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要积极抢占网络舆论的制高点
来源:中国法院网 更新时间:2010-08-05

作者: 李少葵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指出,新兴媒体的出现使得社会公众可以更加自由、更加直接、更加多角度地评判法院工作,这对于人民法院传统宣传理念提出了新挑战,思想舆论引导难度相应增加。能否有效引导舆论,取决于人民法院能否树立平等传播的理念,提高司法宣传工作的影响力。深入研究舆论环境和媒体格局深刻变动情况下舆论引导规律,积极适应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新趋势,提高与媒体特别是新兴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形成正面舆论强势,努力掌握信息化条件下宣传工作主导权的任务更为迫切。
    “死的是纸,活的是报”。随着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网络媒体、手机媒体等新的传播手段正方兴未艾。目前,90%以上的网民通过网络了解信息、学习知识、商务交易、休闲娱乐,创作和传播网络作品。另一方面,互联网也成为各种思想文化碰撞的平台、利益诉求的集散地和意识形态较量的战场。在这个公共信息传播平台上,任何人都可以发表意见、传达思想、展示情感。

    可以说,我们正处在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互联网以及时、海量、互动、分众和无地域限制等特点,极大地影响着人们的文化理念和文化传统,冲击着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对于人民法院来说,一些个案问题群体化、简单问题复杂化、局部问题全局化、国内问题国际化的态势日益明显。一些人利用网络舆情传播快、成本低、发散广的特点,借助网络舆论向司法机关施压,舆论引导难度增大,人民法院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法制舆论氛围的任务更加迫切。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进步,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越来越关注,期望值越来越高,期待能更多地知晓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下,可以说所有的新闻媒体都是我们的“喉舌”,大脑指挥嘴巴,大脑想什么,嘴巴就出什么声。现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量的报刊,尤其是网络媒体走上了市场,为了吸引更多的受众,有时你有“令”,他们偏不行,你有“禁”,他们就是不止。甚至一些别有用心的媒体,将一些小事件无限放大、大肆炒作,把所有的矛头对准人民法院。

    要抢占网络舆论的制高点,我们必须最大限度地延伸主流舆论的宣传触角,努力掌握网络舆论话语权,用主流媒体的声音占领网上新阵地,做到在重大问题上不缺位,在关键时刻不失语,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需求,着力避免因为沟通不够、信息不对称导致对司法公信的猜疑指责,甚至损害司法权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