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眼“三项重点”努力实现法院整体工作新发展
作者: 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分院院长 赵东巍
2009年12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对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人民法院工作发展指明了方向。面对新的形势任务,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分院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主题,以作风建设和信访工作为重点,突出抓好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把握大局、服务发展、司法为民的水平,着力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着眼于社会矛盾化解,努力实现审判和执行工作新发展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把握好宽严的重点和幅度,加强刑事被害人救助、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围绕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重心,妥善审理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合同纠纷、企业破产、股权纠纷等案件,认真负责落实好便民利民措施,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行政争议的负面影响,促进官民和谐;巩固集中清理积案统一行动成果,进一步完善执行救助基金制度和基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特困当事人得到有效救助;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拓展调解领域,注重调解质量,提高调解效率,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合理配置立案和信访人员,完善窗口硬件功能,规范窗口服务行为,在案件质量上、审判作风上、办案形象上、责任落实上下功夫,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
(二)着眼于社会管理创新,努力实现能动司法工作新发展
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工作,大力推进少年审判庭建设,加强和规范监外执行工作,深入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运用司法建议等方式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的意见建议;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工作,依法打击利用网络进行的网上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网络空间;全力打造重点企业维权的“绿色通道”,建立重点企业的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健全联系企业机制,征求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增强服务能力;积极协助人民银行、招投标等部门完善诚信系统,防范金融信贷风险,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司法服务工作,积极建立与行政机关联系机制;积极开展“审判管理工作推进年”活动,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狠抓责任落实和过错追究;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公开、司法民主机制,依法落实立案、庭审、听证、执行全程公开和裁判文书上网工作,通过发布新闻、建立网站、设立开放日、司法解释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做到透明公开、阳光司法。
(三)着眼于公正廉洁司法,努力实现队伍建设的新发展
狠抓法院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法院党建工作与文明、公正执法相结合,营造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狠抓思想政治建设, 不断提高法官的政治修养,继续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人民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干警的政治敏锐性和辨别力,提高领悟和执行党的决策的水平和能力;狠抓领导班子建设,紧紧围绕“学习好、团结好、廉洁好、勤政好”四个目标,努力提高领导水平;狠抓司法能力建设,积极推行法官逐级遴选、两级法院法官双向挂职锻炼、新进人员到信访窗口接受锻炼、培养奖励执法办案标兵等措施;狠抓作风建设,组织开展以强化作风建设,塑造法官形象为核心的“队伍形象年”活动,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职业操守,职业纪律教育,对影响法院形象的问题严肃处理,坚决防止因作风不正造成公信危机;狠抓反腐倡廉建设,完善举报查处机制,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直接、实时监督,严肃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贪赃枉法的行为,做到违纪违法案件发生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护短。
(四)着眼于拓展动力之源,努力实现基层基础工作新发展
着力解决基层法院实际困难和问题,提高基层法官化解社会矛盾、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缓解案多人少、法官断层的状况,协调解决好基层法官职级待遇,加强法官职业保障,对打击报复法官、暴力抗拒执行、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坚决依法处理,维护法律尊严;着力推动信息化建设,认真开展“信息化年”活动,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硬件和软件的升级完善,提高信息处理能力,加强局域网和广域网建设,充分利用网络开展公文办理、文件传输、信息发布、人事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提高办事效率;着力加强司法警务、行政装备、司法辅助和后勤保障等方面工作,协调人事组织部门解决好司法警力不足和装备落后问题,进一步改善办公办案条件,更新办案用车,建立和完善随机选择鉴定拍卖机构和监督员现场监督制度,确保司法鉴定工作规范有序。
(五)着眼于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努力实现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工作新发展
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主动争取政府的支持,虚心听取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密切与社会各界联系,特别是要善于把各种外部政治优势、法治优势和社会优势转化成法院的工作优势,保障和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端正司法指导思想,主动以服务求发展,以作为求地位,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以职能的发挥和优质的服务维护党的权威,提升自身的地位,改善司法环境;重大问题要主动向党委汇报,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和工作上的衔接配合,争取支持;加强人大代表工作,切实把工作理念从争取代表手中选票转变到依法履行法律义务、接受监督上来,主动邀请代表观察庭审或听证,列席审判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努力做到“诚心接受监督,虚心改进工作,真心赢得支持”,使人大代表的各项法定职权在法院系统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