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深化政务公开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省纪宣

   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的各项职权,实行全过程动态公开,实现“阳光行政”,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政务公开的关键性措施。近年来,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青海省始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把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作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举措,紧紧抓住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型政府、廉洁型政府这个关键,不断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加快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玉树灾区恢复重建创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突出抓好行政决策公开,积极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决策公开是政务公开的重要环节。近年来,青海省结合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及时制定出台了《青海省人民政府议事规则》、《青海省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等政府工作规则,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一是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社会听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逐步推进决策过程的公开,确保决策不超越权限、不违反程序、不造成大的失误。重大决策如需变更或撤销,必须经集体讨论。二是坚持专家咨询和评估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进行科学论证。三是拓宽公众参与的渠道,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实行预公开制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将意见采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在今年玉树灾后重建中,预公开灾后重建决策、规划,能够积极汇集民意、凝聚民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重建方案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符合民心。四是进一步落实和规范听证制度,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政府直接投资的重大项目等,通过听证程序,听取公众意见,收到了良好的成效。
     突出抓好行政权力公开,扎实推进权力公开透明
   权力公开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基础。在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中,青海省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全面推行的工作思路,于去年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先期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经过一年的探索,制定了《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流程》,并作为范本印发各地区、各部门。同时,借鉴内地兄弟省份的经验做法,制定出台了《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印发各州(地、市)、省直各部门贯彻执行,从而达到了由点到面、全面推广。在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中,注重抓好以下两个主要环节:一是梳理行政权力事项,确保权力运行的公开性、合法性。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首要的是从梳理行政权力入手,把“谁有权、有哪些权”搞清楚,将权力置于阳光之下,实行“阳光操作”,有效地克服了权力行使中的随意性、主观性和隐蔽性,解决了以往行使权力的“暗箱操作”,促进了行政机关公职人员干净干事、高效办事。二是明确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力求自由裁量权标准化、最小化。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权力运行的程序,通过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过程控制,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公开裁量幅度与标准,有效解决了权力运行过程中的随意和滥用问题。
     突出抓好政务服务公开,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政务服务公开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青海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理念,加强服务管理,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一是建立政务服务网络。结合全省实际,先后建成州(地、市)、县(市、区)、乡(镇)三级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443个,省直8个厅局建立了综合服务窗口,政府各部门凡面向企业、群众,为社会服务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相配套的管理与服务事项,均由中心办理。二是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在全省各级供水、供电、供气、公交、学校、医院等窗口部门,大力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办事承诺制、挂牌服务制等制度,全面公开服务管理标准、监督电话、服务指南、办理程序,以及中小学生教育收费标准、医院就医用药服务情况等。
     突出抓好行政监督公开,全面推进廉洁高效行政
   监督公开是政务公开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青海省大力强化行政效能监察,积极构建权力监控机制,促进了行政权力廉洁高效运行。一是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平台。针对建筑工程有形市场、政府采购、药品采购等领域,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规范了产权交易市场、土地交易市场和招投标程序。二是为了加强对建设项目、交通、土地、矿产、水利等公共资源公开招投标的监督管理,成立“青海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局”,有效推动了公开、公平、公正交易,防止了资源配置的违规干预和幕后交易。三是将各地区、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行政机关绩效考核范围,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制定权力运行全程监督、监控管理办法,并开发了相关软件。四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坚持每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五是开通行风热线及投诉电话,公开征求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政府行政推进到哪里,社会监督就延伸到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