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四片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租赁建设项目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0-03-16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增城市新塘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增城市新塘镇四片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租赁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GZIT2010-ZB0031,请点击打开),期间为自2010年3月17日至2010年3月23日五个工作日。

  1.采购项目编号:GZIT2010-ZB0031。

  2.采购项目名称:增城市新塘镇四片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租赁建设项目。

  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B11。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及需求:

  5.1采购内容:本项目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中标人建设增城市新塘镇4个派出所辖区范围内的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中标人负责建设范围包含前端摄像机、传输系统、监控系统后台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项目新建220个监控摄像头,4个派出所三级监控中心,并实现与增城市公安局监控中心、广州市城市视频专网的联网。

  本项目采用租赁模式,系统验收后租赁期为五年,不承诺租期要求则投标文件无效,五年内的系统工程的租用和使用以合同为准。租赁费用包含整个系统工程设备和线路的建设、监控中心的建设、所有设备电费(不包括监控中心电费)、维护费用等,采购人除租赁费用外不再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5.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3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仟捌佰肆拾捌万元整(¥18,480,000.00);

  5.4实施地点:增城市新塘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

  5.5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初步验收,系统试运行1个月后完成项目终验。租赁期自系统验收通过之日开始为期五年。

  6.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6.1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6.2 投标人必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格证或者备案证。

  7.购买招标文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0年3月17日起至2010年4月6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15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1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中心电脑系统上注册登陆(已注册的直接用原帐号及密码登陆),后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移动电话和公司地址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

  8.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

  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0年4月7日上午9:30时。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10.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第三会议室。

  11.本项目采购人:增城市新塘镇人民政府;联系人:谢伟坚 ;联系电话:82779590 ;传真:82779590;联系地址:新塘镇府前路38号;邮编:511340 。

  1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资料:

  联系人:郭熹 电话: 38825232;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邮编:510635;传真:020-38825650;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Emailgztender@gz.gov.cn

  查询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20-38825517

  查询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8825015

  查询招标结果:联系人:叶小姐;联系电话:020-38825610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30时

  开户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帐号:800163582111108。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