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地税信息化建设又迈新步伐
来源:惠州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2005年11月2日,广东地税“新一代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简称“大集中”工程)在全市地税系统上线运行,这标志着惠州地税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又迈出新的步伐。近日,笔者就“大集中”工程在我市地税系统上线运行的有关问题采访了市地税局副局长钟毅民。

    “大集中”工程是全面建设税收强省、强市的战略举措

    笔者问(以下简称问):什么是“大集中”工程?

    钟毅民副局长答(以下简称答):“大集中”工程是全省数据和应用集中式地方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简称省级“大集中”信息工程,是经省政府批准立项,并列入国家“金税工程”第三期的组成部分。它是指在统一、规范税收业务流程的基础上,应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建成全省地税主要征管业务数据集中处理和存储的监控严密、安全稳定的新一代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及税收信息分析与决策支持系统。“大集中”工程体现了现代税收管理思想,遵循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客观规律。我市地税系统税收征管信息上线“大集中”工程是在新形势下推进依法治税,实施“科技兴税”,全面建设税收强省、强市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地税事业应对未来挑战的必然选择。

    “大集中”工程在我市上线将使惠州地税各项工作在更高平台上实现新发展

    问:“大集中”工程在我市上线有何重大意义?

    答:“大集中”工程在我市地税系统全面实施,必将全面推进信息技术在税收工作中的应用,推动惠州地税征管业务、管理体制、组织结构、纳税服务的进一步优化,推动税收执法的全面规范,进而促使地税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实现我局各项工作在更高平台上的新发展。

    首先,实施“大集中”工程,将显著提升我市地税依法治税工作水平。“大集中”系统的工作流程是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及规范化管理文本设计的,加强了对税收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税收执法权的规范,使税收执法行为在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的条件下运行,最大限度地约束了各级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在执法上的自由裁量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税务机关“自己革自己的命”。与此同时,新一代征管信息系统对所有纳税人的诚信纳税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体户,也不论什么类型的纳税人都必须做到依期足额申报纳税,凡出现逾期申报纳税的,新一代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将自动加计滞纳金和罚款,各级税务机关或是税务人员都必须在计算机的约束下执行有关税收法律法规,没有了自由裁量权。

    其次,实施“大集中”工程,将有效促进纳税服务工作。一方面,“大集中”可最大限度地消除各地区间的差异,保证我市税收业务运作的规范和统一,可向纳税人提供无地域差别的、标准化的税收执法和税收服务,营造公平纳税环境;另一方面,“大集中”工程的实施也为网上申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税款的明细申报、纳税情况查询和完税凭证的开具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一句话,“大集中”工程在我市的上线运行必将有效地完善我市地税系统纳税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我市地税纳税服务水平。

    第三,实施“大集中”工程,将为我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坚实的保障。通过“大集中”工程系统,我们将实现税收基础数据的全省、全市的集中,这从技术上保证了上级可以真实、完整、实时获取基层所有的征管信息,从而全面强化对税收业务的监控力度,增强了税收执法的透明度。另一方面,工作流程的规范和监控力度的加强也对税务人员依法治税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任何与“大集中”不相适应的行为将会及时得到纠正,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和铲除产生腐败的土壤。

    最后,实施“大集中”工程,将进一步发挥税收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实施“大集中”工程后,我们将逐步实现税收数据的处理集中和应用管理集中,并通过对各行业、各地区以及各类型纳税人的纳税情况的综合分析,强化税收反映经济运行状况的晴雨表作用,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更高层次的服务。

    总之,“大集中”工程体现了现代税收管理思想,遵循了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客观规律,必然为我市地税实现“依法治税,从严治队”,全面提升税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产生重要而深远的意义。省委、省政府对大集中工程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专门视察了广东地税南海信息中心并给予高度评价。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钟阳胜在视察新一代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之后,盛赞“大集中”工程是一项创新工程、阳光工程、服务工程、民心工程、高效工程、科学工程的“六个一”工程,是政府信息化建设的前进方向。市政府领导对我市地税部门的上线工作也给予高度重视,多次专门听取地税局的汇报并给予具体的指导,为“大集中”工程在我市的顺利上线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为确保“大集中”工程顺利上线,市地税系统干部职工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

    问:为确保“大集中”工程顺利上线,市地税局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大集中”工程是一项技术新、标准高、要求严、难度大的系统工程,对此,全市地税系统各级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认识到位,落实了“一把手”负责制,并层层动员,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上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力以赴,做好上线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首先是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以4月底召开的“大集中”工程上线动员大会为标志,在抓好“两项收入”的同时,全面启动上线准备工作,抽调大量人力,在加强经济户口清理的基础上,加班加点、日以继夜地做好系统数据初始化设置及税务登记、纳税核定、领购发票核定等数据的整理、录入校对和数据迁移工作;组织业务骨干对新旧系统的业务差异进行分析并提出调整措施;在电信部门的支持下完成了连接省、市、县、镇四级网络的升级改造及计算机硬件设备的配套工作,使省到乡镇四级的网络数据传输速度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为“大集中”上线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网络支持。其次是做好内外部培训及宣传工作。我们分期分批组织全体地税干部职工,按照不同系列、不同岗位开展培训,全市地税系统的干部职工至少进行了一轮以上的计算机知识学习和培训,其中,对重点岗位人员的培训达到5轮以上,确保全体税务人员都能熟练应用和掌握新一代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为顺利运行“大集中”系统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与此同时,我们还全面组织对纳税人进行有关“大集中”上线知识的宣讲,对如何适应“大集中”系统的新要求办理各项涉税事务进行了具体的针对性培训,并将充分利用新一代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这一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多渠道办税方式,如网上报税、个人所得税全员明细申报等。另外,我们还通过新闻媒体、地税网站、宣传小册子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宣传“大集中”工程的目的意义和工作内容,争取各方面的协助和配合,为新系统上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新旧系统切换期间,纳税人要注意5个方面的问题

    问:新旧系统切换期间,纳税人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新旧系统切换期间,纳税人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事项:

    一是纳税期限的调整。为适应“大集中”新征管信息处理系统的要求,从2004年10月份起,全市所有纳税人的申报纳税期限统一在期满后15日内(含按季、按半年或按年纳税的个体户);房产税(包括城市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纳税期限全市统一调整为:每年1月1日至7月31日。

    实行税银联网扣缴税费的“定期定额”纳税人应于申报纳税期限内在扣缴账户存足当期应扣缴税费总额,如因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扣缴不成功的,纳税人应自行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当期应纳税费。

    逾期申报纳税的,“大集中”信息系统将按规定自动按日加计滞纳金和罚款,各级税务机关将按系统自动生成的数据对纳税单位及个人加收滞纳金和罚款,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修改权限。请广大纳税人给予充分的理解和配合,及时足额进行申报纳税,以免额外增加滞纳金和罚款的负担。

    二是应及早办理有关涉税事项。在2005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晚上12时,全市地税机关已对新旧系统进行了数据切换和测试。在此期间,全市地方税务机关各办税服务厅暂停对外办理各类涉税(费)事项时,得到了广大纳税人们理解和支持。11月2日起,已恢复正常业务。纳税人需办理有关涉税事项的,可按规定向主管地税机关办理。

    三是缴清欠税。纳税人欠缴的税费必须尽快到所属税务机关缴清。逾期仍未缴交的,税务机关将把欠税业户有关欠税数据迁入新系统,系统将逐日自动加计滞纳金。

    四是领取新的表证单书。自2005年10月1日起,我市地方税收涉税事项的办理已全面启用全省统一标准和格式的表证单书。各征收管理单位已于10月8日起发放新的表证单书,纳税人可到所属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索取,也可登录惠州地税网站(网址:http://www.hzds.net)下载使用。实行网上申报纳税人的报税软件表证单书格式已按要求修改升级,可正常使用。

    为方便纳税人,我们编制了《纳税申报表使用指引》,纳税人可登录惠州地税网站查询或到各地办税服务厅查阅。

    五是咨询服务问题。纳税人对“大集中”工程或其他地方税费业务有疑问的,可拨打市地税局纳税服务热线“12366-3”或各地地税机关咨询热线电话进行咨询。各地咨询热线电话号码分别为:惠城区地方税务局2536133、2536131;惠阳区地方税务局3823878、3823879;惠东县地方税务局8835283;博罗县地方税务局6295429、6295430;龙门县地方税务局7871333;大亚湾税务分局5562566。

    “大集中”工程上线工作时间紧,影响大,牵涉面广,除了地税部门要做足充分的准备工作外,更需依靠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广大纳税人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另外,“大集中”上线工程在运行初期可能会出现一些预料不到的一些问题,不便之处,请广大纳税人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