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区检察院“六化”提升机关效能建设
来源:每日甘肃 更新时间:2012-04-14

 兰州市安宁区检察院  
 
   法治频道兰州讯 (通讯员 徐洁) 兰州市安宁区检察院在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中,结合半年工作总结,认真分析和解决在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重点,创新方法,继续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努力做到“六化”,实现规范化管理。

  一是实现管理制度化,奠定规范化管理的基础。管理制度化的前提是制定制度,核心是执行好制度,主要体现在制度的制定、完善、落实三个方面。今后,要将已经形成的管人、管案、管事、管物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个人,落实到办案环节,真正做到执行制度有人抓、谁违反谁受罚。

  二是实现队伍专业化,激发规范化管理活力。建设一支专业化的高素质检察队伍,是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迫切要求。为此,要以造就高素质检察人才、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为载体,不断加大干警学历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力度,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学习,使干警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执法能力不断得到提升。

  三是实现办案规范化,保证案件质量和执法形象。办案规范化是公正执法、文明办案的基础,是确保办案安全的前提,是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办案质量的保障。为此,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甘肃省检察机关工作规程》,科学识别和控制检务工作过程,建立合理的规范化操作流程,有效解决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步建立起对检察业务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有效机制。

  四是实现业务指标化,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全面实施目标管理,是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举措之一。为此,要进一步学习研究《甘肃省检察机关绩效考评办法》,将上级院目标任务和本院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干警,把领导与干警共同作为考核对象,将日常管理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

  五是实现办公自动化,促进检察工作科技含量提高。坚持向科技要效率、向科技要战斗力,把信息化建设作为“班子工程”来引导、灌输和强势推动,积极探索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为干警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学习、日常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以及执法监督增添新手段。

  六是实现检务公开化,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坚持把检务公开作为不断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永葆检察工作生机和活力的有效方法。要继续规范推行检务公开化,不断加大检务公开的程度。采取利用宣传栏、新闻媒体等进行公开,实行网上检务公开。特别是随着办公条件的改善,将运用好电子屏、触摸屏和局域网等科技形式开展检务公开,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树立检察机关良好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