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政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印发中山市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府办电〔2010〕24号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中山市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有效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根据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关于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围绕《中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2006—2010 年规划》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制定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依法行政作为行政权力运行的基本准则,着力在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提高政务运行合法性科学性等方面推进依法行政,为中山建设“三个适宜”新型城市提供法制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培育依法行政人文环境。
    1、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和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探索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考核制度。(市府办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制局配合)
    2、提高初任公务员培训依法行政知识比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考核。(市法制局)
    4、进一步增强普法和法制宣传的实效性,营造全社会知法、守法、用法和监督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市司法局)
    (二)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水平。
    1、进一步完善、优化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依法高效履行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探索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的模式,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建立统一、公开、公正的现代公共服务体制。(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3、完善社会矛盾分析排查制度,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农村集体组织权益分配、代耕农等容易引起群体性事件领域的重点排查。(市信访局牵头,市司法局配合)
    4、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巩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仲裁调解有效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市司法局)
    5、完善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制度,最大限度满足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提供优质、便捷法律服务。(市司法局)
    6、健全完善公共安全事件应对制度和处理程序,重点建立健全应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安全事故、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逐步实现应急处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市府办牵头,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三)提高政务运行合法性、科学性,巩固依法行政制度基础。
    1、继续构建科学规范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支等一系列制度,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逐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市财政局)
    2、合理划分、科学界定市镇两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实现行政职责、机构和编制法定化,探索建立科学可行的行政管理条块关系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市编委办牵头,市法制局配合)
    3、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政府决策的行政决策机制,健全依法决策程序和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和听证制度,探索行政决策跟踪及责任追究制度。(市府办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法制局等部门配合)
    4、建立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相对集中草拟及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和定期清理制度,切实解决规范性文件之间、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稳妥推进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市法制局)
    5、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做好新 《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学习宣传培训工作。根据新一轮机构改革成果,修订调整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及职权目录,并向社会公告。(市法制局)
    6、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机制,理顺行政执法关系,建立常规机制引导行政主体积极履行职责,努力解决行政执法协调难问题。(市府办牵头,市法制局配合)
    7、深入推进政府和公共信息合法、全面、及时、有效公开,认真做好应公开信息与依法不公开信息的界定工作,完善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目录,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设施和便民渠道建设,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市府办牵头,各镇区、各部门参与)
    8、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力度,深化跨部门资源整合和协同推进,完善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促进政务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
    (四)改进行政管理方式,实现顺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有效管理。
    1、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力度,有效推进审批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创新行政审批方式,规范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能。(市发展和改革局)
    2、加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后续监管,建立定期监督检查程序和制度。(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3、加强对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引导和规范,制定各类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对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准入、退出和活动进行规范引导,培育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市政府各职能部门)
    4、积极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加强价格管理,完善细化价格调、定工作制度,建立价格规范性文件及许可收费项目定期清理、公布制度。(市发展和改革局)
    5、完善各类市场监管制度,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改进市场监管方式,优化市场信用环境,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参与)
    (五)强化规划统筹、监督保障,确保依法行政。
    1、研究制定《中山市2011—2015年依法行政专项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统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市法制局)
    2、继续推进“创新行政复议体制机制示范市”的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改革行政复议办案方式,探索复议案件和解、调解机制,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案效率和质量。(市法制局)
    3、进一步加强监察、审计监督力度,加强对重要行政管理领域政务行为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务行为和财政资金使用合法高效,严格执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市监察局、审计局)
    4、进一步完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推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公开和行政处罚网上运行,探索规范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制度。修改完善 《中山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科学设置和严格执法案卷评分标准,对行政执法活动实施事后监督。(市法制局)
    5、完善行政赔偿和追偿制度,探索建立行政赔偿听证、协商和解及法制审查程序。(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各镇政府)
    6、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镇政府、区办事处和执法任务较重部门法制机构建设,明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加强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管理,注重培养,增强活力,适应依法行政新形势要求。(市编委办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制局配合,市政府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各镇区参与)
    (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评议考核,强化贯彻落实。
    1、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并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奖罚、晋升的重要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法制局配合)
    2、建立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及公众参与的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办法,提高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权重,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干部奖罚、任免依据。(市考评办牵头,市法制局配合)
    三、工作要求
    各镇区、各部门要根据全市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职能,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并确保任务完成。下半年,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将作为依法行政考核重要内容。各镇区、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计划应于2010年6月30 日前报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