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化
来源:甘肃日报 更新时间:2010-03-22

 
 
理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化必须抓好六项紧要工作 
 
 
  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化必须抓好六项紧要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专门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调整理顺工作职能和责任界限,对行政公务人员特别是信息公开工作干部进行教育培训,提升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二是进一步清理现有政府信息,编制公开目录加以公布并及时更新。三是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整合政府网站上的各种公开栏目并保障其发布、检索和申请等基本功能的实现,并依法做出努力将档案馆和公共图书馆辟为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并配置必要设备。四是通过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五是完善与政府信息公开和个人信息保护有关的监督救济法律规范和相关制度,包括举报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等等,通过强有力的外部监督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健康发展。六是抓住典型案例和事例进行剖析,总结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工作基础建设,争取全社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形成良好的制度运行外部环境。 (摘自《行政论坛》2009年第6期作者莫于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