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网上信息的安全以及办公过程的责任追究,辽宁公安决定数字公安系统中使用电子签章技术,率先在公安刑侦办案、派出所综合业务和办公自动化三个子系统中应用。
传统的信息系统只能够通过“用户名 + 口令”的方式实现系统登录访问控制,而对于办案信息都是存于数据库中,这种方式对于事后追究办案人员的责任是很不够的,因为数据库信息由于集中存于数据中心,掌握数据库控制权的人员完全可以修改,如果据此追究办案人员的相关责任是很不公平和缺乏说服力的,电子签名技术在电子政务中的使用为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提供了依据,但是,相关各方对于证据的保全应该非常重视,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数字公安软件系统的开发商在开发公安刑侦办案、派出所综合业务系统时,不仅将办案信息存于数据库中,而且将其导入到实现订制的 excel 模版文件中存成 excel 文件,各级办案人员的电子签名也是加盖在 excel 文件中,这样便于证据和签名信息的安全。
由于电子签名不仅要满足当前三个子系统的应用要求,还要考虑到满足以后新的信息系统的要求,为了保证系统的统一性,维护的简便性,同时降低电子签章系统的成本,辽宁公安经过认真选型,最后选择了北京安证通公司的 ESA2000 电子签章系统 。 ESA2000 电子签章系统在为政府机关和集团型企业架构电子签章平台方面具有国内同类产品所不具备的明显优势。
各地公安机关数字公安软件系统都采用集中部署的方式,系统应用程序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都部署在公安局信息中心,下级公安分局和派出所通过公安专网访问系统。与之对应,各地公安机关电子签章平台由电子签章认证服务系统、电子印章制作管理系统和客户端签章软件,前二者部署在公安局信息中心机房,需要进行电子签章的客户端则安装相应的客户端电子签章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