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房产管理新模式
来源:中国建设信息 更新时间:2012-04-15

 因为历史的原因,在相当时间内,我国不少城市房屋信息登记还停留在手工作业的低级阶段,发错证、发重证的情况难免发生,更有甚者,因为信息沟通不畅,有的地方一套房子居然卖了几个事主。而且,因为缺乏准确的房产买卖数据,对制定和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相关政策也带来一定的难度。为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服务好人民群众,提高房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已迫在眉睫。

  北京、青岛等地的房产管理部门较早地运用信息化手段服务于权属登记、预售许可审批、网签、资金监管、信息发布、市场监管等各项业务工作。他们通过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不仅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还借助信息化手段,落实国务院房地产宏观调整政策,提升政府部门服务能力,提高政府市场监控能力,促进了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有序地发展。

  房产管理信息化新模式整合了资源,提高了工作效率,改变了我们的房产管理、市场监管手段和方式。更重要的是,这种新模式从思想上、认识上,正悄然促使步由我们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6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山东省青岛市召开了加快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现场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山东省副省长郭兆信、青岛市常务副市长王书坚出席会议并讲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住房保障司,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明确了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工作思路:以城市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为重点,以房屋登记数据为基础,建立部、省、市三级住房信息系统网络和基础数据库,全面掌握个人住房的基础信息及动态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技术支持,为实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提高行业管理和社会服务水平创造条件。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实行部省市一起抓落实、重心在城市的工作机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明确建设目标和工作任务。各城市要加快完成市、区、县系统的整合,尽快建立市一级统一的数据库,实现数据的集中统一和互联互通;加快推进房地产纸质档案数字化进程,完成已有数据的清理、录入、关联等工作;加快实现全市住房信息的全覆盖,推动解决因各种原因不能登记的历史遗留房屋登记问题。有条件的城市可借鉴北京、青岛、银川等城市经验,通过房屋普查等方式,全面掌握现有住房的基本情况。各省(区)、市要加强辖区内市(县)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指导、检查和督促,负责组织建立省级住房信息系统和省级基础数据库,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立全国住房信息系统和基础数据库的相关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制定全国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系统建设框架、制定相关技术标准,搭建部与省级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平台。

  会议强调,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涉及面广、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各地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时、保质地完成信息系统建设任务。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成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协调机构。各城市要由分管市领导挂帅,切实把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作为全市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摆到重要位置,提上重要日程。要始终坚持一个城市一个信息系统的原则,统一基础数据库、统一业务操作规范,着力解决市、区、县以及开发区分设信息系统问题。二要科学组织实施。各地要统筹规划,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分解任务,倒排工期,省级与市级系统联接可按照试点先行、随建随联、稳步推进的原则进行。要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在进行系统完善、系统衔接以及数据采集和整理分析时,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数据的安全。要准确把握信息技术发展方向,鼓励利用GIS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成果,实现采集地楼房三位一体的基础数据。三要加大资金投入。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多渠道筹集资金。同时,要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高效、安全。四要强化信息应用。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房地产市场信息的综合分析制度,保证系统采集的数据全面、及时、准确,提高市场监测分析能力。要建立信息交流和共享制度,加强与金融、土地、民政、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合作,最大限度地发挥系统的功能和作用。

 北京: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

  高度重视,全面提高信息化基础工作水平

  2005年以来,逐步将分散于各管理环节的市场信息进行整合,建立集权属登记、预售许可审批、网签、资金监管、信息发布、市场监管等多项服务、管理功能的全市统一的综合工作平台。

  把握契机,利用信息化手段服务于当前市场调控的要求

  今年4月北京市贯彻国发10号文件的各项措施,也是在依托业务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信息化水平优势,全方位实现信息共享,积极为国家和北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提供服务。

  完善网签系统功能,落实同一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商品住宅的政策措施。在期房、现房、存量房网上签约时增加填写家庭成员信息的功能。具体由购房人在网上签约前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或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通过查验购房人的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原件对《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核实,并将家庭成员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录入网上签约系统。如果其本人或家庭成员再次购买的,系统自动控制其无法进行签约,从技术上实现了对同一家庭多次购房的限制。

  通过信息共享,向商业银行和税务部门提供个人住房情况查询服务。查询人登陆查询系统后,可通过输入家庭成员信息,查询其在系统中的交易、房屋登记的记录。同时,为避免个人隐私信息泄露,要求银行在录入家庭成员信息前,还需录入本次申请贷款的合同号及购房人信息,并与网签系统中的信息比对一致后,方可继续查询。

  利用网络公示和签约,落实明码标价政策。开发企业在申请预售许可通过信息系统填写每套房屋的销售价格,完成预售许可审批后,楼盘表及价格通过网站对外公示,并在签约时进行校验,凡高于申报价格的,无法完成签约。

  利用数据监测结果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通过监测业务系统中的交易数据,实时监测企业是否在三天内一次性公开销售、是否实行网上签约、退房率是否异常、是否存在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行为,发现疑似违法违规行为后,由执法部门立即对其销售现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加强对非住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融资贷款监管。联合银行监管部门,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前,通过访问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查询每个项目批准销售、土地用途、房屋规划用途等具体信息。

  着眼长远,推进建设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

  近期,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还将依托现代化的行政管理模式、信息化建设基础,实现房屋普查数据与业务数据的整合、上下游业务之间的数据整合,建设“房屋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实现房屋普查数据与房屋立项、土地取得、施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测绘、交易、登记、房屋安全、物业管理及拆迁等业务数据关联和动态更新,实现各处室、各部门的数据信息资源综合应用、动态更新和互通共享。

 内蒙:全面推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广泛运用

  为提高自治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和调控能力,有效落实国家对住宅与房地产业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增强政府行政行为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精神,早在2005年,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提出了覆盖全区所有城市、旗县的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并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步伐,于2009年4月21日在全区全面开通了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

  “六个系统一个平台”

  内蒙古自治区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是由“商品房预销售网络管理系统”、“房屋权属网络登记发证系统”、“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系统”、“房地产企业项目手册管理系统”、“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拆迁评估专家委员会网络化工作系统”等六个系统组成。所有系统都以“内蒙古自治区住宅与房地产网”为平台,系统之间紧密结合、相互衔接,形成了自治区、盟市、旗县和所有房地产市场主体共同应用的网络化工作机制。

  通过建立全区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实现了全区商品房预销售网上签约、预销售合同网上联机备案、在线填写打印商品房预售合同,产权信息查询等功能,完善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和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切实监控了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初步实现了公众监督、行政监管、行业自律三方面的有机结合。

  阶段进行,全面连通

  内蒙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前期调研阶段。通过调查摸底,全区95%的旗县没有产权发证系统、100%的旗县没有网上售房系统。为了带动落后地区的工作,同时也为了掌握全区的情况,有必要在自治区搭建一个共同的平台,把各盟市、旗县拉在同一个起点、同一个平台上工作。

  资金筹措、机房配备阶段。在信息系统建设中,资金和中心机房建设都是必要基础。为此,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积极向自治区办公厅和财政厅汇报和沟通,得到了他们的大力支持。2007和2008两年,自治区财政拨付专项资金180万元。鉴于自治区财政状况,必须自筹一部分资金。2005年7月份,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第一个信息系统建设的文件,文件要求每个盟市出资30万元,各地积极响应,同年到位资金300万元,为系统建设提供了资金保证。

  软件开发、硬件购置、设备调试阶段。2006年下半年,在软件开发期间,硬件采购同步进行,经过安装、调试,12月15日,六个系统依托的共同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住宅与房地产网”正式开通,这是全区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成果性展示的第一步,也为信息系统的试运行奠定了基础。

  系统初步运行和人员培训阶段。经过一段试运行后,系统首先从没有启用过计算机系统的市县开始应用,采取了“单独培训、逐个开通”的做法,在2008年基本全部开通。

  原有数据整合、系统全面连通阶段。经过半年多的艰苦奋战,30多个市县的售房及产权系统原有数据完成了整合,顺利并入全区系统。2009年4月21日,全区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全面开通。

  经验、体会

  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信息系统建设的初期认为资金筹措是最大的困难,待资金解决后才清醒的认识到,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才是最大的困难。在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内蒙自治区通过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及时印发文件等方式进行部署。但开会讲得最多的话不是技术问题,而是统一思想、转变观念的问题,可以说统一思想、转变观念的过程贯穿了信息系统建设和推动的始终。

  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在推进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的几年中,内蒙古自治区始终将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摆在最重要的位置,作为重中之重来抓,无论是在精力上、还是在资金上,都是付出最多、投入最大,逢会必讲,凡事必联,时时不忘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建设和推动工作。在工作推进中深深地体会到,由于信息系统建设缺乏法律和制度保障,多投入,多关联,作为工作重中之重,通过其他各项工作共同推动是做好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前提和保障。

  采取多种措施进行督办。内蒙古自治区主要采取以下督办措施,这些措施有的缺乏支持理由,但却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市场检查。房地产市场检查已基本形成常态性工作,与监察部门共同进行的房地产市场检查每年都要进行,网上售房和产权系统的开通使用是近几年市场检查的重点,通过与有关部门的联合检查,共同推动网上售房和产权系统的应用。

  对落实自治区统一部署行动迟缓的地区和人员进行大会点名批评。

  对认识不到位,拉自治区后腿的进行约谈。实践证明,通过对两个盟市主管部门一把手的约谈,一级抓一级的效果很好,约谈后所辖旗、县(市)的工作进展顺利。

  对故意拖延、推诿扯皮的进行发文通报。

  对消极抵制、经多次督促毫无效果的进行房屋产权证停印、资质审批冻结。

  房地产企业的资质管理在内蒙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建设中起了很好的抓手作用。在几年的工作中,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深深地体会到,只有掌握了准确的房地产市场信息,有了详实准确的数据,才能做好对房地产市场的分析、监管、调控。反之就是盲人骑瞎马。

青岛: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

  统一规范,分步实施,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全面覆盖七区五市

  按照上级要求,借鉴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青岛市结合实际,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已经覆盖七区五市。

  加强领导,统一标准。青岛市市南、市北、四方、李沧等市内四区实行房地合一的管理体制,崂山、城阳、黄岛等外围三区及所辖即墨、胶州、胶南、平度、莱西等五个县级市(以下简称“三区五市”)房地分管且差异较大,行政管理体制不统一对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带来了不少的阻碍。
针对这些问题,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积极应对,正视体制现状,重点抓了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的统一,指导协调三区五市成立了测绘成果管理部门,实现了测绘成果数据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指导三区五市房产、土地管理部门设立了联合收文窗口,理顺工作衔接,统一工作标准,为系统拓展建设和应用奠定了组织基础和工作平台。

  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在具体建设中,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遵循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思路,按照商品房和存量房、市内四区和三区五市的次序,分步实施,压茬开展。第一阶段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建设分两步,市内四区于2005年11月完成并投入运行,搭建了系统框架,统一了业务标准,健全了工作制度,规范了运行机制,为系统后续建设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三区五市于2006年9月完成,至此,备案系统全面覆盖了七区五市。第二阶段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市内四区于2009年1月建成并投入运行,三区于2010年4月正式上线,五市已经开展数据整理,将于近期陆续上线。

  突出应用,注重实效。在各区、市行政管理体制不一的情况下,通过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实现了房屋、土地合一登记,登记内容更加全面,群众办事更加方便。2009年,全市办理各类房地产登记44.68万件,同比增长107%;面积904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7%。办事效率迅速提高,目前,80%以上的登记业务30分钟左右即可办理完毕。合同备案与产权登记数据,能够满足对市场分析、多套住房等市场监管数据查询的需求。

  开展住房普查,摸清情况,建设住房保障信息系统

  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基础上,2008年,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启动了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系统建设工作,首先从整理历史数据开始,按照统一标准和格式,梳理宗地8453宗,搭建楼盘59.43万户,为住房调查提供工作底图。其次,开展入户调查,在市北区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将调查范围扩大至各区。为确保调查数据质量,我们重点抓好三个环节:一是抓好“人”的选配,全市选配住房调查员达到一万多人;二是抓好信息审核,组织专门力量对调查表进行复核,防止差错、遗漏和重复;三是抓好督导工作,对调查情况随时抽查,保证数据准确。最后,借助土地调查成果,比对完善住房数据。充分发挥主城区房地合一的体制优势,借助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对调查数据进行信息比对、修正,进一步查漏补缺,整合完善住房数据库。

  住房调查工作开展的同时,他们开发建设了以“地-楼-房-户-人”为数据结构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并于2009年逐步启用。该系统由“调查更新、统计查询、审核办理、公示发布和流程监控”五大板块组成,可以实现四大功能:一是能够统计分析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区域的住房状况和住房保障需求,为制定保障规划提供依据;二是能够反映住房保障能力,实现对保障房源的有效监控和利用;三是能够展示当前住房保障水平,掌握保障现实状态;四是能够实现“两级管理,三级审核”的网上运行,提高保障工作的效率和规范化管理水平。

  积极推进互联共享,深化扩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成果

  依托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住房保障信息系统,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积极推动系统互联和资源共享,挖潜住房信息系统应用功能,建立了多目标集成的综合应用模式。

  系统互联,统一规范运作。按照实施“一张图、一张网”工程,整合打造房地资源信息集成系统的总体目标,目前已经实现了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以及跨区域、跨业务应用,缓解了体制不一形成的各自为政的分散局面,在全市范围内推动了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的一体化运作。

  资源共享,部门协作监管调控。依托住房信息系统,实现了从商品房预售许可、合同备案到权属登记的全过程实时监管,与财政、地税等部门实现了系统互联和资源共享,推动了部门协作,共同规范市场监管和调控。通过系统数据共享,2009年以来,市财政部门征收房地产交易契税13.6亿元,市地税部门征收营业税、个人所得税2.45亿元;近年来,累计收缴房地产开发企业超容积率土地出让金17.24亿元。

山东:扎实推进全省信息系统联网

  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调控,着眼于强化工作基础、充实监管依据、完善技术手段,着力推进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目前,全省17个设区城市已全部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实现了全省信息系统联网和具备异地查询的功能,提高了房地产市场监管能力和水平。

  认识到位,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联网建设

  按照国务院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部署,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把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联网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结合山东实际,确立了“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稳步推进,重在实用”的原则。我们从抓各设区城市的信息系统建设入手,近几年在青岛、泰安、莱阳等市多次召开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现场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交流经验,现场观摩,并邀请国内知名房地产信息系统软件公司的技术专家介绍他们的成果,供各市选择和参考,同时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以多种形式推动设区城市与所辖县市将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逐步联网。

  强化措施,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联网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山东省政府在近几年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文件中,都对信息系统建设予以专项部署,要求17个设区城市依托房地产管理信息平台,将分散于规划、施工许可、房地产开发、交易、租赁登记备案、权属登记等管理环节的市场信息有效整合起来,与土地、金融、税务等房地产相关信息,形成全面客观反映当地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的市场监测信息系统。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狠抓贯彻落实,不仅指导督促各市投资建系统,将各地联网进展情况作为申报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单位的重要考核指标,还投资搭建起全省房地产市场监测信息系统交换平台,使之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将省、市、县三级信息紧密联接起来。

  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涉及许多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尤为重要。目前,山东省17市均成立了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承担房地产交易和权属登记的部门为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牵头实施单位,负责系统建设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信息系统建设的资金是关键也是瓶颈,各市不等不靠,积极筹措资金,全省累计投入2亿多元。

  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包含的信息数据非常重要,数据安全来不得半点疏忽。为加大防护力度,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山东省使用了高安全性的SDH专线,作为全省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联网专用数据传输线路,省厅还承担了需要向联通公司支付的经费,为各市减轻了经济负担。我们还研究制定《山东省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房屋登记簿异地查询暂行规定》等相关的管理和查询规章制度,条件成熟时,城市居民房屋状况的有条件查询将在各市开展业务。

  统一标准,建立科学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架构

  山东省有17个设区城市、140个县市区,房地产管理业务十分繁重。为此,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采取了“搭建数据交换平台,省市县三级数据库联网”的模式,即以省级信息系统为平台,从各级房管部门登记业务数据库中采集房屋数据,按照统一的格式、规范和标准,存储在全省统一的数据库中,实现全省范围内的房屋登记信息数据采集、查询。各市县信息系统以业务管理和查询为主,省级信息系统以数据采集、分析和监管为主。

  针对全省联网过程中存在的软件版本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针对性推进七个子系统的建设,对已建成的不同业务管理系统深化完善。如数据标准方面,开发了信息数据交换平台系统,制定了《山东省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数据规范》,要求各市县新建系统使用全省统一的数据规范,形成全省房地产市场信息数据库。分析模块方面,充实和增加服务功能,目前在全省范围内已实现可以凭产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房屋坐落、门牌号等关键字进行有条件查询。

  监管及时,充分发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功能

  随着全省信息系统建设步伐加快,特别是实现全省联网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能够全面、准确、方便、快捷的获得第一手数据,为建立房地产市场运行周调度、月分析工作机制提供了条件。借助系统进行多种形式的对比分析,及时形成分析报告,其中2009年共完成周报35份、月报8份、季度分析报告4期、半年和全年分析报告各1期,并形成《全省房地产市场价格情况分析报告》等多个专题报告,受到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借助这些分析报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政策建议和工作措施,许多上升为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同时,随着全省住房登记信息子系统的联网,既为群众办理业务提供方便,又有利于把国家政策落到实处,成为建设服务型机关的一个重要平台。

  总结经验,推动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按照要求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功能,督促各市县继续加快建设和优化信息系统;建立健全房地产信息异地有条件查询制度,明确查询权限、方法,更好地发挥联网的作用;加强部门配合,整合项目审批、土地出让、规划和施工许可、贷款投放、税费征管等环节信息资源,形成全过程、全覆盖的信息系统,更全面地反映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完善数据信息发布功能,定期公布房地产市场信息,正确引导供求,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天津:精心打造房地产交易登记网络系统平台

  “数字房管”战略

  在1997年建立的全市房屋权属网络管理系统基础上,天津市从2002年开始实施“数字房管”战略,先后建立起商品房销售管理系统、存量房屋交易管理系统、新建预售商品房资金监管系统、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系统以及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
2005年房地职能整合后,搭建了全市统一的房、地数据为一体的房地产交易登记网络平台,实现了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和资金监管的无缝链接,监管、统计、决策、服务的有机融合。主要特点如下:

  实现系统全覆盖。房地产交易登记网络系统覆盖全市18个行政区县,全市41个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单位在市数据中心支撑下的2000余台终端机依职权在统一平台上的标准化操作,并与所有进行商品房销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资金监管业务的19家商业银行以及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联网,构建了全市域、跨行业、跨部门的全覆盖网络服务和管理平台。

  实现过程全监管。通过网络系统实现了从地到房,从建设到流通,从物权设定、转让到灭失各环节的实时监管。全面掌握了市场上各类房地产的供应、交易、抵押的面积、套数、金额等数据,实现了对市场上每一套房屋交易情况的动态管理,并建立了统计监测指标和评价体系,准确把握房地产市场的变化,为引导群众理性消费、企业合理投资以及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实现服务全方位。网络系统能够为企业群众办理各类房地产登记业务;能够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协议手续;能够进行存量房交易资金结算和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归集、拨付和使用;能够代收各类税费,如契税、营业税、所得税、物业维修基金、土地出让金等,并打印票据;能够提供商品房预售信息和已售信息,实时掌握和定期公布商品房和二手房交易价格等情况,办理房地产登记信息的查询业务。构建了房地产市场“一站式”的全方位服务体系。

  规范市场和管理,全面提高效率

  加强法制建设,统一操作规范。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陆续制定出台了《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天津市房屋交易管理条例》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确立了商品房网上销售、二手房网上销售、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和网上办理房地产登记的法律地位。在此基础上,制定了统一的操作规范,统一全市办事要件和程序;与银行、税务、公积金等部门密切配合,全面整合了房地产交易、银行支付和结算、公积金管理、税费收取以及权属登记等各项业务流程。

  加强集中领导,统一操作平台。

  坚持市局统一建设的原则和思路,打破区域界限,在统一操作平台上实现各单位与市局的统一联网,在统一操作平台上,依职权办理各类业务。统一软件设计和硬件配置,统一数据接口。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建设了数据中心,统一数据管理,确保了网络系统的效率和安全。

  加强标准化建设,统一数据标准。

  严把数据录入关,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统一负责全市商品房销售许可和房地产初始登记的测绘工作,统一将测绘成果逐套录入系统后,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才能办理商品房预告和转移登记,从源头上规范数据管理,避免了开发建设单位虚假退房、随意变更房屋设计等问题产生。房屋的用途、产别、土地的用途、土地使用权类型以及登记要件等重要信息,由系统按照国标及本市有关规定,统一进行标准化维护,不能随意修改。

  房地产交易登记系统的建立有效杜绝了一房两卖、重复抵押、中介机构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挪用售房资金等损害购房人利益的行为发生,保护了权利人合法权益,保障房地产交易和资金安全,降低了金融风险,同时有效地规范了房地产市场和产权管理,全面提高了办事效率,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特别是在近几年房地产交易量屡创新高的情况下,为天津市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调控政策,不断满足购房需求,保护企业群众财产安全,加强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监管提供了技术平台和保障。

  完善网络、系统,精准监管、精确治理

  通过10余年的不懈努力,天津市的房地产交易登记系统日趋完善成熟,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为下一步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满足政府对房地产市场实施精准监管、精确治理的需要奠定了基础。

  超前思维、与时俱进是动力。

  深刻洞察房地产市场发展变化规律,结合天津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新需求、新情况,在没有任何先例可循的情况下,未雨绸缪,超前谋划,与时俱进,将先进的科技手段应用在房地产市场管理中,牢牢掌握监管和调控房地产市场主动权。如2008年在商品房销售火爆情况下,为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挪用预售资金,研发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实践证明,没有创新和探索,就没有今天的丰硕成果。

  统一平台、规范运作是根本。

  在系统建设和日常行政管理中,始终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的管理理念。

  主动协调、狠抓落实是关键。

  主动协调银行等各相关部门,就每一个程序和环节进行反复沟通研究。关键环节和关键问题,局领导要亲自协调,狠抓落实,坚定不移地解决每一个难点和细节,确保了网络系统安全、高效、规范运行,实现了一举多赢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天津市将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完善网络建设,构建从房屋建设、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登记、物业管理、拆迁灭失全方位、立体化的网络管理系统,为实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再上新水平做出更大的贡献。

 无锡:重视房屋登记基础信息建设

  无锡市房屋登记基础信息建设起步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1991年开发完成《无锡市房地产籍资料及图形微机管理系统》;1993至1995年先后开发房地产野外数字化成图软件等一系列软件,使房产测绘发生了根本性变革;1996至1999年,建成并投入使用《无锡市产权产籍管理系统》,实现房屋登记局域网操作。
2001年开始实施纸质档案数字化扫描,到2004年已初步形成了房屋登记、交易与档案的数字化管理模式。2005年建立房产GIS地理信息系统。2007年登记系统再次升级为广域网操作。2008、2009年无锡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效整合市区其它登记工作机构的登记信息,实现各区工作机构统一平台登记模式。

  加强房地产纸质档案数字化,真实反映房地产档案原型信息

  制定操作流程。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处理工作量大且繁杂,内外交接程序多,根据需要制定了如下流程:档案交接——档案拆分、整理、排序——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挂接——扫描质量检验——案卷整理——档案装订归档——质量抽检——档案移交上架。

  聘请专业扫描公司。经过政府采购程序引进扫描公司,历时一年半时间,将70余万卷档案重新整理和数字化处理,按规范要求进行基本的分类、组合、编目、扫描后,按一对一的方式依规定顺序编号储存于档案管理系统。

  制定数字化处理标准。分类扫描是扫描工作的第一要点,扫描人员必须熟悉各类登记类型,熟悉各类收件及其目的,根据业务内容对应归类资料。规范扫描是对扫描质量的要求,扫描人员必须按规定扫描资料,不得顺序颠倒;扫描不清的要调节黑白度,还可选择灰度扫描提高清晰度;每起业务扫描结束后必须核对总页数,确保不漏扫。细化图片标准也很重要,进入数据库的扫描件要做到无斑点杂色,排列规整、不得歪斜。

  制定质量控制方案。为提高数字化处理质量,在扫描、整理、数据导入等各阶段都要制定严密的质量控制方案。扫描阶段实行两级检查制,根据专业档案的要求,进行重新整理、排序,扫描结束后安排专人检验,交付后由业主方进行抽查。档案整理阶段实行四级检查,流水线作业中后道对上道作业进行初检,由组长全面质检,整理结束由项目经理进行抽检,归档后由业主方进行抽检。数据导入阶段采用同向异步对比录入工艺提高准确率,入库前质检人员逐条、逐字段全面检验,入库后业主方进行抽查。

  加强房屋登记历史数据维护,准确完整反映房屋登记的历史沿革信息

  为完善已有的历史数据,准确完整反映房屋登记的历史沿革信息,先后两次大规模的进行电子档案信息维护,于2001~2003年对所有档案信息进行第一次维护与完善,使得每份纸质档案对应有一份电子档案。2008年进行了第二次全面维护,制定了《档案信息维护操作细则》,明确信息维护的操作规程和工作重点:一是依据纸质档案核对数字化档案、电子登记簿信息,对其中的错、漏、缺项进行信息维护、追加,确保三个信息的一致性。二是清查数据库信息的重复或无效信息,保障系统信息的唯一性、有效性和准确性。到今年年底将完成所有现存档案的历史数据维护,充分反映登记的历史沿革过程。

  加强房地产登记簿建设,充分发挥登记簿查询功能

  建立多种类电子登记簿。根据各类登记的特点和新增登记类别,形成了预告登记簿、现房登记簿、在建房屋文书登记簿等反映房屋不同状态的登记簿。

  建立各登记簿之间的关联。虽然由于登记类型的不同形成了多种登记簿,但这些登记簿之间建立了关联,免去重复输入的工作。

  建立形式力求简单明了。全新设计简明的电子登记簿样式与界面,内容涵盖了房屋所有相关的权属信息和物理属性,方便了查阅和利用。

  建立多条件查询功能。设置了多条件查询功能,可以按房产代码、权利人、房屋座落、权证号、受理号等分别或组合查询,快速地查到所需的信息。

  建立房产GIS系统,实现图形数据与属性数据的关联

  2004年,确立了初步的无锡市房产GIS系统的建设方案和建设计划; 006年5月,房产GIS软件开发基本完成;2006年2月开始GIS空间数据建库的工作,并于2006年12月完成GIS建库,实现了空间数据的一体化管理;2007年开始,以房产GIS分幅图为载体,以房屋代码为核心,将房屋登记基础信息数据与基础测绘数据、项目测绘成果关联,实现了“以图查档,以图管档”的管理模式。同时,为确保房产GIS系统数据的现势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组织专门的人员开展房产平面图的修测补测工作,及时对GIS空间数据进行更新维护。至2009年底,无锡市已建立房产GIS系统数据268平方公里,覆盖了主城区。今年已完成新增基础测绘50平方公里,同时完成登记基础信息与基础测绘数据的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