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市无线电监测计算站的委托,对广州市无线电监测计算站无线电监测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GZIT2010-ZB0047,请点击打开),期间为自2010年3月25日至2010年3月31日五个工作日。
1.采购项目编号:GZIT2010-ZB0047。
2.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无线电监测计算站无线电监测设备项目。
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070601。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及需求:
5.1采购内容:本项目包括以下三个子项目,投标人可以分别兼投三个子项目,可兼中。兼投各子项目者必须对子项目分别报价。
子项目1:无线电监测系统
子项目2:无线电信号压制系统
子项目3:便携式无线电监测设备
其中子项目1和子项目3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5.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3最高限价:子项目1: 270万元,子项目2 :70万元,子项目3: 70万元;
5.4实施地点:广州市无线电监测计算站指定地点;
5.5工期要求:子项目1和子项目3必须在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实施,试运行3周后验收;子项目2必须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实施,试运行3周后验收。
6.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6.1子项目1
6.1.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1.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6.1.3投标人2007年以来具有无线电监测系统供货(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经验。
6.2子项目2
6.2.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6.2.3投标人2007年以来具有无线电监测系统供货(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经验。
6.3子项目3
6.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3.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6.3.3投标人2007年以来具有无线电监测系统供货(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经验。
7.购买招标文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0年3月25日起至2010年4月13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15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1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中心电脑系统上注册登陆(已注册的直接用原帐号及密码登陆),后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移动电话和公司地址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
8.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
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0年4月14日上午9:30时。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10.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第四会议室。
11.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无线电监测计算站 ;联系人:黄光星 ;联系电话:020-83194710;传真:020-83511759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268号30楼 ;邮编:510030。
1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资料:
联系人:刘迪;联系电话:020-38201529;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邮编:510635;传真:020-38825650;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Email:gztender@gz.gov.cn
查询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20-38825517
查询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8825015
查询招标结果:联系人:叶小姐;联系电话:020-38825610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30时
开户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帐号:800163582111108。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