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劳动保障工作现状调查及对策思考
——市劳动保障局开展科学发展观活动调研报告
为了把学习科学发展观真正的落到实处,市劳动保障局党委组成调研组,由班子成员带队,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基层,访群众,对攀枝花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调研。通过调研,我们进一步了解到: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劳动保障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绩,劳动就业比较充分,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有效促进了我市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一、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取得的成绩
(一)大力实施就业促进民生工程,保持全市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近年来,我市以贯彻《就业促进法》为主线,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规模,力促劳动者“业有所就”;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努力解决返乡农民工就业问题,全力稳定就业局势;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就业、创业和职业转换能力,力促劳动者“学有所教”。2008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326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0.5%;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917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3%;帮助“4045”等困难对象再就业164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37%;全年共发放社会保险补贴2700.69万元,发放岗位补贴153.37万元,发放培训补贴1096.19万元,发放职业介绍补贴13.4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892万元;培训城镇下岗失业人员5762人、农村劳动者7900人,组织开展创业培训986人;切实开展“零就业家庭解困行动”,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1%,全市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二)社会保险各项工作全面突破,社会保险体系建设上新台阶
一是五险在全省率先实现市级统筹。我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保险全面实现市级统筹,建立了全市统一缴费基数和费率,统一待遇支付标准,统一基金收支管理,统一调剂使用的市级统筹运行机制。
二是“金保工程”顺利推进,开创“五险合一,统一征缴”征管模式新格局。经过几年艰辛工作, 2008年4月21日,我市“金保工程”正式上线运行,实现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险合一”集中统一征管模式,在建立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机制上取得了重大突破。通过“金保工程”建设,劳动保障业务流程得到进一步优化,为广大劳动者、参保者提供了更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是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近年来,我局加大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力度,在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全员参加养老保险、民营企业参保和高风险企业及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等扩面工作上取得显著成绩,各险种覆盖人数不断增加。2008年11月11日,我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率先在东区和西区开始启动,社会保险开始向农村覆盖。截止2008年底,全市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含居民医保)、工伤、生育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5.47万人、18.50万人、53.35万人、18.7万人、18.29万人,新农保参保人数达5033人。全年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分别达到125014万元、9916.07万元、52284万元、4800万元、1765.09万元;为107453名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49623.73万元(含补发);为11990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4135.90万元。全市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受益,而且增强了社会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为我市社会保险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发挥了积极作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全年共争取社会保险资金6.18亿元,极大地缓解了我市社会保险支付的压力。
(四)顺利解决社会保险历史遗留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去年是省里确定的“解决社会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年”,在这一年里,我市进一步完善了社会保险体系,积极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让老百姓不吃政策的亏,力促劳动者“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积极稳妥推进“老职工、老知青、老工伤”参保等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维护了社会的稳定。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文件精神,全面启动城镇超龄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截止今年3月底,全市超龄人员参保近2万人。努力解决了攀钢医保并轨问题。制定了《攀枝花市企业老工伤保险待遇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意见》,使我市1万多的企业老工伤人员受益,减轻了企业的负担。根据省劳动保障厅《关于攀枝花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增发养老金待遇的批复》,对我市1994年6月30日以前退休且符合享受条件的26000余人增发了养老金。
(四)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积极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不断加大劳动关系协调力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力促劳动者“劳有所得”,较好地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2008年,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212户,涉及劳动者74800人;受理各类举报投诉案件642件,立案查处340件,结案335件,结案率98.5%,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仲裁受理案件753件,全部结案,其中调解519件,结案率100%。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430件(次),依法解决劳动者的合理诉求。开展了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试点工作,适时发布了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二、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全市就业形势仍然严峻
当前,由于受金融危机影响,我市的就业形势主要是面临转轨就业,青年(大学生)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同时出现 “三碰头”局面,其表现形式:
第一、就业结构性矛盾相当突出。劳动力市场上持续出现供需结构性矛盾的现象。攀枝花就业市场上一方面是求职者众,另一方面则是有岗无人,岗位资源难以有效匹配。原因:一是经济发展促进了社会对用人的新要求,部分求职人员因素质不能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而无法到新岗位就业;二是部分岗位存在着福利待遇低、工作压力大,人员流动速度快等特点,与求职人员的期望不匹配、劳动者不愿去就业;三是劳动者的就业观念不适应新要求,造成有岗无人的现象存在。
第二、社会生产和创造财富部门就业人口受教育水平偏低,制约了生产领域的发展。攀枝花市80%以上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就业人员都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0%的有高中和中专学历的就业人口则在个体、私营企业就业,企业生存因受市场经济影响大、风险大,难以吸引人才。土地承包者则大多数为小学文化者,极不利于农业的现代化。
第三、就业困难群体数量较大。攀枝花由于是重工业城市,从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改制中下岗失业的人员,多数为文化偏低、年龄偏大、技术单一的人群,实现再就业相当困难,到2007年底根据不完全统计全市仍有7865名就业困难对象,做好这些下岗失业困难就业对象的再就业工作,任务十分的艰巨。近年来,攀枝花市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广开就业岗位、公益性岗位;通过开展零就业家庭解困行动,解决了不少就业困难对象的再就业问题,但由于就业的稳定率较低,并没有完全解决就业困难对象的就业问题。就业是个动态问题,需要我们不断了解新情况,采取新办法,解决新问题。
第四、统筹城乡就业难求平衡。统筹城乡就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攀枝花市积极推进了城乡统筹就业工作,但是,由于攀枝花市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加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滞后等原因,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工作难度还相当的大。一是城镇就业任务艰巨,农村劳动力转移困难。目前,攀枝花市劳动力总量格局仍然是供大于求。在城镇就业方面,大量的高校毕业生和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两后生”等新生劳动力需要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4045”人员的再就业需要解决,就业再就业的任务十分艰巨。在农村方面,由于攀枝花的城市环境等因素,致使农村劳动力转移难度加大。究其原因:1、攀枝花市劳务输入大于输出,输出规模较小,特别是农村劳务开发发展不平衡,以就地转移为主。根据统计,近年来,攀枝花市冶金、基建、矿山、化工、建筑、运输和第三产业吸纳了大量的外地农民工就业,总人数超过10万人,而输出的人数近年来每年只有1000多人。2、农民工外出务工意识不强。特别是二半山区和部分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农民,有小富则安的思想,宁愿在家苦等,也不愿转移就业。二是劳动力素质偏低,就业稳定性较差。根据统计,一方面,攀枝花市的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受教育的程度偏低,特别是农村劳动力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的只占0.38%,95.82%的农村劳动力只有初中及以下文化。从长远看,随着经济发展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兴起,低素质劳动力的转移领域必将越来越窄。另一方面,受教育程度偏低的劳动力,普遍缺乏专业技能,特别是农村劳动力多数缺少一技之长,进城后大多又缺乏专业技能培训,只能从事简单的体力型劳动,就业稳定性较差。影响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因素很多,既有农民工本身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偏低、思想观念陈旧,小富即安、安于现状等问题,也有信息不畅,缺乏组织,没有真正建立起农村劳动力转移长效机制等问题,由此造成了大多数农民工主要从事体力和技术程度较低的简单劳动和临时性工作。随着行业、岗位对劳动力素质要求的提高,相当部分文化低、素质低的农村劳动力,只有重新转移,影响了就业的稳定性。
此外,攀枝花市的就业基础设施建设还跟不上形式发展的要求,突出表现在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还不规范,乡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等还相对滞后;职业培训机构建设,特别是建立攀西职业培训中心的工作还没有很好的完成,影响了全市统一、高质量培训工作的开展。
(二)社会保障压力持续增大
一是面临扩面征缴压力。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就业形式日趋多样化,公有制就业人员呈下降趋势,如何把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农民纳入社会保险体系,特别是参加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成为当前扩面征缴工作亟待解决的难题。二是面临基金支付压力。随着我市人口老龄化,养老保险收支缺口将逐年增大,给养老保险支付带来巨大压力;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现行医疗保险已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医、保、患之间的矛盾将更加突出,医疗保险费不合理增长将进一步加剧,医疗保险基金将面临严峻考验。三是统筹城乡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发展不平衡。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过去我们只重视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才刚刚起步,农村社保缺乏统一的政策和标准,我市仅在东区和西区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要在全市推开,让农民和城镇职工一样享受社会保险,还需要我们继续努力;农村转移劳动力的社会保险问题尚待解决,尽管政府一再强调企业要把每一个职工纳入社会保险,但因种种原因,他们的参保率依然很低。失地无业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如何与城市社会保障制度衔接也是一个还须加以认真研究的问题,这就意味着绝大多数农民工、失地无业农民现在还没有实际意义上的社会保障,为每一个农村劳动力系上“保险带”的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
(三)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任重道远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所有制形式、分配方式、就业形式必将更加多样化,劳动关系也将变得日益多样化、复杂化。尽管《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少数用人单位用工不规范,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依然存在,有时还会表现的比较突出;劳动信访将会大幅增加,要求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落实政策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将给政府带来巨大压力;由普通信访转为要求争议仲裁、法院立案的案件将越来越多,劳动争议继续呈大幅上升的趋势,预防和处理工作仍将面临较大压力。
(四)机构设置、编制管理不适应事业发展需要
一是业务经办职能分散。如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都设有社保基金审计、稽核部门,造成职能分散,工作重复,资源浪费。二是机构设置重复、庞大。局机关设有的处室三个直属经办机构都设有对应的科室,不符合机构精简原则,不利于工作高效运转。三是局机关编制过少,人、编、事矛盾比较突出。市劳动保障局有行政编制27人,现有27人,其中局领导7人,调研员1人,助理调研员2人,内设10个处室,负责80余万人次参保对象的政策研究和实施、退休审批和待遇审核,以及面向所有劳动者和企业的争议调处和仲裁、技能培训和工资指导、工资清欠和能力鉴定等工作。四是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和劳动争议仲裁院没有得到及时升格,兄弟市州的两个机构多为副县级单位,而我市还是正科级单位,不适应劳动保障执法工作的需要。
(五)劳动保障基础工作薄弱阻碍事业发展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变革,劳动保障部门承担了沉重工作任务,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的同时,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缓慢,当前,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第一、“金保工程”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金保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所有参保对象各项数据信息和全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现在系统已成功上线运行,但今后的日常维护和开发任务仍然还很重。
第二、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从全省先进变成落后。我市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工作从2003年启动,目前,全市在街道、乡镇建立了43个劳动保障所,在社区建立了124个劳动保障工作站,共有专兼职工作人员444人(其中专职27人,兼职417人)。基层平台建立后,在促进就业、再就业和推进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诸多因素制约,基层平台发展出现了许多困难:一是基层平台的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办公条件没有得到真正意义上的落实。现在基层平台无专项工作经费,除开一些重点所、站,其他大部分所、站办公条件滞后,有些所、站至今未配备微机;工作人员待遇低,社会保障问题得不到解决;工作人员大多兼职,流动性大,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二是随着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基层平台跟进服务步伐缓慢。我市大部分乡镇、农村都未建立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劳动保障工作缺乏载体依托,职能无法及时向下延伸。急需将农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列入工作规划。
三、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工作的思路
针对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筹城乡就业、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为目标,以促进充分就业、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重点,全面加强劳动保障制度建设、法制建设和基础建设,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发展,从而使我市就业更加充分、社会保障更加完善、职业能力更加提高、劳动关系更加和谐,更好地促进我市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全市劳动保障系统要突出“抓重点、求创新、显特色”,按照“规范化、精细化、人性化”的要求,从四个方面抓好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把学习科学发展观的活动落到实处。
(一)强力推进就业促进工程。一是大力组织实施就业促进民生工程。把就业摆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逐级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全面完成就业工作目标任务。2009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4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000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200人,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以内。二是完善和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的工作制度体系、政策支持体系和目标考核体系,全方位促进就业增长。密切关注和分析经济形势变化对就业带来的不利影响,认真落实帮扶困难企业稳定岗位的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力稳定就业岗位。积极开发就业岗位,认真落实促进就业的各项补贴和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扎实开展就业援助,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特别是城乡基层面向群众的公共管理和服务岗位,重点帮助“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就业。加大就业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加强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三是大力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进一步落实鼓励创业的扶持政策,建立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鼓励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建立小额担保贷款目标考核制度。加强创业意识培养和创业典型宣传,营造全民创业的社会氛围,努力争创创业型示范城市。四是加强就业服务工作。按照省厅要求,建立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继续推进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开展就业服务示范街道(乡镇)创建活动。深化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就业援助系列活动”、“春风行动系列活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和“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五是健全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大力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扩大培训规模、延长培训期限、增加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能力,重点加强困难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返乡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失业人员中短期技能培训和新成长劳动力的劳动预备制培训。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实施“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继续抓好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规范发展,积极推动技工学校改革发展,完善从城市到乡镇、社区和行政村的职业培训服务网络。全面落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深入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导航计划”,强化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搞好技师鉴定工作。六是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认真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以及农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妇女、残疾人等群体的就业工作。七是做好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稳定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规模,推进劳务工作的开展。
(二)大力实施社会保险增值计划。一是要继续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促进基金持续增收。二是要以优质服务促进社保品牌的增值。三是要以精细化管理促进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合理安排、调度资金的使用,在确保定期支付的前提下安排基金定期存款。四是继续推进和完善社会保险工作,增强社会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五是加快建立统筹城乡的养老保险制度。继续搞好东西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积极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实施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和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不同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转移衔接办法。六是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加强失业调控,完善失业预警机制。逐步建立失业保险促进就业、调控失业的联动激励机制。继续推进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工作。七是做好医疗、生育保险工作。继续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全面启动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妥善解决好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多渠道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研究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接续问题和城乡不同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办法。八是做好工伤保险工作。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二期工程,积极推进有较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加快推进解决“老工伤”历史遗留问题,确保“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统筹管理。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政策衔接办法。完善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制度。九是落实社保特殊政策减轻企业负担。认真贯彻《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117号)、省政府〔2009〕19号函和市政府〔2009〕6号函,及时落实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政策措施;适当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率;开展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试点,使用失业保险金为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支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十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认真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现场监督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现场监督覆盖面达50%以上,内部控制评价的单位不少于3个。坚持举报案件查处制度,严格执行要情报告制度。认真做好企业年金备案工作。
(三)着力开展维权强基行动。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园区(街道、乡镇)活动,大力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启动集体合同制度覆盖“彩虹计划”,继续推行签订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专项集体合同及区域性、待业性集体合同。继续加强县级三方协调机制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强对实行特殊工时制的管理和指导。加大劳动关系协调力度,注意引导劳动关系双方同舟共济、渡过难关。二是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指导。认真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及时发布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做好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工作。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健全企业工资内部共决机制。三是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要继续组织开展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为重点的各项专项执法检查。要抓好摸底调查,夯实执法基础。今年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对全市用人单位的用工人数、用工方式、社会保险、工资支付等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为实现“两网化”管理奠定坚实基础。要抓好执法年审,扩大执法影响。认真组织好《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年度审验证》发放和定点牌悬挂工作,逐步扩大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的影响力。要抓好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通过开展优秀执法员创建评比活动,建立集中培训、轮流授课和案例分析会等制度,提高执法队伍的业务能力、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要抓好工资支付、维护社会稳定。通过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信息沟通制度和农民工欠薪突发事件应对机制,认真组织开展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积极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基础工作,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四是积极开展仲裁机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强仲裁员和调解员专业培训、资格考试及聘任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仲裁办案机制,改革庭审方式,开辟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依法受理和加快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努力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力争结案率达90%以上。五是加强劳动保障信访、维稳、综治和应急处理工作。以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建国60周年纪念活动顺利举行为重点,认真落实各项信访、维稳、综治和应急处理规定,进一步健全工作预案,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涉稳形势的综合研判、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和信息报送工作,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稳控工作,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全力推行能力提升规划。一是大力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快落实《四川省基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意见》,按照“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的要求,加快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力争年内三分之二的基层公共服务机构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和政策宣传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第二个五年规划的实施,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劳动保障网、新闻发布(通气)会、服务窗口等政务公开基础平台建设,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舆情分析。逐步开展行政审批网上受理和结果查询工作。深入宣传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工作以。以“三法一条例”为重点,着力做好“五五”普法工作。三是做好规范统计工作。继续做好“十一五”规划和年度计划监测评估工作,抓紧实施“十一五”重点规划项目,启动“十二五”规划研究工作。用好国家扩大内需、加大民生投入等有关政策,推动劳动保障能力建设。继续做好城镇增就业和劳动保障服务业统计工作。四是加快金保工程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统一数据中心建设实现数据的集中规范管理,大力推进劳动保障业务专网的城域网建设,加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数据监测上传和基金财务软件等交换区的应用,加快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政府网站及社区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大社会保险、人力资源市场两大核心业务应用系统开发实施力度,初步完成金保工程一期建设任务。认真做好社保卡发放工作,确保市政府确定的这项民生工程的顺利完成。五是加强劳动保障科研工作。围绕劳动保障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创业促就业、多渠道扩大就业、强化技能培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建立新农保制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重大问题研究。多渠道、多形式转化研究成果,充分发挥研究成果对决策的支持作用。六是加强劳动保障系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进一步深化政风行风建设,严格落实常风廉政责任制。巩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成果,着力提高办事效率。积极争取领导的支持,努力解决好人、编、事矛盾的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一线、深入调研,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树立劳动保障部门新形象,为劳动保障事业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