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宽带权”化解数字鸿沟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更新时间:2010-08-12

  陈永杰

  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研究部日前发布的一份报告称,我国宽带用户的平均月资费为83元,是韩国的124倍,引起不少讨论。远在北欧,芬兰最近则把宽带接入权确认为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干脆全民免费上网,成为首个通过立法的形式,确认“宽带权”的国家。如此对比之下,芬兰的例子实在很有讨论的必要。

  芬兰的“宽带权”的核心内容是公民无论身处何地、贫富与否,均有连接网络的权利。有人可能会问,为什么能免费上网也可以是一种权利?这与芬兰的社会制度背后的一整套价值观念相关。从社会政策的角度看,芬兰是一个社会民主主义福利国家,以普惠型的社会政策满足公民的各种社会权利是其整个政府管治的核心内容。自从互联网出现后,不但各种商业活动和社会活动都通过网络进行,连政府的公共服务也逐渐转到网络之上,亦即所谓的电子政务。然而,互联网的虚拟世界有一个进入门槛的问题:负担不起上网费用,或者居住地没有网络覆盖的群体,在享用公共服务上将处于劣势。要谨记的是这些公共服务不是谁的恩赐,而是人民纳税换来的,其提供岂能只惠及负担得起上网的群体而忽略其他人?这正是近十年来,西方社会政策学者常常讨论的公共服务递送上的“数字鸿沟”(Digital Divide)问题。为公民的上网权立法,其终极目的正是为了填平这一“数字鸿沟”,确保其社会权利不受损害。

  其实我们身边也不乏这样的例子。以今年的高考为例,从成绩公布、志愿填报到投档录取全程都在网上进行,部分降分补录的学校还要求考生在一天之内在网上重新填报志愿——整个过程都假设了所有考生均有条件上网。但是,有没有人质疑过,那些因为各种原因无法上网的群体怎么办?如果因为这样而错失了报读大学的机会,谁来赔偿他们的损失?当其他人可以享受到这种科技进步带来的便利时,这个群体仍旧生活在那个没有网络的世界中。到了这一步时,这种虚拟世界中的损害已经带来现实后果,不再虚拟了。

  芬兰确立“宽带权”,也应该提醒我们一个简单的常识:社会权利的内容随着社会的进步而扩展,社会保障的范围也应该随着社会的进步而扩大。比较通俗地说,就是到了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后,社会保障就不能只是管穷人是否有饭吃了,还必须满足其平等地享受社会经济发展成果,以及公平地参与各种社会及经济活动的一系列权利。试想,如果医疗条件的进步仅仅惠及那些能进私家医院的人,名校林立只是在不断复制“富二代”、“官二代”,各种拆迁重建不过是兴建更多的富人生活小区的话,这样的发展有何社会意义?芬兰没有“新三座大山”,但其对社会正义的追求却未因此停步,在分享经济成果之外,还要为公民提供平等参与以及公平发展自己潜能的平台。在21世纪之初,这个平台正是互联网。

  不少先贤们说过,衡量一个社会文明与否,看它怎样对待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是一个重要的标准。为什么芬兰等北欧国家在世界人均GDP的排名榜上难登榜首,却一直是公认的最宜居国家?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