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动节约型社会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海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多举措落实有关节能降耗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关成立了以人大办一把手为主要责任人,行政科科长为具体负责人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严格落实节电、节水、节油制度。要求办公室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非工作时间不开启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杜绝“白昼灯”、“长明灯”现象;电脑、打印机、复印件等设备在不使用或下班时即时关闭,切断电源,降低办公设备待机耗电;用水后及时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流水”现象。
三、实行电子政务。充分利用网络传递各类公文,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降低纸张消耗;严格控制打印纸的领用,提倡打印纸双面使用;注重信封、复印纸再利用,提倡使用钢笔或可更换笔芯的笔,减少圆珠笔和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