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剪影
来源:江苏法制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信息化保障规范化 高科技促进高水平
——省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剪影
 
编者按:
  7月6日,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公安厅召开了第二次省级机关依法行政示范点工作交流暨现场观摩会,包括10个省级机关依法行政示范点在内的共32个省级行政机关法制机构负责人与会,围绕行政执法信息化这一议题展开交流。现摘要发表部分与会单位的工作经验,供各地各部门学习借鉴。
加强网上法律学校建设,提高执法素质。一是建好网上学法阵地。在网上法律学校设立了法制讲堂、法制在线、法律资料和法律考场等栏目,民警可以根据学习和工作需要,登录相应的栏目。目前,“法制讲堂”和“法律资料”的点击率已达49万余次,“法制在线”的咨询数已达4700条,“法律考场”的参考人数已有140余万人次。二是实行学法分级管理。按照“全警参与、分类推进、重点提高、量质并举”的要求,规定全体民警都必须做到常用法律法规“一口清”,并积极参加网上学法活动。每个民警每年必须达到相应的积分和学分,并按规定参加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的法律知识考试。目前,全省已通过初级和中级法律知识考试的民警,分别占总警力的89.1%和45.6%。三是进行网上资格认证。对已经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的民警,在网上进行公示认证,并在全省公安机关推行主办民警和办案能手资格认证制度,把通过网上初级、中级、高级法律知识考试,分别作为认定执法资格、评定主办民警和办案能手的一项重要条件。
  加强执法信息系统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一是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系统。今年以来,省厅对江苏公安综合管理服务工作“大平台”中的执法办案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将执法标准尤其是自由裁量标准、证据规格等设定在计算机程序中,并改进了电子笔录系统,新设了电子印章系统、涉案财物管理系统,使系统功能更加规范、齐全。二是加强执法数据管理。指导一线民警按照边工作、边采集信息的要求,将所有接处警、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涉案人员物品等信息,全部按标准如实录入“大平台”,从源头上保证执法信息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规范性和公正性。三是加强执法流程管理。确立了执法程序标准化、标准实施流程化、流程控制信息化的管理思路,重点依托警务平台固化了执法标准,设定了必走程序,设置了强制措施到期提示等提示功能,引导民警在执法中严格按标准执行,按程序办案,按流程运转。民警办理各类案件,从受理、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调查)措施,到处理、执行等主要执法环节,都在网上运行,凡不按规定从网上流转的案件,不予审核、审批,非经前道程序不得进入下一执法环节,并要倒查原因和责任。四是加强执法质量管理。改变以往网上办案仅在网上办理审批手续、开具法律文书的做法,将有关证据材料形成电子卷宗在网上展示;积极推行处理重大、复杂、敏感警情及侦查重大犯罪案件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及时把收集到的有关视听资料输入电脑,固定和保存证据,提高网上证据效力。
  加强执法监督系统建设,提高监督效能。主要建立了三项制度:一是建立网上执法巡查制度。省、市公安法制部门落实专人,定期通过执法监督服务平台对全省或本地区执法状况进行巡查监控,确保做到“四个必看”,即:接处警信息必看,发、破案动态必看,使用强制措施情况必看,涉案人员和财物处理结果必看。通过网上巡查,及时发现、查纠和整改问题。二是建立网上预警通报制度。省、市公安法制部门对执法监督和执法考评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各类典型案例,及时在网上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广大民警引以为戒,防止和减少同类执法问题的反复发作。三是建立网上个案督办制度。省、市公安法制部门对网上巡查发现可能存在执法问题的案件,直接在网上指令县、区公安法制部门查报情况;对领导交办和群众举报的案件,先通过网上办案系统进行核查,然后在网上指令县、区公安法制部门查报情况,既加大了个案监督力度,又加快了查办速度,提高了监督效能。与此同时,省厅积极推动在各地公安机关的接待大厅、信访窗口以及询问室、讯问室、候问室、监管场所等部位全面安装监控设备,对重大案件的讯问工作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将音像资料编号随案保存管理,全面加强对现场执法行为的监督。

   省地方税务局——
   执法与监督大集中于同一平台
   省地税局于2007年5月启动江苏地税省级大集中工程,2009年10月完成推广应用。该工程建立了省级计算机处理平台,涵盖了全省地税税收和基金费管理业务的各项内容,满足各级地税机关税收执法的需要,实现了税收执法业务的集约化管理以及基础数据全省集中处理和存储。同时,开发了网上办税、CA认证、税库银联网、外部门信息交换等信息采集和处理系统,综合应用数据仓库、信息综合分析等先进的数据处理方法,形成了内外合一的综合税收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省级大集中系统,所有的征管业务均纳入系统操作,各项业务由谁处理、何时处理、处理结果等在大集中系统中均可清晰查询,本级和上级税务机关可以向下透视,实现税务权力运行情况的穿透式督察。通过在系统中对涉税业务规则明晰的设定,对相关工作事项进行事前控制;通过先进的工作流引擎技术,实行业务的流程化管理,实现了税收业务处理过程的可追溯;通过关联数据比对分析,自动提取相关违法或违规行为数据。省级大集中系统上线后,全面实现了税务行政权力的深度透明运行。
  
    省交通运输厅——
    执法业务信息系统实现 三级联网
     除省交通运输厅开发应用行政许可审批、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系统外,该厅各行业管理局也把开发和应用执法信息系统,作为强化行业监管职能、提升执法力度和推动管理创新的重要手段,先后开发了公路路政、航道航政、运政在线、地方海事等专项执法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并初步实现了省市县三级的联网互通和信息共享。同时全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还通过在重点路段、航段节点、重点场所配置固定式执法监控系统,建立完善GPS车船跟踪系统、车船信息识别查询系统、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等,大幅提高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办案水平和快速反应、应急处理能力。
  以适用新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为契机,在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推行了行政执法文书网上制作,电脑打印。通过事先设置统一的案件案由、执法依据等,结合具体案件执法调查取证信息的录入,相应执法文书能够自动生成,并转换为打印格式进行打印。这些执法业务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不仅改善了传统的执法方式,提升了管理的水平和效率,同时也提高了执法人员信息化应用水平,并有效的规范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

    省人口计生委——
    12356阳光服务热线畅通民意
    该委在全省建设了“12356阳光服务热线”工作平台,为群众提供人口计生咨询、办事指南,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建议的全省人口计生统一服务窗口,成为我省全面实施“阳光计生行动”的重要载体。“12356阳光服务热线”工作平台主要功能包括:IVR语音导航、话务自动分配(ACD)、坐席管理系统、自动传真、录音、坐席质检、客户资料管理、知识库管理、统计分析等多种功能,同时系统具有灵活的升级能力,能与多种第三方系统对接。此外,坐席人员可将工单(投诉信息表、求决信息表等)派发到其他部门或打印出来供领导批阅处理。省人口计生委有关处室可对13个省辖市及所属县(市、区)12356电话系统的投诉、求决、咨询信息以及话务情况进行实时查看和监督。热线开通后,群众足不出户通过拨打热线电话“12356”进入省或市、县(市、区)人口计生委的服务热线,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相关服务。人工服务接听和自动语音服务两项功能,可同时为4名群众提供信访、咨询和信息传送服务。2009年“12356阳光服务热线”共为群众提供相关的政策法规、婚育知识咨询、接受举报信访等共782件次。
  
    省水利厅——
    专家管理系统确保评审公平公正
    省水利厅制定了《江苏省水利厅行政许可项目专家评审管理办法》,建立了评审专家数据库系统,随机抽取评审专家,保证了行政许可项目专家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廉洁高效。该系统主要功能如下:一是将专家按照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等评审类别分成5类,按照专家的专业特长、工程熟悉范围等设定专家入选条件;二是补抽程序。专家因故不能参加的,进行补录抽取,补抽的专家与原先抽取的专家同类(专业、类别、工程熟悉范围、评审熟悉情况、能否担任组长);三是缺席管理程序。三次缺席,抽取时不再入选;四是专家抽取确定后,打印带有江苏省水利防伪水印的评审会签到表。下一步,该厅还将建立水行政执法网上办案系统、执法信息查询系统、水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在线学习自动统计考核系统,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性。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数字化城管成效初显
    从2008年该厅在全省推行建设“数字化城管”工作以来,目前已有39个市、县开展了“数字城管”工作,14个市、县的数字城管系统投入运行。该项目内容包括:一个平台,即数字执法核心业务平台;五大系统,即网上办案系统、台账管理系统、监督考核系统、移动执法系统、车辆GPS定位系统。该系统主要功能:基于电信3G网络实现手机移动办案;运用“执法通”和计算机手段实施网上办案;采用GPS定位系统进行车辆监控、调度、管理;运用蓝牙技术实现手机普通文书打印功能。数字执法案件办理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两个流程。简易程序案件的办理,可以通过“执法通”手机现场打印罚单,进行信息备案;一般程序案件,可以通过执法通手机和上网本进行立案、调查、审核及结案。日常执法中,执法人员可以在办案现场通过手机或上网本填写相关法律文书,并通过便携式蓝牙打印机打印,现场交给当事人。执法人员还可以登陆“执法通”系统,点击案件查询,可以对以往办结的和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查询,点击法律条文功能,可以看到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案由、管理依据、处罚依据都一目了然。使用“执法通”和网上办案系统后,保证了执法程序规范进行,制约了违规执法现象的发生。
 
    江苏海事局——
    海事通提升现场执法效能
    海事机构作为水上安全与防污染的主管机构,现场监管一直是海事监管重点。2009年7月23日,江苏海事局研发成功的“海事通”移动终端综合利用3G、VPDN、WEB服务、断点续传、多媒体等技术,接入海事动态监管信息管理平台、全国船舶动态管理系统、全国法制管理系统和GIS平台系统,实现语音、数据、多媒体的信息互通和共享。可以实现下列六项功能:一是查询全国船舶登记数据库和船舶动态2.0系统的各项业务数据,如船舶基本情况、船舶签证情况、在港船舶动态、重点跟踪船舶查询、滞留船舶查询等;二是查阅法制管理系统里的法律法规,支持进行现场海事行政执法;三是实现了执法现场、指挥中心和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动态业务信息流转;四是与省海事局办公自动化系统对接,实现移动公文审批和事务的实时审批功能,满足移动办公的需求;五是实现海事通GPS定位信息在GIS上的展现,即可以在电子海图上较为精确的显示执法人员的位置信息,提高现场指挥调度效率;六是可以实现短信调度指挥功能,使每一项指令落实到人,确保指令及时有效得到落实。“海事通”移动终端把所有的信息资源整合在一个系统内运行和操作,在公开透明的状态下进行信息运作,加强过程的监督和结果的评价,注重执法资源的统一调度和指挥,发挥了资源的聚合效应,使其效能最大化。

     南京海关——
     积极研发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
     今年以来,南京海关将研究开发“南京海关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列为2010年南京关区法制工作重点任务之一,通过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关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推动关区依法行政建设。该系统功能全面,普通关员可以对系统界面中横向的“总署规范性文件”、“总署业务标准化规范”、“南京海关公告”“政策性措施”、“业务文件”、“执法指引”等模块中的文件、资料进行自由点击浏览、搜索查询、下载打印。机关及各隶属海关每个单位或部门设立的联络员,可以使用立法审查、立法建议、立法评估、法规清理、普法需求五个功能模块。使用该系统将有助于达成三个目标:一是方便基层海关一线执法关员快捷、全面地查阅现行有效的所有南京海关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执法依据,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保证执法依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方便法制部门和基层海关法制工作人员利用该系统及时记录、反馈、修正法规管理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进一步提升法制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三是加强各职能部门对基层现场海关执行海关政策法规情况的监督和指导,增强上下级海关之间的互动、左右部门之间的联动,提高关区法治建设的整体合力。

     省环保厅——
     案件监督网上全程控制
     省环保厅利用行政执法电子化平台将处罚从立案到结案全过程网上规范运行,实现行政处罚电子化,全程监督处罚案件。一是处罚裁量电子化。利用电子平台根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制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计算器,将违法情节、违法手段、违法后果等法定因素全部纳入量罚范畴,采用基数和系数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考虑,对常用的100余项环境行政处罚事项逐条细化、标准化,执法人员只需在案件调查结束后对照所采集的证据,选取相对应的违法情节,系统将自动计算出固定的罚款额并把计算过程保存到行政执法电子平台,实现了对环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标准化。二是文书制作电子化。规范生成格式文书。对处罚告知、处罚决定等一系列法律文书建立统一的模板,只须少量的要素修改即可完成文书的生成。法律条款适用智能提示。建立了处罚条款适用标准库,执法人员只需输入违法行为名称、违反条款等其所掌握的任一项内容均可通过模糊查询获得处罚条款适用的提示。自动生成处罚档案。一个处罚案件运行结束后,系统自动生成案卷目录,同时形成一份完整的电子案件档案。三是案件监督电子化。首先通过电子化平台明确了行政处罚各个阶段的时限要求,对立案、调查、审查、监测报告的出具、处罚文书的送达等处罚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进行了严格的时间限定,在临界时间进行报警。其次,实现处罚的三级审查制度,一般案件的直接决定,重大案件的领导集体会审、疑难案件的案审会讨论全部在电子平台上进行。第三,明确了处罚中每一个环节的责任主体,杜绝了处罚中相互推诿、拖拉的现象,大大提高处罚的效率。(邢丽 衡晓春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