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控告检察、刑事申诉检察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安排
来源:检察日报 更新时间:2010-07-21

 
  关于控告检察工作,下半年的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继续狠抓涉检信访积案化解。为圆满完成中央提出的信访积案力争在今明两年基本消化的任务,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边清理、边化解、边息诉、边防范的工作方针,主动深入基层预防和消除涉检信访隐患,确保在年底前化解70%以上的涉检赴省进京访案件,同时遏制涉检信访新案的发生。

  切实抓好案件评查活动。必须把案件评查作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抓好评查结论的跟踪和落实,坚决依法纠正错案、瑕疵案,严肃查究违法违纪问题,巩固和深化案件评查工作成果。高检院将加强对省级院案件评查工作的抽查指导,推进案件评查工作平衡发展。

  进一步加大举报工作力度。一是做好举报宣传周期间举报线索的分流、初核及答复工作。二是推进不立案线索的审查工作,逐步健全和完善对不立案线索的复核机制。三是制定和完善12309举报电话接听受理、审查分流、交办督办、线索管理、答复反馈等各流程的规范管理措施。

  全面推行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未建立该机制的地方要抓紧建立,已建立的要抓好落实。高检院将择时召开现场会,研究出台检察执法环节信访可能性预测及处置预案的具体办法,促进提高执法规范化和执法公信力。

  关于刑事申诉检察工作,下半年的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深入推进刑事申诉环节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重大疑难和久诉不息的申诉案件的办理力度,高度重视案件的善后息诉工作,着力提高结案率、息诉率,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不断深化工作机制创新。争取尽快下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改革和完善刑事申诉案件办理程序和工作机制。继续修改和规范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通过公开公正审查增强刑事申诉检察监督实效。

  认真做好修改后国家赔偿法实施的衔接工作。要下大气力对本地区、本单位尚未结案的赔偿案件和涉财申诉、信访案件进行全面清理。高检院针对赔偿程序的修改变化,将于11月底前颁布新的《人民检察院赔偿工作规定》。各地也要加大对新法规的学习贯彻力度,积极协调组织人事部门完善赔偿工作机构,充实人员编制,配齐配强业务骨干。

  继续做好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下半年,高检院将适时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座谈会,交流经验,研究问题。各地要深入抓好《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关于检察技术信息工作,下半年的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进一步强化办理司法鉴定案件工作。尽快制定下发《关于对死刑案件中涉及专门技术问题证据材料进行审查的若干规定》,研究制定检察技术工作为职务犯罪侦查提供技术协助的意见。各地要充分发挥检察技术工作在证据收集、审查、鉴别,特别是在办理死刑案件和排除非法证据中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技术部门同业务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推动技术办案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确保司法鉴定实验室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有建设任务的省级院和18个地市级院要按照年度任务、认可标准的要求,加大司法鉴定实验室建设力度。

  全面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要继续推进全国检察机关二、三级专线网、局域网、分支网和视频会议系统的建设,力争年内完成一级专线网高清晰视频会议系统建设任务;加快非涉密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建设步伐。要大力推进电子检务工程立项工作,为检察信息化发展提供政策和资金保障。

  全力以赴做好检察信息化应用软件统一工作。高检院已经下发《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应用软件统一实施方案》,各地要落实组织保障、人才保障和经费保障,认真完成各阶段的任务,确保信息化“四统一”和软件统一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