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法院强力推进“网上办案”
来源:华龙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近日,奉节法院在深入调研、学习考察的基础上,结合“网上办案”实际情况,制定出以 “三严七查四惩”为核心的综合考核体系,有力地提升了“网上办案”的质量与效率。

  奉节法院要求办案人员在立案、审执、归档等环节须及时、完整、准确录入案件办理各阶段发生的所有信息,以立案后移送审判(执行)前、各种事项审批(含裁判文书审批)前、案件归档前三个节点分段完成所有诉讼材料的扫描上传,所有审批事项一律网上进行,对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下一阶段接收人有权将电子档案退回上一阶段承办人补充完善。

  该院还明确规定立案人员、承办法官、书记员、档案管理员等在“网上办案”过程中的具体职责,责任到庭、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同时,在各办案庭设立一名专职印章管理员,负责本庭案件送其盖章结案时,全面检查案件信息录入完备度、电子卷宗档案的质量等,对符合要求的案件盖章确认结案,对不符合要求的电子档案退回承办人予以补充完善。

  该院分别就案件信息录入时间、案件报结时间、各环节电子及纸质档案流转时间、归档时间等规定了明确的期限,确保“网上办案”和实际办案进程同步完成,禁止出现纸质卷与电子档案结案时间不一致、超审限、跨司法统计月报结案等情况。

  该院审管办将“网上办案”的检查与案件质量评查一并进行,从录入信息完备度、准确性、及时性、电子档案的质量、审批是否网上进行、各个节点是否按规定扫描上传相关材料、是否按规定的时间流转电子及纸质档案等七个方面对“网上办案”的质量与效率进行全面考核。

  该院对在推进“网上办案”过程中因不重视、怠于履职、违规操作等影响本院“信息化建设达标法院”创建活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部门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任部门负责人由院党组对其诫勉谈话,并在全院干警大会上作书面整改;责任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职务晋升资格,待岗学习,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责任人是新招录人员未转正的,延期转正;责任人是临时聘用人员的一律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