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广应用广州市人事电子政务系统的通知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穗人社发〔2010〕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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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广应用广州市人事电子政务系统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人事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广州数字人才工程”,推进我市人事人才工作信息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发展,为广大群众和用人单位提供及时、便捷、高效、实用的人事人才服务,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广州市人事电子政务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力推进。要充分认识应用人事电子政务系统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好本系统、本地区的人事电子政务系统培训工作,结合实际做好推广使用。对于已使用人事电子政务系统的单位要尽快完善相关数据;对于未使用的单位要进入中国广州人事网进行用户权限开通申请,补充完整相关数据,并尽快使用广州市人事电子政务系统开展人事人才业务的办理及人事人才数据的采集与管理。

    二、统一建设,保障安全。按照《广州市人事信息网络系统管理规定》和《广州市人事信息化管理办法》及《广州市人事管理信息系统(GZP-MIS)建设规划》和《广州市人事信息网建设规划》,各级人事部门在开展本地区、本系统各类人事人才应用系统的开发建设和数据收集工作前,应将有关方案报市人事人才信息资源中心审核备案,以保证全市人事人才信息系统在总体规划、资源整合、指标体系、代码标准等方面的一致性。凡未经审核备案或审核不通过的,不提供系统数据接入。凡是人事电子政务系统中已有的系统,原则上各有关单位不再新建类似的系统。

    三、健全机制,加强队伍建设。为配合人事电子政务系统应用推广工作,各级人事部门要加强人事人才信息化队伍的建设,明确一名单位(部门)领导具体负责本单位人事人才信息化工作;指定一名既懂人事人才业务又懂信息技术的业务人员,负责本单位人事电子政务系统管理工作和自身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并配合市人事人才信息资源中心共同做好本市人事电子政务系统的运行和管理工作。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目前我局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管部门、基层单位、培训机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各类服务对象提供使用公务员管理系统、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网络教学系统等人事电子政务系统。首批免费提供使用的广州市人事电子政务系统详见附件1。

    (二)有需要使用我市人事电子政务系统的单位,或系统使用应用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的单位可与市人事人才信息资源中心联系。

    (三)请各级人事部门按要求填报《广州市人事电子政务系统登记表》(详见附件2),填写信息化负责人及系统管理员各一名,于2010年6月30日前报市人事人才信息资源中心。

    附件:1. 首批免费提供使用的广州市人事电子政务系统一览表

          2. 广州市人事电子政务系统登记表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联系人:赵敏、胡曼琦、谢伟强,联系电话:83555627、8355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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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6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