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费偏高影响信息技术普及应用
来源:光明日报 更新时间:2010-08-01

    郭丽君   国家信息中心昨日发布《走近信息社会:中国信息社会发展报告2010》,这是国内首份关于信息社会发展水平的定量测评报告。报告显示,2010年中国信息社会指数为0.3929,整体上正处于由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过渡的加速转型期。

  信息社会指数由知识型经济、网络化社会、数字化生活和服务型政府四方面的发展水平决定。报告称,自2008年中国信息社会指数首次超过0.3以来,信息化加速转型趋势明显,年均增长率为8.68%。随着信息技术普及的速度明显加快,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已开始从量变走向质变。比如,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已经并将继续催生新的产业形态,网站已经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网络民意将越来越深刻地影响政府决策与社会制度的完善。

  报告称,中国主要信息技术产品应用整体上已经进入快速扩散期:到2010年6月,我国移动电话用户达到8.05亿户,普及率达到了60.5%,北京、上海地区移动电话普及率已超过100%;尽管从2008年起中国已成为网民人数的第一大国,但从互联网普及率来看,目前仅为30%左右,其增长空间依然巨大;预计“十二五”期间,我国移动电话、互联网、计算机、数字电视等主要信息产品的普及率将保持大幅提高。

  《中国信息社会发展报告》课题组组长、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研究部副主任张新红表示,上海、北京两地信息社会指数自2008年起超过0.6,作为第一梯队率先进入信息社会初级阶段。天津、浙江、广东、江苏等东部省市有望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进入信息社会的准备。

  “经济不是决定信息社会水平的唯一要素。”张新红说,落后地区如能抓住信息技术革命的机遇,应对得当,就有可能发挥后发优势,实现赶超。他指出,信息社会发展水平是由经济水平、经济结构、劳动者素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技术普及率以及电子政务发展等多方面因素决定的。

  根据《全球信息技术报告 2009-2010》提供的数据,2008 年互联网普及率超过75%的前10个国家,固定宽带费占人均GDP的比重都在1%左右,而中国的这一比重为7.4%,在所比较的99个国家中,属于资费水平最高的30个国家之一。如果考虑到网速因素,2008年我国上网接入速率是韩国的1/22,宽带价格却是韩国的18倍。对此。专家指出,中国的资费水平依然偏高,影响了信息技术普及和应用效果,成为信息社会发展的巨大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