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秦剑平
作者:吴海卫 来源: 点击 27 次
文字整理/吴海卫
由公安部办公厅发言人办公室与人民网、人民公安报联合组织的“公安局长面对面”系列在线访谈节目今天邀请江苏省南通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秦剑平做客人民网。秦剑平以“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执法规范化”为主题,与网友进行了交流。执法也要有“规定动作”
主持人:南通公安提出“以标准化引领执法规范化”,请你谈谈这方面的情况?
秦剑平:执法不规范,执法随意性,不作为、乱作为,都极易挫伤群众的感情。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涉及的法律法规很多,有一些法律法规有配套的实施细则、程序规定等,操作性很强。但也有一些法律法规只有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没有比较明确、具体、可操作的条款。这样,执法规范化还是难以落到实处。我们认为,要解决执法规范问题,首先要解决标准问题。只有将执法“标准化”,才能将民警推上规范执法的轨道。
2007年初,我们提出“以标准化带动规范化、以规范化促进职业化”的构想,围绕“业务流程标准运作、工作环境标准塑造、队伍建设标准管理、工作绩效标准考评”四个方面,大力推行标准化建设,细化执法标准,规范执法流程,完善执法制度,目的是使每一位执法民警都知道执法中应该干什么、怎样干、干到什么程度,成为执法方面的“熟练工”。
形象地说,就是执法也要有“规定动作”。像企业抓产品质量管理、像部队抓战士敬礼扛枪一样,有一套系统、权威、统一、简明的标准。我们对所有执法行为都统一制定了工作流程,规范了执法方式,确定了执法标准,有效解决了以往不同单位的相同执法活动出现不同模式与不同结果的问题,使各项执法活动的运行逐步实现了规范高效。
主持人:这些执法标准从何而来?
秦剑平:一是直接采用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二是将法律法规的原则规定细化;三是根据群众的需求,为服务群众“量身订做”;四是将有关执法单位的成熟做法、优秀民警的工作方法总结推广。通过三年多的建设,南通市公安局的标准化体系的文字内容已经超过120万字,其中涵盖了267个岗位职责、312个警务操作流程、62项执法语言和执法动作标准以及198个民警工作法。以警务信息化推进“标准化”
主持人:你们是如何保证“标准化”实施到位的?
秦剑平:标准化必须要有一个载体,这种载体就是公安的信息化,没有信息化作为抓手、作为载体,要想实现标准化管理是很难的。法学界有一句话叫“徒法不自行”,标准和法律是一样的,虽然标准是规范执法的核心,但是光有标准没有载体,没有保障措施,它就不能够去保障执法实践,这个标准必须靠坚强的信息化作为支撑。南通是首批全国科技强警示范城市,信息化建设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我们通过“标准化”和信息化的高度融合推动执法的规范化。
第一,实施“执法办案全流程网上流转”。除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其余所有治安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主要执法环节和文档资料,全部要通过系统网上流转,承办人、审核人、审批人都在网上办公,从接处警开始,对立案、审查、采取强制措施、扣押、追缴、罚没财物、审核审批、案件终结、文书制作等各个执法环节,实行一体化管理,系统自动提示执法办案每道环节的程序和标准,并采取措施杜绝案件“网外循环”,减少了人为操作的空间。
第二,进行“法定时限系统提示”。根据公安执法活动中继续盘问、取保候审、刑事拘留、逮捕等各类强制措施的时限规定,通过系统预先设定了临界提醒功能,在法定时限期满前,系统会自动发布“预警提示”,同时将相关信息以短信形式直接发送到承办民警和承办部门领导的手机上,从源头上解除了超期办案等违规隐患。
第三,全面实行接处警全程录音、录像。为全市接处警民警配备了录音笔、摄像器材,民警在处置警情的同时,现场录音录像,并作为证据网上传输进行存储保管。
第四,组织研发了“电子印章系统”,实现了电子法律文书在网上盖章流转,从而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网上办案”。
第五,对网上执法办案的全方位、全天候实时监控。对执法源头信息实行“三查”,即:所队领导必查本所办理案件的执法数据录入情况;县(市)分局各业务警种对条线执法数据进行检查;市局业务部门进行抽查。
第六,实行案件网上三级考评制,即一警一考评,一案一考评,一人一考评。网上执法考评的情况自动归入执法档案,系统自动对执法考评情况进行归纳,并自动排名,民警和执法单位的执法工作绩效自动生成记录。
第七,开展网上学法。将所有执法标准全部“搬”到网上,供民警查阅、学习,同时研发了“网上法律考场”,要求民警每年参加网上学法学分积分考试。截至目前,全市共有7.8万余人次参加了网上法律考试。信访量大幅下降印证标准化效果
主持人:有了信息化与“标准化”的融合,是不是就可以保证执法的规范化了?
秦剑平:当然不能,还需要一系列的制度作保障。比较重要的有专兼职法制员制度、执法资格认证及年审制度、主办民警制度、六级执法责任制、执法档案制度等。
有一组数据可以说明实施标准化后的效果。2007年、2008年、2009年公安全年的信访总量分别为1991件、1078件、839件,同比上一年度分别下降23.6%、45.8%、22.2%,2010年上半年信访总量269件,同比去年下降46.9%。其中,过去群众反映最集中、也是民警执法不规范最直接体现的两类案件———伤害类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类信访案件出现了大幅下降,2008年、2009年伤害类信访数量分别比上年下降37.5%和42.9%,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信访量同比下降63.1%和37.5%。信访情况是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的晴雨表,直接反映公安民警的执法问题。数字对比,印证了标准化体系对公安机关规范执法的强有力的助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