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委办公厅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来源:吉林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4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以提高广大党员思想政治水平为目标,把党建理论与学习型组织先进理念结合起来,着力营造全员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着力健全科学的学习组织机制,着力提升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理论素养、学习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使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加快推进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富民强省。

  (二)主要原则

  1.坚持求真务实。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与振兴吉林实际结合起来,与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运用科学理论、科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转化为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转变方式、科学发展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

  2.坚持示范带动。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把学习作为提高素质、增长本领、做好领导工作的根本途径,立足于高起点、高标准,以学习力培育领导力,自觉先学一步、学深一些,自觉组织和带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学习。通过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带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3.坚持分层分类推进。依靠严密的党内组织体系,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自上而下,层层组织推进。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干部的特点,把学习的普遍性要求与特殊需要相结合,分别提出相应的任务和要求,进行分类指导和推进。

  4.坚持开拓创新。尊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首创精神,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和基层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拓展学习的内容和途径,创新组织学习的办法和机制,探索行之有效的方式和载体。

  二、主要目标

  通过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形成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勇于创新的浓厚氛围,确立党组织全员学习、党员终身学习的理念,形成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意识,建立健全管用有效的学习、培训体系和机制,使党员的学习能力不断提升,知识素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全面提升,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

  通过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要建设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和谐班子,党政机关党组织要在“强素质、作表率、创一流”上有新成绩,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在“推动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上有新进展,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提高员工素质、增强企业活力、促进企业发展”上有新提高,农村党组织要在“发展现代农业、培养新型农民、带领群众致富、维护农村稳定”上有新成效,社区党组织要在“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维护稳定”上有新突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党组织要在“围绕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深度融合、互促共兴’”上有新作为。

  三、学习内容

  (一)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历史地位。把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同研读经典著作结合起来,同我省改革发展振兴的实践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研究、宣传和普及,促进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深入人心。

  (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准确掌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认真总结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功经验,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转变方式、科学发展”为主题,推动学习实践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策导向、舆论导向、用人导向和体制机制,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把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

  (三)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体现到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全过程,融入到党员干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增强发展信心,带头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开展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划清“四个重大界限”的学习宣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保持思想清醒、立场坚定。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转化为全社会的精神信仰和基本价值取向,不断巩固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四)学习岗位、专业技能和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各方面知识。立足工作岗位,努力学习做好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各种知识和技能。广泛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社会和国际等各方面知识,学习反映当代世界发展趋势的现代市场经济、现代国际关系、现代社会管理和现代信息技术等方面知识,学习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开阔思路、把握规律,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成为本领域本行业的行家里手。

  (五)学习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世情国情党情省情和社情知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断开创振兴吉林的新局面。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加强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精神,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

  (六)学习总结吉林发展振兴的成功经验。既要向书本学习,又要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善于从生动的吉林发展振兴实践和火热的社会生活中汲取思想营养,善于从人民群众的创造中获取启示和动力,不断总结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新做法新经验,善于学习借鉴其他地区部门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善于在实践中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善于在破解吉林发展振兴的矛盾和难题中深化规律性认识,提高工作水平。

  四、方式方法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进一步完善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每个季度不少于1次。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务虚研讨和专题调研,深入研究发展振兴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总结实践经验,形成改进工作的思路和举措,使学习研究与科学决策、解决问题、推进发展有机统一。建立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讲党课制度,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基层讲党课,作形势报告。定期召开党委(党组)中心组经验交流会。

  (二)加大对党员干部的培训力度。按照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组织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党员干部,科学安排岗前培训、业务培训、晋职培训、理论培训。各级各类党组织每年至少进行1次党员教育培训,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参加脱产培训每年一般不少于110学时。健全省、市、县三级培训网络,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党委讲师团、业余讲师团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发挥吉林高端讲坛、高等学校、社科研究机构以及部门和行业培训机构的作用,努力改进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鼓励专家学者、“五老队伍”以及其他专业知识和特殊技能的人员志愿为党员干部学习提供服务。

  (三)进一步拓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阵地。整合社会资源,充分依托社科讲堂、小巷讲坛、企业论坛、炕头培训班等社会性、群众性学习活动载体,有效运用基层宣传文化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农村文化大院、农家书屋、街道社区活动中心、老年大学等学习教育阵地,整合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各类学习宣传阵地,充分利用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发挥整体效应。推行城市图书馆联盟、县以下图书馆总分馆制,逐步扩大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范围。积极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建立中国吉林网理论频道、吉林手机报“理论学习天天向上”专栏、基层党建工作手机信息系统,搭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网络平台建设。加强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学习教育网络建设,加强数字图书馆、数字出版物等网络学习教育平台建设,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信息化水平。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在全省开展“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转变方式、科学发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把解放思想从观念层面向工作实践层面转变。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活动,在普通党员中开展以“学理论、学政策、学省情、学法律、学新知、学典型”为主题的“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结合党和国家重大政策出台、重大活动开展和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等契机,开展专题学习教育。通过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动员广大党员干部投身到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来,提高党组织全员学习、党员终身学习的自觉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

  (五)加强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党组织集体学习制度、领导班子定期务虚制度,提高学习质量。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省级领导干部到基层调查研究时间每年不少于30天,市(州)、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不少于60天。建立健全党员个人自学制度,明确要求制订学习计划和目标,强化党员干部的日常学习,激发个人自学的内在动力。建立健全述学、考学、评学、督学和奖惩制度,形成激励约束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学习成果转化制度,通过集体交流、媒体宣传、内参反映等多种形式,促进学习教育成果及时运用于党委和政府决策中。建立、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加强硬件建设,提供必要的设施设备等保障,切实为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供良好条件。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出专门部署,切实抓紧抓好。成立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纪检委、省直机关工委、省高校工委、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委党校、省委讲师团为成员单位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委宣传部,加强统筹,扎实推进。组织部门要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与干部教育培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大对基层党组织学习的投入,各级财政要统筹安排党员学习教育培训经费,为活动提供保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各具特色的学习教育活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分层分类推进要求,立足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组织落实。

  (二)立足实际,务求实效。要着力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上下功夫,着力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的建设上下功夫,着力在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养上下功夫,引导广大党员以更坚定的理想信念、更扎实的作风、更有效的举措、更强大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攻坚克难、开拓进取,不断开创吉林发展振兴的新局面。注意抓好离退休人员、偏远地区农村党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党员、下岗失业人员和流动人口中党员的学习。当前,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要特别注意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任务结合起来,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把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宣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宣传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精神和决策部署,宣传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重大意义、理念目标、内容要求,宣传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主要举措、进展情况、典型经验、主要成效。统筹媒体力量,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形成强大合力,提升整体效应。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深入挖掘和总结典型单位的新鲜经验、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不断扩大影响。要组织开展经验交流,适时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宣传先进典型,推广成功经验。

  (四)加强指导,检查考核。各级党委(党组)要根据所在单位工作性质、党组织设置及其职能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要强化检查考核,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纳入党建评先、文明单位评比重要内容,把学习开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班子建设目标管理体系,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党内创先争优活动的考核评比,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把理论素养、学习态度和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形成注重学习的用人导向。党委组织、宣传部门要定期对下级党组织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具体要求。各级党组织应在每年1月底前向上级党委组织、宣传部门专题报送上一年度学习情况总结和本年度学习计划。省直机关工委、省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要加强对省直各部门、省属高校、省属企业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