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网站岂能如此猛打广告
来源:人民网 更新时间:2010-07-13

秦义
政府网站是我国政府进行政务信息公开的窗口,提供办事服务的平台,进行公民互动的桥梁。政府网站的作用日益凸显,已逐步成为我国政府重要的政务工具。党和国家领导人曾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加大政府网站的建设力度。但由于多方面的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的限制,我国的信息化发展水平较低,政府网站建设处于初级阶段,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政府网站的发展思路、发展模式等许多问题还没有完全明确,业界人士也在不断的研究和探索。虽然在目前阶段我们有很多东西不知道该如何去做,但是,有很多东西我们应知道不该去做。也就是说,虽然我们不知道该做什么,但我们应知道不该做什么。如政府网站给地产商打广告就是坚决不应该的事情。如下图所示,江苏省新沂市政府网站几乎要成为房地产商的网站了,在网站的显著位置刊登广告。

北海市房管局网站竟以“2010北海市滨海地产特色楼盘网上联展”的方式为房地产商大作广告。

政府网站为房地产商打广告是件违法的事。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我国政府网站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其不得从事有偿服务。违反规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关闭网站。”也就是说,政府网站上刊登任何营利性的广告都是违法的。

政府网站没有资格为房地产商打广告。政府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具有权威性,根据“信赖保护”原则,政府网站刊登广告,其实质是政府在用自己的信用来为房地产商做担保,这是极不合适的。如果房屋质量出现问题,或者房地产商与顾客发生矛盾,政府网站都难逃其责,因为用户查看广告,实际上是相信了广告背后的政府,一旦用户这种由于信赖政府的行为而造成了利益损失,如被地产商欺骗等行为,政府就要付出严重代价。说白了,政府网站是在代表人民来为地产商担保,这显然是不符合民意的,因此,政府网站是没有任何资格案例为房地产商打广告,做担保的。

政府网站为房地产商打广告是“不务正业”。政府网站的功能定位是及时、准确、全面、规范的发布政务信息,满足用户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为用户提供方便的网上办事服务,为用户提供互动交流渠道,了解民意,听取舆情,而不应该是为房地产商打广告。相反,为房地产商打广告的行为还会降低政府网站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形象。

政府网站为地产商打广告的行为不符合当前我国的宏观调控政策。在当前形势下,为了解决人民的基本住房问题,抑制房价过快增长,党和国家曾多次作出重要决定,通过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来来调控房地产市场,以保证老百姓能有房住。而上述两家政府网站的行为却与国家的整体宏观调控政策背道而驰,对房价有推波助澜之嫌,有可能会误导民众。因此,政府网站上刊登房地产广告是不应该的,至少在当前形势下是绝对不应该的。

【注:作者是中国软件评测中心“2010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组”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