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河南省召开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认真贯彻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精神,总结推广反腐倡廉建设创新成果和经验,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全省反腐倡廉建设。
一是推进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创新。要正确处理宏观与具体的关系。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既要善于运用宏观思维进行理性思考,力求以战略的眼光、全局的观念来分析形势,研究问题、推动实践,始终把握反腐倡廉工作的全局和方向,善于运用微观思维进行具体思考,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实现点上突破、线上延伸、面上拓展。要正确处理继承与发展的关系。认真总结工作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推动全省反腐倡廉工作在继承的基础上实现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丰富继承。各级各部门必须与时俱进,更新观念,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创造新鲜经验和有效措施。要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着力增强思想认识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不断提高理性思维,增强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和主动性。同时,要紧紧围绕当前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紧紧围绕反腐倡廉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扎扎实实工作,一件事一件事落实,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是推进工作理念和思路创新。要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要求,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反腐倡廉建设全过程,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要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党委、政府工作全局中谋划和推进,找准创新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发挥好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服从服务大局。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增强群众观念,尊重基层和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把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创新工作的着力点,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政策措施的出发点和检验工作成效的落脚点;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社会各界的关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树立统筹兼顾的理念。坚持把反腐倡廉战略性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方面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树立讲求实效的理念。坚持围绕科学发展求实效,加强对促进科学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用科学发展的成果体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
三是推进工作方式方法和手段创新。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审判机关以及公安、审计、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增强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学习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学习掌握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和现代管理学、心理学、组织学等理论和知识,积极运用心理分析、数据统计等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完善信访举报、投诉处理、政风行风评议、案件监督管理、预防腐败信息共享等系统,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科技含量。加大对反腐倡廉方针政策、成效经验、先进典型等方面的正面宣传力度,及时披露重大案件信息和群众关注的反腐倡廉热点信息,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及时监控、科学分析、妥善应对、审慎处理重要涉腐舆情,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和主导权,努力为反腐倡廉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是推进机制制度创新。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改进教育形式和手段,丰富教育内容和载体,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加大监督制度创新力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预防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惩治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完善决策协调机制、责任激励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办案成果运用机制、办案人员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