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曙宏:在全国政府法制信息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袁曙宏同志在全国政府法制信息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继2008年河南省郑州会议之后,今天我们召开第四次全国政府法制信息工作会议。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总结交流一年来全国政府法制机构应用信息技术支持政府法制工作的经验,布置2010年政府法制信息工作,同时讨论研究贯彻落实《全国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2010-2015年规划》的方法和措施。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全体与会人员,对安徽省政府法制办领导和同志们的热情接待、周到安排表示衷心的感谢!一年来,从事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的同志们,辛勤工作、勇于开拓、乐于奉献,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政府法制工作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在此,我代表国务院法制办向大家致以亲切的问候。

  下面,我就政府法制信息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一年来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的主要情况

  2009年,国务院法制办和各地政府法制办从事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的同志们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政府法制工作的大局,认真做好政府法制信息工作,努力为政府法制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和技术服务。

  国务院法制办的政府法制信息工作,以“信息服务与技术服务并重、服务国务院法制办与指导地方政府法制信息工作并重”的思路为指导,主要做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起草印发了《全国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2010-2015年规划》。国务院法制办在总结近年来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政府法制工作的实际,广泛征求各省(区、市)、较大的市政府法制机构和国务院各部门法制机构以及有关专家意见,制定了《全国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2010-2015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全国政府法制机构开展信息化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对今后一个时期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作出了总体部署。

  (二)为政府法制工作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一是根据国务院2009年度立法计划,主动提供专题立法资料,全年为25个立法项目提供了522件参考资料。二是收集全国“两会”立法建议,通过广泛收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以及公众的立法意见和建议,编辑了36期《“两会”立法建议》。三是收集整理法律法规公布后的社会情况反应,全年共编辑8期《法规公布后网上意见摘要》。四是做好相关信息编撰工作,编辑的166期《信息摘要》,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有关政府法制的理论动态、立法建议和争鸣信息;编辑的44期《一周法制聚焦》,反映了地方各级政府法制工作动态和相关信息;编撰的5期专题文章,综述了与政府法制工作相关的热点问题。

  (三)逐步完善法规规章草案网上征求意见工作。法规规章草案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已经成为政府立法的一个重要环节。全年国务院法制办通过网络、媒体等对24件行政法规草案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根据国务院领导的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规章草案要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集中公开征求意见。全年共有50件部门规章草案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公开征求意见。为了提高行政法规草案意见征集的效果,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还与中国政府网、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搜狐网等大型网站建立链接,同步发布行政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信息,扩大行政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布范围。

  (四)进一步做好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建设。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作为发布全国政府法制信息的重要平台,越来越受到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全年发布政府法制信息3万多件,其中地方政府法制机构报送1万多件。在信息数量大幅度增加的同时,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时效性也明显提高,较好地发挥了网站信息共享、经验交流的平台作用。2009年12月7日,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法制新闻、时政快讯和政府法制信息更新快,数量大”的特点,被《电脑报》评为2009年度十大特色政府网站的第三名。

  (五)大力推进应用系统的开发、推广工作。应用系统的开发和推广使用是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2009年,国务院法制办开发并运行了《行政复议管理系统》、《综合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和《文件登记管理系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六)推动和服务全国政府法制信息工作。一是推动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化建设。国务院法制办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的信息化建设。2009年3月,国务院法制办组织开发的《行政复议管理系统》投入应用。2009年7月,国务院法制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化建设的通知》(国法[2009]37号),要求各地方、各部门政府法制机构运用信息化手段带动和推进行政复议工作的创新与发展。其后,国务院法制办将组织开发的《行政复议信息报备管理系统》,免费发放给全国行政复议机构,并组织人员赴18个省(区、市)对县级以上行政复议机构的2000多名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进行软件使用培训。这次大规模培训活动,提高了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和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行政复议工作的能力。二是推动政府法制信息网站建设。为了推进省级政府法制信息网站建设,国务院法制办下发了《关于评估省级政府法制信息网站的通知》(国法秘信函[2009]310号),对评估工作作了具体布置。这次评估,为省级政府法制信息网站的建设提供了指导,极大地推动了省级政府法制信息网站的建设和完善,网站的功能和维护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三是开展全国政府法制信息联络员培训。针对各地政府法制信息工作发展不平衡,工作人员流动性强造成的部分稿件质量不高、格式不规范的问题,举办了全国政府法制信息联络员培训班,提高了各地政府法制信息联络员的信息编辑能力。

  2009年,全国各地的政府法制信息工作也取得了很大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提高了认识,进一步加大了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的力度。地方政府法制机构把加强政府法制信息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政府法制工作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把信息技术应用作为促进政府法制工作开拓创新、科学发展的基础保障,加强了工作力度,大多数省(区、市)都做到了有领导主管、有机构负责、有人员落实、有制度保障。陕西、贵州、河北等10个省政府法制办成立了信息工作领导小组,青海、江苏、浙江等14个省政府法制办建立了信息联络员或信息采集报送制度,湖北、宁夏、广西等省(区)政府法制办还通过下发文件、召开会议、表彰先进等形式,推进全省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的开展。

  (二)加大了网站建设力度,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工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的重要制度,政府法制信息网站已经成为政府法制工作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和渠道之一。2009年,各地都加大了政府法制信息网站建设的力度,建立并逐步完善信息采集、报送和发布制度,使政府法制信息网站在宣传政府法制、收集社会意见、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省(区、市)政府法制办还以省级政府法制信息网站绩效评估工作为契机,完善网站栏目,丰富网站内容,建立保障机制,进一步促进了政府法制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强了应用系统建设,推动政府法制工作方式创新。面对政府法制工作任务重、责任大、要求高与工作人员不足之间的矛盾,信息化成为各地破解这个难题的突破口。各地普遍通过开展网上办公、规范性文件网上备案、法规规章草案网上征求意见、网上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等工作方式,提高了工作效率。大多数地方在政府法制信息网站上建立了法规规章数据库、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执法依据数据库,方便人民群众查询有关信息。有的地方还开通了留言板、公众信箱等,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交流。可以说,每一项政府法制应用系统的建设,都不同程度地创新了政府法制工作方式,拓展了政府法制工作领域。宁波、苏州、南京等市通过构建行政执法责任制信息管理系统、依法行政监督系统,收集、处理全市各有关部门行政执法的数据信息,并依据这些基础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评定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实绩,定量考核各部门依法行政情况,从而使执法监督实现了由定性到定量的飞跃。江苏南通海门市通过构建政府法制数据信息平台,实现了政府法制监督工作的延伸,将政府法制监督与行政监察、司法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构建了立体式行政执法监督网络,深化了政府法制监督工作。

  二、进一步认识全面推进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府法制工作。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任务,提出了“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具体要求。国务院2004年3月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政府法制工作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的责任越来越大,在政府工作中的参谋、助手、顾问作用越来越重要。目前,政府法制工作任务重、要求高与人员紧张的矛盾日益凸显,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实践证明,作为政府法制工作技术和信息支撑的政府法制信息工作,在政府法制工作方式创新中已经并将进一步发挥重要作用。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大趋势,已经成为各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共同选择。随着《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十一五”规划》的贯彻落实,以电子政务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政府工作信息化在提高行政效率、改善政府效能、扩大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显著。近年来,国家实施了推进信息化建设的“金关”、“金卡”、“金税”、“金审”等“十二金”工程,国务院各部门在大力推进本部门、本行业的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全面提高了业务能力和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水平,为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信息技术在政府法制工作中的应用将不断深化,有着十分广阔的前景。在政府立法的立法计划制定、立法调研、征求意见、法规草案审查、公布等各个环节,都可以通过信息技术支持,提高政府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通过开发应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系统,可以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开发支持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信息管理系统,能够为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工作提供保障。开发行政复议管理系统实现行政复议案件处理全过程网络化管理,可以规范办案程序,增强行政复议的透明度。总之,通过大力加强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不仅可以实现政府法制工作方式的转变,大幅度提高工作效率,而且对于因缺乏技术支持难以开展的工作,可以通过采用信息技术进一步拓宽政府法制工作的领域。

  应该看到,虽然通过从事政府法制信息工作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由于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晚,缺乏整体规划和统一标准,一些地方和部门的政府法制机构对加强这项工作的紧迫性认识不足,致使全国政府法制信息化基础设施还比较落后,专业技术人员还比较缺乏,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还不够高,应用系统开发还不能完全满足政府法制工作和社会公众的需要,现代信息技术对政府法制工作的支撑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因此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还落后于其他领域的信息化建设水平,也不能适应政府法制工作发展的时代要求。我们要转变观念,克服困难,奋起直追,加大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的力度,为政府法制工作方式创新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以信息化促进政府法制工作的现代化。

  三、做好2010年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的几点要求

  政府立法、行政复议、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政府法制监督、规范执法、政府法制研究、政府法制宣传以及机关办公等工作,都离不开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的大力支持。政府法制信息网络、政府法制信息网站还是全国政府法制机构之间联系和交流的桥梁与纽带,不仅加强了政府法制机构之间的信息传输和沟通,而且增强了全国政府法制机构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在新的一年里,从事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的同志们要继续树立法治意识、全局观念,怀着崇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满腔热忱地为政府法制工作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各地要以贯彻落实《规划》为契机,大力推进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政府法制工作信息化水平。2010年的政府法制信息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任务:

  第一,做好《规划》的贯彻实施工作。要按照《规划》的要求,做好以下几项主要工作:一是成立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地要充分认识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是政府法制工作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本地区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二是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规划》的实施方案。要积极向政府信息化项目主管部门申请立项,把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纳入本地区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把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三是培养和引进信息技术专业人员。各省(区、市)政府法制办至少要配备一名信息技术专业人员,建立信息化工作机构或明确负责信息化建设的处室。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信息化素质和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第二,进一步做好政府法制信息网站的完善工作。政府网站的主要功能是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和公众参与。根据政府法制工作的特点,一是加强依法行政方面的信息公开。要继续建立相关应用系统和数据库,便于公众查询行政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职责、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人员等信息。二是加强政府立法方面的公众参与。要不断完善公众参与渠道,便于公众参与讨论立法草案、提交立法意见,也要便于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获取反馈信息。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制信息收集、报送、发布制度。要加大对地市级政府法制信息网站建设及政府法制信息收集、处理和发布的指导。2010年,国务院法制办将继续进行全国省级政府法制信息网站的绩效评估工作。

  第三,完善办公内网,做好政府法制电子政务内网的开通工作。根据《规划》要求,2010年,各省(区、市)政府法制办要完善办公内网,全国要建成政府法制电子政务内网,满足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与各省(区、市)政府法制机构和国务院部门法制机构之间内部征求意见、相互传输涉密信息、共享政府法制信息资源的需要。各省(区、市)政府法制办要根据国务院法制办的部署,做好与政府办公厅的沟通、协调以及其他相应的准备工作。

  第四,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信息电子报备工作。从事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的同志要积极配合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用好《行政复议信息报备系统》,做好行政复议统计工作。国务院法制办将在收集各地《行政复议信息报备系统》使用意见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该系统,使之更加符合行政复议信息报备工作的需要。

  第五,做好法规规章电子报备系统的实施和推广。国务院法制办开发的《法规规章电子报备系统》经过一年的试用、完善,已经基本具备推行使用的条件。各地要做好准备,国务院法制办将于今年二季度推广使用《法规规章电子报备系统》,实现法规规章的电子报备。

  第六,研究开发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信息化管理系统》。这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重要措施,也是《规划》要求建设的重要应用系统之一。各省(区、市)政府法制机构要在梳理完成法规规章依据的基础上,认真研究符合本地实际的行政执法责任制信息化管理的需求,为开发《行政执法责任制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好准备。

  同志们,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政府法制工作的中心任务,认真实施《全国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2010-2015年规划》,为提高政府法制信息化水平而不懈努力、开拓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