织审干部结合案件庭审情况进行研讨和学习,规范庭审活动,提高主持庭审能力。开“示范庭”,定期举行由专家型法官、学科带头人、优秀法官主持庭审的示范庭,组织两级法院审判干部观摩学习,进一步提高开庭质量和法官庭审水平。开“考核庭”,在全市两级法院中认真开展庭审考核评比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群众代表等参与评比,营造比、学、赶、超氛围。开“监督庭”,纪检监察室、督查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等部门根据举报线索或已掌握的信息,有针对性的参加有关案件的庭审活动,对庭审活动实施有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